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月1日起加州新停車法規實施,人行道旁邊禁止停車

加州司機要注意了!從2025年1月1日開始,司機不得在任何人行橫道20英尺範圍內或帶有延伸路緣的人行橫道15英尺範圍內停車,否則第一次罰40美元,第二次罰更重。
這條法律名為“AB413法案”,也就是《加州採光法》(California Daylighting Law,),本來在2024年1月1日就要開始實施的,但為了讓司機適應新法規,特地保留了一年的寬限期,如今寬限期即將結束,2025年1月1日開始將正式執行。
這條法律讀起來可能很複雜,看上圖就很清晰了。在以前,汽車可以停到人行道邊上,但是對於過馬路的行人來說,視線會被阻擋,橫穿馬路容易發生危險。因此制定AB413法案,所有停車必須離開人行道20英尺(約6.6米)遠的位置。
這一法規的實施旨在改善行人安全,減少交通事故。此前,當局僅向違規者發出警告,而非罰單。然而,從新年伊始,違規者將面臨罰款,金額最低為40美元,可能更高。
根據加州交通安全辦公室的資料,加州的行人死亡率在全美範圍內處於最高水平,行人死亡人數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25%。僅在2021年,就有超過1100名行人在加州街頭因交通事故喪生。這一觸目驚心的資料促使州立法者採取行動,透過清理人行橫道和路口附近的停車區域,為行人和司機提供更廣闊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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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拉縣警長辦公室在一份宣告中指出:“這個概念很簡單。透過移除靠近十字路口和人行橫道的車輛,我們可以大幅改善行人安全。”執法官員強調,停在人行橫道附近的車輛會阻礙司機觀察到正在使用人行橫道的行人,特別是兒童和其他弱勢道路使用者。清理這些區域後,司機和行人的視線都會更加開闊。
警長辦公室補充說:“行人再也不用在進入路口前‘偷看’大型SUV後面是否有車輛駛來。”這一變化將顯著減少交通事故,尤其是涉及行人的傷亡事故。
儘管“日光停車”法規獲得了許多行人安全倡導者的支援,但也引發了部分司機的擔憂。批評者認為,這一法律可能減少數百萬個路邊停車位,增加司機尋找停車位的困難。
對此,立法者和執法官員表示,減少停車位是必要的犧牲。相較於行人傷亡減少帶來的社會效益,停車位的減少影響可以被接受。加州的官員們還提到,其他州的類似法律已取得顯著成效。例如,新澤西州霍博肯市自實施日光停車法律以來,已連續七年未發生行人交通死亡事故。
為幫助公眾適應新法規,執法部門建議行人和司機採取額外措施保障安全:
  • 行人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在人行橫道上過馬路。
  • 遵循交通訊號,與司機進行目光接觸以確保安全。
  • 夜間行走時使用手電筒或穿反光衣物。
  • 避免在腳踏車道或街道上行走,選擇人行道。
從幾周後開始,違規停車的車主將正式收到罰單,罰款金額從40美元起。執法官員敦促居民儘早熟悉法規,避免不必要的處罰,同時為保護行人安全貢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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