大廠恐怖故事:女人做錯一件事,公司僱人天天偷拍她|女律師進化史12

大家好,我是陳拙。
“一個人入職一家公司,就要成為公司的某種私產嗎?”
這是我最近看到的帖子,討論內容也和今天故事有關——競業協議。
競業協議這詞離挺多人很遠。一開始它範圍很小,一般是“兩高一密”高階技術、管理人才和需要義務保密的人才籤。要求也挺正常,公司支付對等的補償金,員工離職別帶著公司機密跳槽競爭對手,別給老東家添堵。
但直到今天,它幾乎成為大廠自我保護的標配,有時候也主動“咬人”。
去年,我的律師作者李不疑見到一起案件。
當事人違反了一份號稱最嚴苛的競業協議,賠償金額巨大。她一度想用“小聰明”躲避風險,卻還是被前公司抓到把柄。
李不疑接手這案子時,結局幾乎註定敗訴。但她還是想問:當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我們到底是人,還是工具?
2024年6月,一段影片記錄下這樣的場景:一個女生毫無覺察地走進了鏡頭。她不知道有人正偷拍她。那鏡頭藏在手提袋底部,視角特別低,看著就讓人不安,簡直像在偷窺裙底。
她剛一冒頭,鏡頭立馬就開拍了,角度調得死死的,就為了把焦點牢牢鎖在她臉上。
等她走到閘機口,刷卡進去了,鏡頭才慢慢拉遠。最後,畫面就定格在了B廠那個大大的標誌上。
我這輩子頭一回見這種影片,當時就傻眼了。我脖子一直歪著,就著那偷拍的斜角,足足看了半小時。影片裡大部分是背影,偶爾也拍到正臉,但那角度,簡直就是色情狂乾的,還好她穿了長褲,不然就走光了。
“宮月在工作時間前往競爭對手公司的辦公地點,存在打卡操作。”
被偷拍的女生叫宮月,是我的委託人,她前東家說她違反了競業限制,要她賠50多萬,有零有整的,這影片是核心證據。
我正式接手這個案子,是在2024年9月。當時就覺得特別難辦。因為競業限制這種案子,企業勝訴率高得嚇人。更要命的是,還有這種偷拍的影片證據。
而我之所以接下這個燙手山芋,還得從那天說起。
那天,許久沒聯絡的師妹突然發來一連串求助表情:“師姐!江湖救急!!”她不常找我,我預感要有不好的事情發生。

小師妹在一家網際網路大廠做法務,每回發來資訊都是大事,這回也不例外。
“我們的員工被前司起訴違反競業限制,五天後開庭,師姐能不能幫忙出庭!”
競業限制很難搞,五天的工夫,熟悉案情、梳理證據都來不及,何況競業限制是少數企業勝訴率特別高的案子,贏面實在太小了。
對方還是我們城市赫赫有名的網際網路大廠A廠。
師妹還在央求我說:“師姐最靠譜了,幫幫忙吧。”為了讓我接下案件,她甚至承諾我,這個案子輸贏都不重要,只是走個流程而已。
我一下納悶了,打官司不就是為了輸贏嗎?難道要讓這個員工輸,直接賠錢?
我還是抱著打贏官司的預期,跟師妹交流更多的資訊,我問師妹為什麼這樣急?證據準備了嗎?
沒想到她說,當事人本人對這個案件也不看重,沒準備什麼資料,甚至以為自己現在的公司就能幫自己擺平這事兒。“我也才知道,她以為公司法務能替她出庭。”
說著,師妹迅速甩來一份證據目錄。
一天後,我確認和A廠打官司,和我們律所之間不會有利益糾葛,就答應了師妹。她立刻拉著當事人現在的公司,同樣也是網際網路大廠的B廠,來跟我聯絡。
最開始說話的,是B廠的法務主管。電話對面,法務主管聲音沉穩:“我們有一套應對競業限制的模板,不會佔用您太多時間。”
我剛還在想,確實是走流程,沒想到,這位主管卻說:
“我們將按照通用價格與您簽訂委託,雖然是替員工打官司,但是律師費由公司出,這是我們對員工的人文關懷。但是,我們不希望公司名字和員工姓名出現在同一份法律檔案中,我司不願捲入競業糾紛,我司的情況也需要您全程保密……”
說出一連串要求後,她問:“這種委託您能籤嗎?”
代付律師費的合同不算少見,按理說,只要公司和員工共同作為合同甲方就行,可是現在拆成兩份合同,為了合規要求,更麻煩了。
而且這位B廠的法務主管言辭間透著股不容置疑的強勢,讓我很不舒服。
明明只剩下四天,還有這麼多要求。我想直接拒絕,但一想到幫的是師妹,罷了,也許還能搏個長期合作機會。
就在那天,我和B廠簽約一份專項服務合同,幫他們搞定有關競業限制的法律諮詢,以及起草一些勞動仲裁的範本檔案,由他們向我支付律師費。
另外我與一位名叫宮月的員工簽訂代理合同,無償幫助宮月代理勞動仲裁案件。
簽完合同,我還在心裡感嘆B廠夠大氣,願意幫員工解決幾十萬金額的競業問題。但不讓我和宮月見面又顯得有些小氣,實在讓我搞不懂。

簽訂合同後,B廠的法務主管拉了一個聊天群,除了我和她,就是師妹。
我想讓當事人宮月也進群,瞭解一下基本事實,法務主管卻丟擲一個壓縮檔案。
“您看下材料,整理問題清單,我們聯絡員工,這樣效率高。”
我忍著不適,轉入下一個話題:“怎麼證明員工觸犯了競業協議呢?”
通常開庭前,雙方會互換證據,A廠的證據,已經透過宮月遞到這位法務主管手裡。沒想到,法務主管發給我足足二十份證據,包括宮月的勞動合同、離職前的交接檔案、《競業限制協議》、公司支付競業補償金的轉賬記錄。
更關鍵的是,還有那份捕捉宮月行蹤的影片證據。畫面裡,宮月出現在寫字樓的閘機口,往裡走,隨後鏡頭拉遠,定格在B廠的醒目標誌上。
顯然,A廠這是僱人偷拍的。
我開啟宮月的資料。她自國內985院校畢業,被A廠稱為“核心人才”,在那裡工作快九年,還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味著除非嚴重違紀,不然她可以一輩子留在A廠。
這麼好的工作,為什麼離職呢?
我更疑惑的是,這份《競業限制協議》幾乎涵蓋所有沾邊的企業,從電子商務到汽車,再到醫美,一共123家公司,簡直是史上最嚴的競業協議。
按理說,薪酬越高,競業限制越嚴格,補償金和違約金也就越高。宮月的違約金按照三倍年收入算,一共五十多萬,可是補償金,卻按基本工資計算,每月不到一萬。
這樣的競業限制,其實是每個月花一萬塊錢,讓這個員工消失在行業裡,潛臺詞就一句話:“離開我們公司,你就完蛋了。”
我腦子裡忽然閃過了一個念頭。
幾年前我做過另一個勞動仲裁的案子,當事人應聘管培生,身兼幾家關聯公司的職務卻只領一份工資。她忍受不下去,打算離職,公司卻丟擲一份戶口協議。
後來她徹底被戶口協議框住,賠不起賠償金,不敢離職,只能忍受低廉的薪水。
當時我對仲裁員說,總不能因為一個戶口,就幾年給這人最差的待遇,讓他根本不敢走吧。仲裁員一愣,似乎從沒思考過這點,最後給了我一紙勝訴。
或許宮月的案子,並不是員工違約那麼簡單,但真相怎樣,恐怕只有見到她本人才能知道答案。
我私信師妹,希望能和宮月單獨約電話。資訊剛發過去,法務主管立刻在群裡說:
“李律師,你看什麼時候方便?”
“宮月一起嗎?”我丟擲核心問題。
法務主管拒絕,理由是時間緊,任務重,法律專業人士對接效率高。
“那宮月本人是否出庭?”
“肯定不能。”
法務主管的回答沒有商量的餘地,甚至“貼心”地為我準備了一份代理模板,讓我就按照這個操作。
她越阻攔我與當事人見面,我越擔心。這份代理很可能偏離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對她也不公平,甚至更糟的情況是,宮月自己對風險和違約金的事都一無所知。
於是我擺出律師職業規範要求,不管怎樣,一定要見當事人。
估計是我的態度堅決,法務主管同意了,反覆叮囑我,要留意員工情緒。
雖然B大廠的法務總有點不近人情,但看上去他們還是挺愛護員工的。

那個週末,我和宮月約在律所見面。
宮月剛出差回京,到律所樓下,買了兩杯咖啡。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她。她斜分著頭髮,紮了個低馬尾,戴著一副透明方框眼鏡,鏡片很厚,穿著一身黑衣黑褲,顯得挺瘦。
簡單寒暄後,我直接切入正題:
兩個月前,宮月就收到仲裁的材料,裡面寫了提交證據時限,卻一直沒有提交證據呢?甚至因為聯絡不上,仲裁委還將開庭時間延期了。
我找出文書裡的《舉證須知》,遞給宮月,手指輕敲加粗的文字:“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本委審理時不組織質證,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意思就是,限期提交證據,超期作廢。
宮月的目光在那兩行字上掃了兩遍,看著我坦誠地說:“是公司法務說他們會處理,不用理會舉證時限。所以,還能提交嗎?”
“不能。”我覺得自己有點殘忍。
宮月好像並不失望,“我也有朋友做律師。我問過,這種案子一般都贏不了,交不交證據區別不大。”
的確,宮月的前公司,也就是A廠手裡掌握的證據很足。這起官司我們的贏面不大,但是面對五十萬的賠償,宮月依然很平靜,她為什麼一點都不著急呢?甚至都沒有問我一句,該怎麼辦。
面對毫無訴求的當事人,我一時竟不知該如何繼續,只好翻看和B廠法務的聊天記錄,試圖找到線索。
“B廠給我的話術是,您自行創業失敗後,在各地邊旅遊散心,邊找專案,無意間看到B廠的廣告,於是只是來了解一下情況,才被偷拍了?”
“您可以這麼說,法務和我談過話,沒問題。”
宮月的態度始終淡淡的,似乎這些與她毫不相干。
我索性扣住筆記型電腦,盯著她,嚴肅地問:“所以真實情況呢?我想聽聽,您自己怎麼說?”
“我?”宮月錯愕地瞪大眼睛,似乎毫無準備。
公司一直替當事人做決定,甚至讓當事人錯過舉證期,而當事人表現平靜,一點也不像要輸掉仲裁,賠償幾十萬的正常反應,這太奇怪了。
我故意拔高聲調:“您的意思是,明明知道兩家公司是競爭對手,自己有競業協議在身,前公司也在給您補償金,卻要光明正大地去B廠找專案?”
看見她被我的氣勢嚇到,我放緩語氣:“連我都說服不了,更別提仲裁員了。”
宮月深吸了一口氣,努力緩和情緒。
我接著說:“而且我看得出來,這並不是真相。”
“李律師,您得幫我想個更可信的話術。”她終於對我提要求了。
宮月入職A廠的時間,和我畢業的時間差不多,正是網際網路朝上走的年月。當時的她就像是被企業遠景這根胡蘿蔔吊著的驢,一口胡蘿蔔沒吃到,也有勁兒傻呵呵地拉磨。
她苦笑著說:“那幾年網際網路確實好,我跳進大廠,甚至接受降級。以為努力一兩年就有機會晉升,沒想到一等就是四年。”
說著,宮月掏出一個隨身碟,插進電腦,點開一張平緩的職位變化圖。
她用手指劃過那條直線,最終停留在2018年的位置。
那條直線,就是她人生中最寶貴的四年。
直到2018年,她終於得到晉升,但這晉升更像是加班四年換來的安慰。
她沒有團隊,依然是光桿司令,漲薪幾千塊,工作內容依然是過去那些,職位上也沒有發展潛力,對外接觸不到客戶。就連A廠的證據,也能證明這點——她的交接檔案全是資料。
我問她,怎麼沒考慮一下職業規劃。
宮月苦笑著告訴我,網際網路那幾年,就像個夢幻的泡沫,外行人只有羨慕的份兒,他們也活在幻覺裡,即使有職業規劃,也覺得不急,可以再等等。
這一等,又過三年,到了2021年合同到期,宮月第二次和A廠續簽,她終於如願轉崗到產品端。
轉崗後的工作更加辛苦。她一個月就得跑四五個城市,只要A廠有營業部的地方她就得過去一趟。
有一次,宮月連著給一線營銷人員講了兩天課,回程趕高鐵時,宮月在等候大廳睡到清場,最後還是工作人員核對車票才喊醒她。
她拎著箱子,住到高鐵站附近的快捷酒店,特意設定了一早五點的鬧鐘,趕次日最早一班車。
外人看來,大廠待遇好,其實是靠沒日沒夜出差和加班維持的。
更諷刺的是,隨著應屆生的薪資水漲船高,宮月在A廠幹了足足七年,薪資卻和應屆生差不多。她攤手苦笑:“這就是大廠光環,哪有外面想的那麼賺錢。”
“但是你也算如願換到心儀的崗位,為什麼要離職呢?”
宮月頓了頓,講出真正的原因。
“我答應我丈夫,工作搞定後就要積極備孕了。”
那是宮月結婚第三年,已經和A廠簽下無固定期限合同,準備考慮備孕,但是現在忙得天昏地暗,哪有心思備孕呢。
於是她和領導提出,調整工作節奏。
“我已經三十四歲了,再懷不上就算高齡產婦了。”
“領導,再這樣我老公就要和我離婚了。”
不管哀求還是搬出家屬,領導只有一句話:“那是你的個人問題,你得克服一下。”
說到孩子問題,宮月的情緒有點激動,忍不住和我吐槽:“我當時心裡就在咒罵,克服個屁,敢情你生完孩子了。”
2022年,疫情讓宮月出差頻率降低,但是日子並沒有好過。
宮月意外懷孕,孩子出生後,丈夫被裁員了。
她家住在北京房山,本來還欠著幾百萬房貸,現在加上孩子的開支,壓在宮月一個人身上,她喘不過氣。
丈夫一直很體恤她,現在主動承擔起照顧孩子的重任,每天也在投簡歷面試,她也沒法說什麼,只能咬著牙堅持。
可是自從她生完孩子,回到崗位,領導總會在月末拿著績效表拍在她桌子上,怒目圓瞪地問她,是不是想要調崗。
調到二線部門,基本就意味著打入冷宮,休想再回到一線。
宮月只能迴歸當年瘋狂出差的工作狀態。她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好起來,只能硬撐,撐住自己的小家。
疫情時出差回來,她都不敢進門,怕傳染孩子,只能住酒店。最讓她心疼的是,孩子先學會叫爸爸,她這個媽媽因為工作奔波,都快被孩子忘了。
“我女兒剛學會叫媽媽,我出差回來,她就不會叫了。”
說到這兒,她眼眶泛紅。
宮月終於扛不住,她和領導提了幾次招募下屬的計劃,領導把這事推到人力部門。
兩個月後,人力找到宮月,不提招人的事,給她升職加薪。這也就意味著,宮月的升職加薪,必須以一個人承擔幾個人的工作量為代價。
給宮月一個人漲薪,總比再招一個人的成本低,A廠的如意算盤打得真響。
但是一個人的精力總有極限,即使再漲薪,宮月也忙不過來。她總是出錯,偶爾要請病假,都被領導指著鼻子罵:“我看你是一孕傻三年。”
升職後第二個月起,宮月沒有再領到獎金和出差補貼,第三個月,甚至被扣了四千塊錢的缺勤。
“你沒聽說過996還能曠工缺勤吧?”宮月說。
宮月的工資中沒有加班補助一項,理論上,晚上六點後她都是自願留在辦公室的。以往這些時長可以適當補進早上遲到的時間,但是第三個月,她每次遲到十幾分鍾,都被算作曠工半天扣錢。
宮月終於承受不住,選擇離職。
我鼻頭一酸,心中沉甸甸的。升職竟成為壓垮宮月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從沒有過宮月的處境,眼前的她一直都是淡淡的樣子,唯獨錯過了女兒喊出的那聲媽媽時,苦笑著壓住眼角的溼潤。
就在宮月苦惱房貸、孩子的奶粉錢怎麼辦時,“救世主”出現了。
這個“救世主”就是B廠。
宮月離職後兩個月,突然接到獵頭電話。見面後,獵頭告訴她,“B廠看中你熟悉全流程,看中你對使用者需求的理解,你能幫他們少走彎路,快速搭建業務框架……
“總之,你就是B廠要找的人才。”
宮月心裡打鼓,嘟囔著對我說:“競業限制總不能把我的專業技能都清空吧,我只是憑自己的腦袋賺錢,沒拿他們一分一毫。”
不久,獵頭邀請宮月到B廠談,在樓下的咖啡廳裡,獵頭說:
“A廠同意給你升職的那一刻,已經想好找新人和怎麼趕你走了。”
這是獵頭的技巧,他在給宮月種心鉚,削減她的道德負罪感。但是他說得也沒錯,A廠最後給宮月升職,與其說是獎勵,不如說是精心佈下的局。
升職加薪,就是為了提高競業協議的違約金。
宮月這才想起來,以前那麼忙,天天喊她出去跑,離職前兩個月,都沒怎麼給她安排過出差,原來一切都有跡可循。
“離職時,我還把年會抽中的吉祥物手辦送給領導,簡直像個笑話。”
宮月搖著頭,發出一聲嗤笑。
獵頭繼續和她說:“我不知道該怎麼和你證明,但請你也相信我的專業度,我好歹在圈裡也有其他朋友,A廠有沒有在找人我還是知道的。”
對A廠心灰意冷後,宮月跟著獵頭,走進B廠的大樓。
以前在A廠,她每天機械性地打卡,趕班車、趕地鐵,從沒有好好留意過A廠的大樓。此時她仰望B廠大廈,感覺壯觀得有些不真實。
B廠的人力請宮月和獵頭一同進了會議室,沒聊多久,人力主管就叫來分管業務的老總,“我跟你說,挖到寶啦,你也一起來聽,這以後就是你的得力干將了!”
可是,業務老總只是面無表情地聽了一會兒,便點頭離開了。
宮月突然生出一種不好的預感,來之前她只想過來看看,此刻卻莫名湧起一股強烈的、想要爭取表現機會的衝動。
人力主管詢問她對工作的期待,宮月沒有提孩子,只說希望有好的上升通道。
人力主管當場拍板:宮月將獨立負責即將啟動的新板塊,擁有獨立招聘權,組建自己的小團隊。
當天,宮月就和B廠簽訂協議,即使專案需要在外地工作很久,與孩子和家人兩地相隔。
我捕捉到關鍵點,立刻問:“你在競業期,是怎麼籤的?”
原來B廠讓宮月借用她母親的身份簽約,薪酬通通打到她母親的銀行賬戶,還幫助宮月註冊一家個人公司用來繳納社保,甚至連違約金,B廠都替她想好了。人力主管讓她不必擔心,公司會為她搞定一切。
入職B廠後,宮月每天像做賊一樣,出入戴著口罩、帽子和墨鏡,直到夏天她熱得受不了,進大廈前摘掉口罩,被蹲點的私家偵探拍到關鍵證據。
“B廠很欣賞我,雖然不是管理崗,但是給了我不少人和資源來調動,在這裡我能幹自己想做的事情。”
原來這才是她如此淡定的原因。宮月堅信,一直支援她、看重她的B廠,一定會像承諾的那樣,替她搞定違約金。
臨走前,宮月說:“案子的事情就拜託您了,您和公司法務商量就行,我明天還得坐高鐵回去出差呢。”
看著她的背影,我嘆了口氣,希望她能如願吧。

見完宮月,距離開庭只剩一天,我爭分奪秒地整理證據。
首先,宮月是否該被如此嚴苛地競業限制?法律規定,只有掌握核心技術或擔任高管的員工才應受限,但宮月顯然不在此列,將她納入競業名單更像是圈套。
其次,被拍到出現在B廠就等於違約嗎?利用跟蹤、偷拍獲取違約證據,已形成大廠“圍獵”離職員工的黑色產業鏈。這類證據在勞動仲裁中常被輕易採納。
我甚至猜測,這套“捕獵”業務最初是由某大廠律師設計,然後外包給了私人偵探。
見到宮月前,我只是和B廠簽下委託的律師,像他們說的,走流程。
但是與宮月見面後,我的態度發生了轉變,我決定完全支援她,甚至將她放在B廠前面。每個職業女性都會面臨,如何平衡事業與家庭的拷問,但是平衡,不該意味著犧牲。
我把整理好的證據目錄和代理詞同步發給了B廠法務群和宮月。很快,我收到兩條几乎一模一樣的回覆:“收到,辛苦,沒問題。”“收到,確認,完全沒問題。”
一如既往,B廠和宮月都不關心代理詞的內容,彷彿這個案子與他們無關。
我心頭忽然湧起一股預感:提交這些證據,尋找新突破口,會不會只是我的一廂情願?
勞動仲裁的開庭室設在商場樓上,我沿著昏暗的樓梯抵達時,A廠律師已在場,是一位氣質平和的中年男士,戴著無框眼鏡,一看就是那種按部就班、不會節外生枝的型別。
他身旁還有一位腹部略微隆起的女士,從仲裁員的身份核實中得知,她是A廠的法務,負責監控庭審並彙報情況。
庭審一如慣例進行,直到我拿出準備好的證據,試探著拿給仲裁員和對方律師。
A廠律師習慣性地接下材料,愣了,推了推眼鏡,緊接著皺眉望向仲裁員,清清嗓子:
“李律師,你沒看到舉證期嗎?你這材料我們收不了。”
仲裁員瞥了一眼就扔在一旁,示意我自己拿回去。
我擺出一副“不懂行”的姿態,解釋平時很少做勞動仲裁,這次是幫朋友忙,程式上不周到的地方請多包涵。接著,我搬出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強調這些證據對案件結果至關重要,懇請仲裁員務必接受。
我一張娃娃臉,方便我擺出一副經驗不足、又想把案子辦好的誠懇新人姿態。
仲裁員看著我,從上到下快速描了一下,不耐煩地說:“那你問對方律師同不同意。”
我眼睛忽閃忽閃看著A廠律師。對方意識到我真在看他,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彷彿在說,你難道要我接受對我方不利的證據嗎?
他將我的證據往外推,我只得不情願地收回,再遞給他和仲裁員一份新的代理詞。
我早就做好另一準備,如果核心證據無法提交,就把它以圖片形式巢狀進代理詞。
A廠律師壓根沒看那份代理詞,估計是胸有成竹,懶得看。
庭審繼續,就在仲裁員核實宮月的基本資訊時,書記員冷不丁插了一句:“被申請人的代理詞裡有相關事實嗎?有的話我直接抄了,節省庭審時間。”
她一說完,A廠律師也拿起代理詞翻看起來,瞪大眼睛說:“仲裁員,她這是……在作弊嗎?”
仲裁員挑眉盯著我,順手拿起代理詞,“李律師,你要是這麼交材料,我可收不了。”
“這只是對我抗辯觀點的說明,不作為證據提交。”
我努力爭取,仲裁員只是深嘆一口氣,舉起代理詞遞到我面前,再次拒絕。

我的“小手段”都失敗了,只能撤開椅子,起身拿回來代理詞。
之後的庭審,我逐一質疑對方的證據,也適時向仲裁員陳情宮月的困境:
“宮月雖有高階職稱,但那只是虛名,不能因此將競業限制範圍擴大到她這樣的普通員工身上,這分明侵犯了她的擇業權!”
“違約金設定過高,雙方權利義務相差六倍,這種霸王條款已背離了競業限制對公司應有的保護邊界!”
“影片證據來源非法,系偷拍、跟拍所得,嚴重侵犯了宮月的個人隱私,理應排除!”
“而且,影片取證地點並非僅有B廠一家。申請人的證據根本無法證明宮月入職B廠,社保記錄反而清楚顯示宮月目前仍處於無業狀態。”
說到這裡,我揮手舉起那份未被接受的證據。
仲裁員終於忍無可忍,打斷庭審,將我拉到外面的樓道。
“李律師,我聽得出來你很想為當事人爭取,但是……“話沒說完,仲裁員嘆了一口氣,足足醞釀了四五秒鐘,才壓低聲音和我說:
“但是A廠在我們這裡一年幾百件這種案子,就沒有輸的,你可以去搜搜看。”
我哭慘的策略可能打動仲裁員了,通常來講,沒有仲裁員會在案件出結果前向律師透露自己的傾向。
我趕忙給宮月打電話,刻意把話說得重了,問她要不要調解。如果調解,可以談談違約金多少,也不會在裁決書裡落下她違約的事實,以後其他公司背調,對宮月更有利。
電話裡,宮月語氣平和,“李律師,我和公司談一下給您回電話吧。”
掛掉電話,我在走廊裡來回踱步,手機螢幕一滅,就立即點亮,生怕錯過宮月的訊息。
手機鈴響起,接到的是B廠法務主管的電話,“李律師,調解的事情您可以和A廠談,我們不會替宮月付違約金的,所以您能談得越低越好。”
“什麼!宮月說是公司付呀?”
我甚至懷疑,是不是自己搞錯了什麼。
“那是她以為。”B廠法務主管頓了頓,用極為冷漠的語氣說。
“公司的人力非常專業,並沒有在和她的合同中籤這一條。”
她彷彿專門為我留了震驚的空白時間,等我反應過來才接著說:“您是專業律師,這些技巧應該很熟悉了,這是公司優秀的引進人才案例。但是您也沒有必要和她講,協議也需要您為我們保守秘密。”
“嗯,明白。”我木然地回應著。
再撥打宮月的電話,已經關機。
我回到開庭室,先穩住仲裁員,推說金額過大,當事人情緒比較激動,需要和家裡商量,就沒有再接我電話了。
繼續開庭後,我預感到仲裁可能的結果,沒了一開始的銳氣,只是一味反對。
籤筆錄時,A廠法務走出去打了電話,對方律師看到,開口對我說:
“李律師,我建議您勸當事人調解,A廠的案子都是我們律所在做,像您當事人這種,被要這麼多違約金的一隻手都數得過來,您的當事人可能是得罪過誰,再打下去對她不一定有利。”
我當律師十年,很少見對手律師會為我的當事人著想。剛才庭上那點小摩擦,讓我有點不好意思,就禮貌性地低頭說了聲謝謝。
對方律師倒不介意,拿手機掃了微信二維碼,客氣地說:“隨時歡迎您的和解方案。公司法務懷孕了,不想費力盯著這個案子,如果能調解,我可以幫忙做做工作。”
庭審結束後,我獨自開車回律所,想找宮月溝通一下,但宮月卻怎麼也聯絡不上。
回程路上,我想了好久才明白,B廠法務吃定我出於職業道德一定會保守秘密,他們直接攤牌,要我把案子往死裡拖,好為B廠正在搞的新專案爭取時間。他們的算盤是,只要宮月在這期間把專案搭建好就行。
至於之後?就沒有之後了。 一旦專案完成,宮月就沒了利用價值,隨時可以一腳踢開。B廠表面上是幫她打官司,實際上只是想全程控制案件程序,為自己的利益服務。
想到宮月對B廠那麼信任,我心裡五味雜陳。
宮月為什麼聯絡不上?肯定有人授意她要關機,人為的切斷了聯絡。
巧合的是,“把案子往死裡拖”這個訴求,宮月也和我提過,她也想案子儘量進行的慢一些,如果勞動仲裁的結果不好,那就繼續走一審、二審。
她的心思是,只要A廠現在的領導還在,她就沒機會去談調解方案。離職後,前同事隱約向她透露了些事。
據說,前領導當時處於晉升關鍵期。可她負責的板塊遲遲沒出成績,錯過了最佳曝光期。領導因此沒能晉升,很可能把氣撒到了宮月身上。
宮月寄希望於時間拖得夠久,久到A廠的人事發生變化,換個領導沒準能更好談。
那一刻,我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B廠和宮月的訴求竟如此默契,而我費心做的,卻似乎不被他們領情。看起來這是一個只有我費力往前衝,其他人都想往後縮的案子。
我感覺到自己的無力,只能不停打電話給仲裁員,希望她能施壓對方,降低賠償金額。
午休後,仲裁員分別給我和對方律師打了電話。對方律師甚至已經安撫好A廠法務,為宮月爭取到談判機會。
“李律師,我能做的就是把補償金算到稅後,違約金得讓當事人親自去公司道歉才行。”
仲裁員再次破例給我透了底。
我替宮月連連道謝,隨即把仲裁員主持下的調解意向發給宮月。
“收到,我和公司確認一下。”
宮月很快回復,看來B廠法務只是要求她在庭審期間關機。
但是在那以後,宮月始終沒有回覆我調解方案。仲裁員幾次來電,我都替她在哭窮。
直到上週,也就是仲裁期限的最後一週,仲裁員才打來電話,讓我親自去領裁決書。
回到仲裁庭,我領過裁決書,翻到最後一頁看了眼金額,感覺好像比想象中少了一些,趕忙翻回第一頁檢視A廠的訴求。
足足少了15萬!
這個結果是我沒有想到的,我坐到一旁仔細讀了起來,裡面有句話,讓我很扎心。
“在A廠對此不認可的情況下,宮月未提交證據予以證明,故本委不予採信。”
《裁決書》里根本沒提證據是因為超期才沒被接收,反而直接寫成了宮月沒有提交任何證據,作為宮月的律師,這句話,就像是在打我的臉。
算了。雖然《裁決書》避而不談我的付出,宮月也無從得知我為她爭取了什麼,但至少仲裁員最後那句“酌定”,替她減免了15萬的違約金。
這就是我作為她的律師,所能盡的最大努力了。
即便如此,餘下的賠償金對一個普通家庭而言,仍然是非常巨大的一筆。
宮月本來還欠著幾百萬房貸,生活壓力已經壓得她喘不過氣來,現在又多出幾十萬的違約金,這可能真的會摧毀這個過去一直堅強的姑娘。
回到律所,我掃描裁決書,發給宮月和B廠法務群,詢問他們關於起訴的意見。
宮月還是兩個字,“收到。”
手機鈴響起,是仲裁員的電話,“李律師,你問一下起訴還是調解?”
“調解?”我無法相信我耳朵裡聽到的詞,裁決書白紙黑字判了輸贏,還有得調嗎?
“對方律師和公司彙報了,如果你們不起訴,趕緊和公司調解。”
仲裁員見我沒接話,反而疑惑地又補了句解釋。
我明白了。勞動仲裁只是訴訟的前置程式,如果對結論不滿意,後續還能打官司。有些公司為了早點結案、省麻煩或省律師費,也樂意給員工適當讓步,趁早和解。
“還有機會嗎?”我聲調都提高了八度,“我馬上問宮月。”
“你怎麼還沒問她呀,這麼多錢……”
每一次應該衝著宮月的批評都衝著我來,我倒是也習慣了。
就像是好了傷疤忘了疼一樣,我又給宮月打去了電話,語氣難掩激動地勸她調解。
宮月還是那樣淡淡的,“我想想,和公司商量一下。”
這個傻姑娘,直到現在還以為公司會像當初口頭承諾那樣,為她支付這筆違約金。
我掛掉電話,立刻給師妹撥過去,問:“你們這兒,是不是有些事兒沒‘對齊顆粒度’啊?”
小師妹一聽,秒懂我想問啥,立刻給我上起一課,那派頭,活脫脫一個大廠人。
在他們這裡,人力部門早早就盯上了同行那些還沒辭職或者剛辭職的人才,發動獵頭,咔咔地把人給挖過來。
挖來了以後,變著法子地幫公司省錢,想辦法控制薪水,哄著員工高興,代付競業違約金這種事兒,只要能略過去,就一定會想辦法略過去。
一旦出了競業問題,就輪到法務部門出馬,直接判斷員工價值,價值不高的,直接按照耗材計算,和印表機邊上作廢的紙張沒有什麼兩樣。
“師姐,我入職培訓的時候,我們人力總可是親自給我們講過這課!當時宮月的合同,是被拿來當經典案例分享的!口頭暗示解決違約金,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小師妹說這話的時候,顯得很有底氣。
沒辦法,在其位,謀其政。我以前做企業法律顧問的時候,也老被問到各種騷操作:怎麼才能把懷孕的員工辭退還不給賠償?怎麼才能不花錢把老員工最佳化?
諸如此類的諮詢,簡直是家常便飯。
只不過,現在我的屁股,坐到宮月這邊來了。
掛掉宮月的電話,我心裡就一個念頭:這網際網路大廠的“網”,根本不是什麼抽象的東西。它就是大廠的領導,還有那些獵頭、法務、人力部門,大家你一針我一線共同織出來的,一張圍獵宮月的,看不見的巨網。

看完這個故事,我想起之前一些人喜歡在社交媒體上曬網際網路大廠工牌、曬大廠周邊的事情。
那是一種骨子裡的驕傲。
李不疑也說,能在宮月身上看到網際網路大廠對她的影響,她會在講話時候不自覺地說到業務賦能、打法閉環、對齊顆粒度等等一些李不疑聽不太懂,但在網際網路行業中很流行的“黑話”。
曾經,成為大廠一分子,是讓人挺開心的事。這是好多普通人,包括宮月在內,默默奮鬥的動力。可是現在呢?
我時常在社交媒體上看到這樣的帖子:如何能夠讓孕婦主動辭職而不給賠償,如何清除成本高的老員工,這樣的故事每個白天每個黑夜都在交替發生。
對於宮月本人來說,五十多萬的賠償,不只是一個數字,更是壓在個體身上的一座山。這個被捲入糾紛漩渦的當事人,在兩個大廠的博弈中,她掙扎求生,試圖抓住一絲轉機,卻發現自己陷入了更深的羅網。
在這個時代,有許許多多宮月,我不想對他們的選擇給出什麼評價,只願這世界能對他們好一點,哪怕就那麼一點。
(文中部分人物系化名)
編輯:月半、迪恩
插圖: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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