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隻土狗死亡背後,鄉村糾紛調解「秘籍」

文 |羅曉蘭
編輯 毛翊君

兩隻狗的“標準”

村裡一隻狗被毒死了。
狗主人做水產生意,凌晨出門幹活,狗就跟著叫。鄰居們睡不好,去提醒他,但說不過,也打不過,狗就遭了殃。狗主人懷疑,是旁邊開工程車的那戶人乾的,因為見過對方拿鐵鍬追他的狗。
報復開始了。這戶鄰居家挨著公共停車場,狗主人把水產車上的氧氣泵整夜開著,吵得鄰居幾天沒怎麼睡。雙方互不退讓,事情到了村委副書記劉磊那裡。按法律,狗主人可以報警,調監控,取證。劉磊回寧波該村之前,當過輔警,對這些再熟悉不過,知道還可以解剖狗屍體,查出更多線索。
雙方都四五十歲,劉磊喊他們“阿哥”。狗主人在菜場做生意,以前坐過牢,村民有些畏懼。劉磊去之前想著,對方死了狗,心情不好可以理解,反正好好說。
“你這麼靈,分貝控制得剛剛好,怎麼做到的?”他先跟狗主人套近乎。鄰居報警後,民警檢測氧氣泵分貝達不到噪音標準,除了那戶鄰居,周圍人幾乎不受影響。聽這阿哥“吹”自己認識派出所的誰誰誰,劉磊趕緊說,自己也跟對方熟。然後開始勸:你也沒看到對方下毒,萬一冤枉人家,人家可以告你。狗主人找了個條件:再讓我開3天氧氣泵,消消氣。劉磊同意了。
但開工程車的阿哥那頭行不通——要這樣我就拉石頭堵停車場的路。這個阿哥也脾氣衝,以前鬧矛盾推掉了別人家的圍牆,對方喊來兄弟打架,他打破了對方耳膜,自己斷了三根肋骨。
劉磊讀高中後就離開村莊,後來在外工作10年,這次才瞭解到,狗主人做生意得罪過不少人,以前因為狗的事,周圍鄰居就有意見。劉磊也懷疑鄰居不清白,下毒者可能有好幾家。
他提醒開工程車的阿哥,表明自己有刑偵手段,花兩萬塊解剖狗的遺體,去找賣農藥的追溯,就能清楚。嚴格按法律條文的話,如果行為人向私人場所他人所有的犬隻投毒,在犬隻價值較高的情況下,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在住宅小區公共區域、公園等公共場所投放對犬類具有毒害性的物質,情節嚴重的,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
他先和開工程車的阿哥說法律後果:你要是堵了路,派出所來人了就算我不說是你做的,但那麼多監控能看到,要關你幾天,還要罰錢。再用上關係攻略,“你一下把這裡停車的幾十戶人家得罪了,你女兒馬上要結婚了。”
其實,劉磊只知道這家有個女兒剛讀大學。不過從長遠的人情關係考慮,“以後女兒要辦婚禮沒人幫忙,女婿怎麼想你家?何況你為什麼拿鐵鍬追人家的狗,萬一打到不就拍死了?”阿哥聽了,只能再忍幾天。
像劉磊這類“法律明白人”的角色,目前有不少是由村幹部兼任。南方週末刊文介紹,以福建為例,在村一級的人員配置上,除村委幹部外,有普法志願者、村居法官、法律顧問和調解能手,這些人員承擔了宣講法律政策和調解糾紛的功能。熱心普法、調解,且具有一定法律素養的“法律明白人”,更有利於基層矛盾糾紛的及時化解。
對於這個身份,南陽師範學院法學院講師、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員李丹解釋,“法律明白人”首先得是明白人,熟悉鄉村正義和鄉村生活的基本邏輯,知曉鄉村日常糾紛最相關的法律——比如《民法典》,李丹曾在湖北一個“法律明白人”的辦公桌上,看到它被翻得卷邊。他主動向李丹自我介紹,還展示了相關證書。
至於他們的調解技巧,李丹按先後順序,總結出四個字:情—理—利—法。先打感情牌,再講道理,最後搬出他關切的問題。法律是後盾,不照搬法條,轉譯成百姓更容易懂的語言。至於要運用鄉土邏輯,還是走法律程式,李丹說,“百姓最不教條,符合我的利益、對我有利的,就會接受”。

資料圖。源自東方IC

為何狗主人、劉磊不死磕真相,下毒者也只敢暗暗報復,李丹在當地調研後分析,村莊是熟人社會,要“面向未來”。調解藝術的核心在於保持相對模糊,不能明牌,給彼此留點面子,下得來臺,又把心裡的疙瘩解開了,才符合“長期互動的生活預期”。
後來,狗主人的第二隻狗也被毒死了。狗主人再次懷疑開工程車的鄰居,在停車場吵起來,給人迎面潑了水。接到電話,劉磊再次趕來。後來,他在村裡公開普法,專挑幾戶“嫌疑人”在場時大聲講:下毒搞不好要判個10年20年,毒死人的話你去坐牢,你的孩子將來考公、政審都過不了——下一代的未來是大家最關心的。
最終狗主人不願道歉,也沒深究——劉磊說,一隻死掉的土狗,還是不花錢弄來的,農村人不會花兩萬塊去解剖。
做生意得養“汪汪”,諧音“旺”。今年,狗主人養了第三隻狗,晚上放出門,被戳了一刀。兩家又鬧起來。前兩次事件後,劉磊專門把停車場的攝像頭調轉方向,正對著那個工程車鄰居家。
但監控顯示鄰居當晚沒出門。劉磊坦言,萬一真的是那鄰居做的,也會說攝像頭壞掉了——村裡都要講人情,事情壓下來,別人也會記得你的好,“如果矛盾激化,都是大老粗,事情捅出去了,還會引起家族火拼。”
不幸的是,狗送去外面的寵物醫院縫合傷口,店員打麻醉劑沒控制好量,狗沒救回來。出了村子,事情就不一樣了。醫院不肯賠錢,劉磊讓狗主人報案,最後寵物醫院賠了3000塊。
經過幾次“狗”事件,劉磊自認為積累了人脈。村裡要評比環境衛生,工程車那家看到有人偷公共場所的花,清潔工作不到位,還會給他提供線索。“像自己的合作伙伴一樣。”
狗主人那邊,上面發了東西,劉磊會親自送上門;對方也不時來找他喝茶。有次外村人和本村人發生爭吵,茶杯被摔壞,找到村委,狗主人擋在前面,用的是劉磊當時的話術:到派出所報個案,你們都要被抓走。外村人被唬住,事情就這麼解決了。

融入鄉土關係網

作為“晚輩”,34歲的劉磊從“人民調解員”到現在的“法律明白人”,懂得要想服人,得立威。
5年前,他剛回村任職,就碰到了刺頭。村裡有個原局長貪腐後出獄回來,以前佔地,蓋起比別人高的樓,現在要將圍牆加高成5米,再蓋棚。隔壁的年輕村民被擋光,找到劉磊去勸阻,原局長不搭理。李丹在該村調研時,也瞭解到這個案例,兩家人從父輩就因此積怨。
劉磊只能一邊上報給鎮政府,一邊讓村民給城管打電話舉報。在他的記憶中,城管來了,下達停工通知書,但原局長繼續弄——他在鎮上有關係,讓鎮領導聯絡年輕村民的老丈人,從中幫忙說情。
劉磊直接去現場跟他大吵——你想怎麼弄就怎麼弄,(要是)腦子有的了,就別帶著鎮裡的領導,領導都要給你害死。原局長也罵他沒帶腦子,多管閒事。要不是城管拉著,劉磊說,兩人都要幹起來了。他當時想,要等對方先動手,自己年紀輕,打回去也不吃虧。
那裡挨著老年活動室,二三十個老人出來圍觀,什麼都不做,就看熱鬧,劉磊有意要吵給他們聽。事後在村裡碰到老人,幾個老黨員也來村委瞭解原委,劉磊一一解釋,這是新政策,蓋房要找四鄰簽字,這些老人又幫忙宣傳出去。劉磊吵這一架,是讓大家看出來他是有原則的,即使對方有權勢也不怕。
架似乎吵贏了,原局長來找劉磊說好話,說自己坐了20年牢,情緒容易激動。劉磊的態度也柔和下來,上來就叫“阿叔”,說我也是為了工作,吵過就算了。“阿叔”卻話鋒一轉,還是要繼續施工,牆和棚子都要保留。
“你鄰居態度很強硬的,兩個都要拆,我幫你去說說,給你保留個棚。”劉磊最後這麼說。其實隔壁年輕人只要求拆牆,棚可以保留。這成了最終的結果。“農村弄房子你高一點我高一點,吵架很多,不把這個事吵掉,以後我都沒有話語權。”
村裡1000多人,劉磊記得,每月至少要處理二三十件大小糾紛。他對誰都喊阿叔、阿伯、阿哥,開展工作時也得注意話術,軟硬兼施。夏天時,有個70歲阿伯嫌隔壁的空調外掛機對著直吹,熱得去鬧,說不通,一榔頭敲掉了河邊的公共洗衣板、衣架——不讓鄰居用。
鄰居報警後,阿伯很淡定,錢沒有,你們把我抓走。民警和劉磊提前商量好了演戲,民警迅速給阿伯上了警用約束帶,劉磊下一秒來救場:“等一下,我再給阿伯說一下。”戲演完,阿伯賠了100塊,劉磊出面換了外掛機位置。
按幾個“法律明白人”的講述,他們調解的都是民事糾紛,且常和派出所合作。開展工作時,他們都有個共同點——柔性。在學者李丹看來,上來就講法律,容易被認為拿權威壓人,感情牌才是最好打的:你是我的長輩,我是來幫忙的。彼此沾親帶故,更能好好講。
依據2021年11月司法部、民政部等部門印發的《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規範》,這個職務可透過村民自薦或者村“兩委”推薦、考核來遴選,一般優先村幹部、人民調解員、駐村輔警、網格員、村民小組長、“五老人員”(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
為何法律明白人常由村幹部兼任,李丹介紹,他們處理日常工作和調解民間糾紛不衝突。此外,現在村幹部年輕化,更需要藉助法律辦事。
李丹常年在各地調研,關注基層矛盾調解,總結出鄉村矛盾高發有四點:土地(宅基地和承包地),鄰里(出行、噪音等),民間借貸以及婚姻糾紛。他發現,傳統鄉土中國的鄉紳已經消失,鄉賢、長老等民間權威也大大弱化,但另一方面,宗族或家族的力量仍然存在。
今年暑假,他在廣東潮汕地區調研,有幹部告訴他:“選舉期間,村裡的狗都能叫得累死”,因為宗族內串聯、拉票,頻繁走動。同一個社群,書記職位在兩個強宗大族之間輪流坐莊,為了相互制衡,副書記通常來自另一個宗族。
在廣東潮州,每個糾紛都牽扯到宗族勢力,當村幹部首先就得來自大姓。當地一個法律明白人陳鵬富本身是副書記,他此前擔任治安主任,今年53歲,在家族裡有一定輩份。社群近萬人,90%跟他一個姓。

潮州某漁村。講述者供圖

法律與“合縱連橫”之間

南方週末報道,二十多年前,就有地方探索培養“法律明白人”,以期改變當地的鄉村社會治理格局,但主要是上大課、廣播喇叭、貼標語等宣傳形式。近幾年,他們更注重走入普通群眾的體驗,達到了一定效果——在江西撫州,2015-2019年,法律諮詢量同比增長54%,公共法律服務案件數同比增長 67%;2024年1-8月,福建龍巖市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處矛盾糾紛28141件,調解成功28100件。
河南社旗縣曹灣村的李顯華當上“法律明白人”後,自學法律,每天中午守著電視看央視的《今日說法》,晚上看其他普法和百姓調解節目。學習效果體現在處理糾紛時。前不久,村裡兩個上小學的孩子被姥姥扔在了家裡,無人看管一週——年輕爸媽南下廣東打工,爺爺奶奶去世了,委託姥姥幫忙照顧,因為瑣事兩代人發生爭吵,姥姥一走了之。
李顯華先打電話給氣走老人的孩子爸爸,告訴他這是“遺棄罪”,對方一聽害怕了:“犯法不?”——“犯法,你們再不安排人管,我通知派出所給你立案。”對方趕緊給老人道歉,勸她回了家。
但現實中,仍有一些事情難以透過法律手段調解。李丹在河南村莊調研時,得知有個老頭續絃後去世了,老伴的親兒子不孝順,將這個養老包袱甩給了老頭的子女。後者沒找現任村幹部,而是求助了本村一個有威望的老人。
在葬禮之後,老人安排人給後媽的子女唱白臉:你媽在這裡,子女很孝順也沒虐待,現在他們不在家照顧不了,條件也一般,你們是不是可以領回去?另一方面,老頭的兒子兒媳唱紅臉,哭鬧沒錢。最後,老人站出來主持公道,讓這家人給後媽幾千塊的紅包,說以後還能走動。把問題暴露出來,有威望者軟硬兼施,“公道”才能順勢出場。
在潮汕地區,也有兩個單姓氏村莊因爭搶遊神路線大打出手,鎮政府也是請本地望族協助調停。李丹訪談得知,上世紀80-90年代,村民遇有糾紛會找家族長輩或村幹部解決問題,村民打架主要靠宗族力量進行內部調停。調停無果時,雙方用拳頭私了,要到遠離祠堂的村外、海邊去打架。按當地人的說法,同姓相殘有辱祖宗,所以要出村解決。
小姓氏在當地生存,要“合縱連橫”,李丹介紹。“合縱”指民俗活動上幾個小姓湊人氣。當地兩個大姓分別在正月初五、初八遊神,輪到小姓氏是初十了,場面本就不行,小姓氏間更要聯合。“連橫”是表面上誰都不得罪,暗地裡投靠大姓的某個家族。但兩個大姓間要是對峙起來,小姓原則上不捲入,因為誰都得罪不起。

潮州某海鮮批發市場。講述者供圖

不過,宗族、長老、村幹部等權威普遍在減弱,李丹在調研時明顯感覺到,人口老齡化,市場經濟令威權減弱,全民刷短影片提高法律意識、“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等,都是其影響因素。
李丹認為,法律反倒又成為這些權威的武器,尤其是兼任法律明白人的村幹部。村民鬧矛盾後,村幹部按《民法典》給出法律意見,村民去諮詢律師後發現與村幹部的說法一致,其實反向強化了他們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權威。
他在湖北恩施調研時,有村小組長為了宅基地跟親姐產生矛盾,兩家挨著住,但十幾年不往來,也阻攔後代的交往。兩家之間的地界不清,當年寫的是從“路到豬圈邊”,多年過去,豬圈早已拆除,路成了兩條。村裡、司法所調解都沒用,最後逐級打官司到州中級法院。
但離婚糾紛一直是令人頭疼的問題。在河南的曹灣村,常有老人找上門,請“法律明白人”李顯華幫忙勸兒媳別離婚。離婚率越來越高了,李顯華感覺到,男女出去打工後有其他想法,就要離婚。女性提離婚的比例更高,但即使是男方被戴了綠帽,也不願離。當地彩禮二三十萬,男性覺得結婚成本太高。
大多數人不用走法律程式,李顯華介紹,女方為了方便二婚多數不帶走孩子,男方想留下自家的後代。也不存在財產分割,孩子都生了,按習俗不會退還彩禮。
每個村子幾乎都有十幾個離異的——李丹在重慶調研時,看到離婚案件的數量在鄉鎮法庭排第二,僅次於民間借貸。李丹說,四五十歲的農村夫婦離婚率也在增高,有時基層幹部還會派出離異男性去開導男方,講明單身的種種好處。
這些不是“法律明白人”能明白的問題。幾個村幹部坦言,有時調解糾紛得在下班後,基層公務繁雜,時間消失在各種表格、檢查裡。潮州的陳鵬富說,社群近萬人,只有22個工作人員,一個指令就要開會、幹活,“這件事還沒搞完,又有另外一件事”。
應講述者要求,文中劉磊、陳鵬富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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