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AILA年會:EB-5資金來源審查的新趨勢

2025年6月,Sophie律師團隊參與了在丹佛舉辦的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年會,與來自全美的律師、行業專家、前移民局官員共聚一堂,深入探討當前美國移民政策的最新動向。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解讀了會議中關於NIW的政策動向(詳見文章:2025 AILA年會:NIW傑出人才綠卡最新動向全解析)。
本文將聚焦另一重要議題:EB-5投資移民I-526資金來源審查的新趨勢
以下要點由本律師團隊結合年會內容與近期實務經驗整理而成,供正在申請或計劃申請EB-5的投資人參考。
一、新舊EB-5稽核標準的差異
首先需要重點關注的是,新舊EB-5案件在審查標準上存在顯著差異。根據2024年第四季度的官方資料顯示,舊EB-5案件(即2022年改革法案生效前遞交的I-526)面臨的拒籤率高達27%,而新EB-5案件的拒籤率則僅為2%左右。
造成這一獲批率的反差是由於移民局在二者的審查邏輯的根本變化。在舊EB-5案件中,移民局普遍採取“窮盡式”審查,要求申請人追溯資金最初的積累過程,哪怕資金原始積累發生在二十年前,移民局也要求大量的材料,如銀行流水、完整證明資金積累的過程。同時,境外的第三人私人HH也是舊法EB5的稽核重點和難點。在這種方式下,移民局通常會要求提供詳細的材料證明第三人的美元資金來源。
相較之下,新法EB-5在上述兩個方面的要求顯著放寬,在主要證明材料如銀行流水、稅單等無法取得的情況下,只要替代性證據能夠形成充足的證據鏈,合理解釋每一個環節的資金來源,I-526E也可以順利獲批。
然而,需注意,近期實務中已觀察到個別新法EB-5 RFE中出現使用舊EB-5 RFE模板語言和審理標準的現象。這可能意味著移民局內部對新EB-5案件的審查態度正在發生轉向,再次提示申請人及律師不可掉以輕心,在初次提交申請時就要把每一步資金來源儘量證明清晰。
二、小問題不可疏忽:
DS-260與I-526/I-485間資訊須保持一致
另一個容易被忽視卻風險極高的問題,是多份移民/非移民簽證申請之間的資訊一致性。一旦移民局發現前後陳述不符,極有可能對整份I-526申請的真實性產生系統性懷疑,進而引發RFE補件、NOID意向性拒籤。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與特殊身份相關的資訊。
如申請人曾在DS-260或I-526/I-485任一階段披露過相關資訊,在後續材料中若出現遺漏或自相矛盾的內容,將極有可能被認定為簽證欺詐。一旦構成簽證欺詐,後果將非常嚴重,包括申請被拒、永久禁止入境等後果。
我們建議所有申請人在準備遞交新材料或回應RFE之前,務必對過往所有移民申請、簽證記錄進行全面複核,如果記錄年代久遠找不到,甚至可以透過FOIA調取完整檔案,確保身份資訊、職業經歷等內容在不同簽證申請中始終保持一致。
三、B-2身份下雙遞交I-485仍需謹慎操作
目前EB-5無排期,大量在美的申請人選擇I-526與I-485雙遞交,可以提早享受“小綠卡”(工卡+回美紙)的福利。然而,對於某些申請人,雙遞交仍存在風險。
例如,以B-2旅遊身份入境美國遞交I-485的申請人,雖然以往做法是在入境90天后遞交I-485,以降低移民局推定申請人“入境即有移民意圖”的風險,但自川普政府時期以來,仍有人即使入境90天后遞交I-485仍被懷疑移民意圖欺詐。
對此,我們建議B-2身份下申請I-485的投資人,主動儲存入境時的短期訪問意圖證據,包括旅行計劃、酒店訂單、機票記錄、返程安排等。這些記錄或許在未來遭遇RFE時,會成為自證的有力支援材料。
移民律師的角色尤其重要
EB-5申請高度依賴法律與事實的雙重解構。表面上看是提交稅單、銀行流水、購房合同等“硬材料”,但實際上移民局真正考察的是材料背後是否構成“合乎邏輯的敘事鏈條”。這需要律師具備極強的法律判斷能力和材料整合能力——如何以最少的材料組合、構建出一條合法合情、還能經得起審查推敲的資金解釋路徑。許多EB-5案件的成敗,並不取決於申請人提供了多少材料,而在於律師能否以合邏輯的方式組織這些材料,並精準識別其中潛藏的風險。
I-526的審查標準在隨著政策趨勢不斷演化,移民局對“合理解釋”的期待在不同時期、不同官員手中並不一致。沒有一位申請人能靠網路資料或他人經驗應對全部變化。只有始終站在實務前線、處理過大量I-526E與RFE案例的律師,才能真正理解哪些措辭是危險訊號,哪些細節是審查官關心的“死角”,以及什麼樣的補件答覆能化解疑義、扭轉局勢。
Sophie張律師的專業移民團隊憑藉逾十六年的深厚經驗,始終緊貼移民局審查趨勢與實務操作的最新動態,持續與全美移民律師同行保持交流,積極參與政策討論與案例檢索研究,在實戰中不斷打磨並最佳化案件準備策略。在EB-5日趨審慎的審查環境中,我們致力於成為客戶移民旅程中的風險“過濾器”和方向引導者。
免責宣告:
本文僅為交流目的
不代表美國銳明文澤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或對法律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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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 Zhang, Esq.
張玉霞律師/合夥人
張律師是本所創始合夥人之一,執業範圍包括各類移民、信託和家族傳承規劃、家事法律、房產交易、公司法等。張律師在代理客戶的投資移民、EB1A/NIW傑出人才、L-1簽證/EB1C跨國經理人綠卡、EB2/3綠卡和PERM申請、H1B和O1工籤、E2投資人簽證等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並被多家移民中介機構和區域中心指定為代理律師。張律師在服務高淨值家庭的赴美投資、子女私校申請方面也有深厚資源和經驗。張律師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是紐約州執業律師,也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和投資美國協會會員。
Priscilla Yeh
葉子楚/資深移民律師
葉律師主要專精於美國移民相關業務, 包括各式非移民簽證 (F, H, J, K, L, M, O, P, T, U)、親屬移民 (依親綠卡、回美證、Waivers)、商業移民 (EB-1, EB-2, EB-5)、庇護、遣返訴訟、以及歸化、入籍。葉律師畢業於臺灣東吳大學法律系以及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除了法律背景,葉律師亦受教於臺灣國立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於臺美雙教育背景下,葉律師更能理解雙邊文化差異而協助亞裔客戶以不同的途徑移民至美國。葉律師持有紐約州律師執照,也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 (AILA) 的會員。葉律師被2024超級律師雜誌評選為明日之星(Super Lawyers© Rising Stars)
Jianan Chen
陳佳男/高階移民律師
陳律師在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法學院取得了法律博士學位(Juris Doctor)。她的執業領域為移民法,包括各類商業移民和家庭移民,尤其擅長傑出人才移民(EB-1A)、國家利益豁免移民(NIW)、重審動議(MTR)和最新移民法律政策的分析研究。她過往的研究領域包括難民政治庇護移民、移民法和比較法。在移民法不同領域的工作和研究經歷使她能更好地服務客戶多樣化的需求。此外,她還在紐約一家大型律所的金融法部門有實習經歷,處理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相關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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