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錢算財務自由?

本文是圓方的第1111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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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方,在鄭州這樣的城市,財務自由需要多少淨資產?”
上面這個問題,是昨天在直播的時候圓方被問到的。說起來蠻感懷的,在前些年,財富自由是一個經常被談論起的問題,與之相對應的還有車釐子自由,奶茶自由等等。
不過這個問題,這些年好像被談及的少了很多。想來多少可能跟大家對於未來的持續增長預期下降有關係。不過財富自由的確是一個蠻值得去思考的問題。
給這位小夥伴問的其實比較精準,問的不是有多少資產,而是有多少淨資產。先聽聽小夥伴們對於“財富自由”的判斷。大家覺得,像鄭州這種二線城市,擁有多少淨資產才算是財富自由?
在直播的時候圓方是這麼回答的:
現在說到財富自由這件事情,可能很多人都有一個寬泛的定義。你說幾千萬算財富自由還是幾十萬算財富自由呢?
所以首先圓方覺得,很有必要給財富自由這件事情下一個精確的定義:
當你的慾望小於你所擁有的財富的時候,你就財富自由了。
如果你的財富是1000萬,而你慾望想要得到的是一個億,那你依然沒有財富自由。
當然這個答案就過於哲學了,地方還是給一個可供實操的計算公式。
按照鄭州作為二線城市的生活水準,一個人一年有10萬元的被動收入,就可以算得上是財富自由了。
需要注意的是,這裡說的10萬元是被動收入。就是不管你工不工作,幹不幹活都有這10萬塊錢收入。
因為,一個人一年有10萬塊錢的被動收入,他基本上可以在鄭州過上一個有尊嚴的生活了(當然,這是建立在他是一個人的前提下)。
到按照現在的收益率來說,10萬塊錢所對應的淨資產,大概是200萬元左右。
所以這樣推導,在鄭州一個人淨資產有200萬元,理論上就算得上財富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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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會有的小夥伴說,這10萬元也不多呀。在鄭州東區租套公寓就要三四千,孩子國際學校學費一年大幾萬起,要是想換輛新能源汽車,就得付出兩年被動收入。這哪裡算得上自由?

且慢,這正是財務自由最容易被誤解的關鍵點——它從來不是"為所欲為"的許可證,而是"不為所困"的通行證。
其實嚴格意義上,財富自由至少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段位:基礎自由(200-500萬淨資產)
當被動收入能覆蓋"基礎生存+抗風險儲備",才算真正觸控自由門檻。以鄭州家庭年消費中位數6萬元計,配合3%的國債+貨幣基金組合,200萬資產恰能構築安全網。

第二段位:進階自由(500-2000萬淨資產)


此時資產配置開始分層。在鄭州相對安全的理財來看,2000萬資產可產生120萬年被動收入,每個月有10萬的收入。月入10萬和年入10萬,感覺肯定不一樣。

很多人會覺得月入10萬要好得多。但是實際上這個階段人是非常焦慮的。圓方就有身邊的創業者朋友給自己說過:"當你能輕鬆買下北龍湖別墅時,反而更不敢停止工作。"
第三段位:終極自由(2000萬-1億淨資產)

一個億淨資產,不光在鄭州,已經可以算的上是全球財富自由。但是這個階段大家就幸福快樂嗎?

當然不是,這個層級的核心矛盾已從"錢夠不夠"轉向"傳承焦慮",以及“安全焦慮”
圓方不止一位身價過億的朋友說過類似的話,"最懷念的,還是二十年前在緯五路吃6塊錢燴麵的踏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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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更有意思的是,財務自由的標準始終在動態位移。2015年鄭州房價尚未破萬時,100萬存款就能讓人心生安定;2023年北龍湖豪宅單價突破5萬,千萬資產者依然焦慮。這背後是M2從2013年的110萬億到2023年的290萬億帶來的貨幣幻覺,更是人性慾望永無止境的真實寫照。
圓方在直播最後分享了一個觀察:
鄭州財富自由圈層裡最從容的,往往是那些把"自由"重新定義為"選擇權"的人。
有人手握200萬提前退休,在櫻桃溝開民宿,雖然也不賺錢,但是很悠閒;也有人資產過億仍然早上6:30就起床去公司,只因享受工作帶來的秩序感。
《道德經》第四十六章。原文為:“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當我們將目光從淨資產數字移開,轉而定格在生活本身的選擇權上,那串令人焦慮的數字,反而會顯現出它本真的模樣。

財富自由的終極形態,是讓錢成為安靜流淌的活水,而人得以專注生命的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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