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名政法媒體人博主“人稱隆兄”,在微博上與網路大V“急診向日葵艾芬”(武漢市中心醫院急診科主任)有過一次互動,其起因是:艾芬主任在微博發帖稱,長沙市天心區法院今年5月在南京的一次庭審,存在“傳票南京、實際長沙”的虛假庭審問題。(見下圖)

針對艾芬主任的博文內容,“人稱隆兄”上傳了相關庭審筆錄(第一頁)等證據,證明艾芬所言純屬造謠誣陷。這個在網際網路上廣泛流傳半年多的謠言,最終被揭穿。

面對“人稱隆兄”提供的證據,大多數網友一看便知真相。認為從證據一眼就能看出艾芬主任“傳票南京,實際長沙”的說法,確實站不住腳。

本博關注到這一事件後,隨即向法院求證。該案原本是要在天心區法院開庭,且三次發出傳票要求被告到庭,但被告回覆自己身患癌症、行動不便,無法來長沙出庭。於是,長沙天心區法院出於人道關懷考慮,再次發出傳票,將庭審地點更改為南京鼓樓區法院七樓二十九審判庭。
2024年5月,審判長章富瓊、主審法官譚小松、人民陪審員程式、法官助理韓敏,組成“揹簍法庭”,乘火車趕到南京,借鼓樓區法院的場地開庭。
顯然,這是一個不可能造假,也沒必要造假,且有南京鼓樓區法院相關人員,以及被告都見證了的簡單事實。拿這種事情窮追猛打,對法院進行輿論審判,顯然是有意誤導公眾。
本博還注意到,艾芬主任的博文用詞,通篇瀰漫居高臨下的味道。比如:對新京報等主流媒體,用到了“大肆宣傳”“喪失新聞的公正性”等這樣的詞彙,甚至還聲稱,維權要“將目光轉向全球”,揚言要把這事推向國際輿論場,拿外國人來壓中國人。這種思維模式就有點囂張了,這種言論站位,就不像一個共產黨員的言論了。
據“人稱隆兄”介紹,艾芬主任之所以對天心區法院“恨之入骨”,是因為這起案子涉及愛爾眼科醫院,且法院判愛爾眼科贏了官司。而與愛爾眼科纏鬥多年的艾芬,對於該案的“關心”甚至比當事人還甚。艾芬在網際網路上的表現,給人感覺她就是該案被告的“幕後軍師”和“導演”,這個案子被判輸了,自然惱羞成怒,遷怒法院。
本博曾就此事多次聯絡愛爾眼科,希望求證相關事實。一般而言,本博作為省媒資深記者,湖南省內極少有人會直接拒絕本博的採訪要求,但愛爾眼科相關部門負責人一聽說要了解與艾芬有關的情況,便十分直接地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說“真的不願意提及此人”。
不過,本博依然透過人工智慧引擎和中國司法文書網,搜尋到“艾芬們”與愛爾眼科其實有過多場官司,且每次都是以“艾芬們”敗訴收場。
自2021年12月以來,包括愛爾眼科員工個人在內的多個民事主體,陸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艾芬主任、陳果(網名我是佩兒、武漢佩兒等)等人承擔侵權責任。截至目前,18起訴訟案件中,已有7起案件均終審判決艾芬和陳果敗訴,其餘11起案件也已經一審判決艾芬及其鐵粉敗訴。
此前,本博在一知名公眾號發表過一篇《從“胖東來遭炮轟”看“民企之痛”》的文章,就民企遭遇的網路暴力提出了理性思辨。只是萬萬沒想到,全球眼科頭部企業,竟然長期身陷負面輿情的漩渦之中。在此,本博希望透過是非曲直和歷史經緯的梳理,為朋友們提供一些理性的思考。

“愛爾之痛”的緣起
愛爾之痛,並非來自公權力的打壓。否則,愛爾眼科不可能發展成一家在我國香港、美國、歐洲都處於頂流地位的全球眼科頭部企業。可以說,愛爾眼科能有今天,離不開優越的社會主義制度,離不開黨的領導,尤其是離不開改革開放的大好時代。
只有時代的愛爾眼科,沒有愛爾眼科的時代。
愛爾之痛的演變,可以從愛爾眼科釋出的多條宣告中找到來龍去脈。
故事發生在2020年5月,當時,猛烈的新冠疫情剛剛過去,武漢中心醫院主任醫師、急診科主任、黨支部書記艾芬到武漢愛爾眼科治療。由於艾芬在全國的名氣非常大,又是武漢醫療界大佬,武漢愛爾專門為她組織了以業務副院長王勇牽頭的醫療團隊。
2020年5月26日,艾芬順利完成右眼手術,術後複查視力為0.6+,手術很成功。但到同年10月23日,艾芬視力突然下降,次日被診斷為右眼視網膜脫離,後在她自己就職的醫院進行了手術治療。
2020年12月,艾芬在微博發文稱,是愛爾眼科的白內障手術致使其視網膜脫離,並聯系多家媒體進行了報道。自此,艾芬與愛爾結下樑子,一場以艾芬舉旗的網路大軍迅速匯聚,對愛爾眼科開展持續不斷、高頻率的飽和式攻擊。
讀者不妨去微博搜尋“急診向日葵艾芬”,去看看艾芬的微博,發的博文幾乎全部針對愛爾眼科。據統計,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艾芬因違規被禁言前,艾芬在微博平臺釋出近6000條,平均每日4.7條微博。或者說她執著,或者說她偏執,但急診科主任天天干這事,會不會影響她幹正事呢?急診科可是分秒必爭的地方啊!
醫生成“醫鬧” 是“被逼”的嗎?
輿論認為,艾芬主任現在已儼然是“醫鬧”專業戶,或者“職業醫鬧”。
醫生當醫鬧,是被逼的嗎?
艾芬右眼視網膜脫離後,並沒有直接去醫院找麻煩(正常途徑都是去醫院鬧)。但其微博貼文發出後,愛爾集團總部第一時間就發現了輿情,並立即派出工作組赴武漢愛爾開展自查。
也就是說,愛爾眼科是重視的。但愛爾調查組自查結果是:艾芬主任的視網膜脫離,與她在武漢愛爾所做的手術沒有直接關聯。
不過,愛爾眼科還是主動聯絡艾芬主任,希望和她和解,但遭到艾芬拒絕。愛爾眼科又千方百計聯絡艾芬主任的親友,以及武漢中心醫院的高層,甚至委派黨委書記親自上門,與艾芬主任坦誠交流,詢問訴求,但艾芬既不提出賠償要求,也不答應和解,拒人千里之外。
也就是說,愛爾眼科重視問題,且尊重艾芬,但艾芬不接受。
那麼,唯一的解決途徑就是醫療鑑定。
最近,艾芬在微博發文說愛爾眼科拒絕醫療鑑定。其實這並非事實。醫療鑑定是有時效性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37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受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期限限制,及患者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遭受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
也就是說,艾芬從她發第一篇微博開始,就應該認為,或者說應該知道自己受傷害了。那麼,作為主任醫生和急診科主任、黨支部書記,她肯定是知道醫療鑑定只有一年的申請時效的(普通百姓不知道筆者表示理解)。因此,到2023年發微博說申請醫療鑑定被拒絕,是徹頭徹尾的謊言。
事實上,艾芬發微博投訴並拒絕和解的過程中,愛爾眼科和湖北省、武漢市衛健委一直希望艾芬配合做醫療鑑定,但遭到了艾芬的拒絕。
2021年3月30日,湖北省衛健委邀請北京同仁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的專家到武漢召開了專家諮詢會。第二天,湖北省衛健委組織湖北省信訪局、武漢市衛健委、武漢市信訪局共同對武昌區衛健局有關答覆意見書進行討論。2021年4月3日武昌區衛健局向艾芬郵寄了書面回覆,明確表示,“要透過醫學會或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才能明確院方是否存在醫療過錯和醫療損害。”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艾芬拒絕簽收答覆意見書,更不配合做醫療鑑定。
既不答應私下和解,又不配合做醫療鑑定。愛爾眼科只得請求官方調解。2021年1月2日,武漢愛爾眼科醫院向武漢市武昌區醫調委提出第三方調解需求,1月4日,武昌區醫調委聯絡艾芬本人,但艾芬主任拒絕調解。
此後,艾芬便以受害者姿態,對愛爾眼科及其員工發起一波又一波的網路攻擊。愛爾眼科及被其網暴的員工在溝通無果後,只得透過法律途徑維權,結果,艾芬及鐵粉次次都敗訴。此前,微博平臺還曾對艾芬的多個賬號禁言處罰。但敗訴並未讓艾芬、陳果等意識到自身的問題和錯誤。她們似乎永不甘心,在原賬號後面加個數字1,就輕鬆“轉世”,避過禁言,繼續炒剩飯,屢敗屢戰。
由於艾芬一直以受害者身份出現,引發一些不明真相的網友不加分辨跟風炒作,使得艾芬及“戰友”法院輸了網上贏,這無疑助長了她們高舉道德大棒開展輿論審判的熱情。對愛爾的商譽和正常經營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由此可見,醫生成“醫鬧”,並非被逼,並非正規救濟渠道被堵死,也並非愛爾眼科店大欺客,相反,是艾芬等人無理取鬧,試圖透過醫鬧和網暴賺取流量。
當流量成為一門生意,就會讓人喪失基本的理性。艾芬等人語不驚人死不休,甚至不惜聳人聽聞的宣稱:“他們為了賺錢,摘除了我近乎正常的器官”。
作為一名醫生,竟然說出“醫院偷摘患者器官”這種毫無根據、違背常識、突破醫學倫理底線的言論,真是令人汗顏。
手法不斷翻新 屢敗屢戰意欲何為?
在拒絕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拒絕配合醫療鑑定,拒絕所有調解和解後,艾芬和陳果開始以“挖眼球”“黑惡勢力”“黑社會集團”“傳銷組織”“草菅人命”等言辭給愛爾眼科貼標籤,每次都被有關管理部門認定為謠言。
給愛爾貼標籤沒有得逞,艾芬和陳果就給有關領導和有關國家機構貼標籤,說他們都是愛爾眼科的“黑社會”“保護傘”。甚至只要看到哪位領導到愛爾眼科考察調研的新聞,就立即給該領導貼上愛爾眼科“保護傘”的標籤。
經筆者梳理,艾芬和陳果等人開展網路抹黑的手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強關聯:就是把原本與愛爾眼科無關的負面新聞,故意和愛爾眼科強行關聯在一起。
如貪官楊懿文落馬後,艾芬馬上發微博稱,“這個湖南常德市委書記楊懿文與@愛爾眼科醫院 集團有沒有交集呢?”看似不鹹不淡提一嘴,但就是噁心人,達到混淆視聽,抹黑民企的目的。
貪官王登峰落馬後,艾芬立即發微博:“與愛爾眼科近視防控工作密切相關的王登峰被判刑17年”。無憑無據,胡拉亂扯,但又被點名道姓把愛爾眼科給罵了。作案手段十分的高明,是個高智商“醫鬧”。
貪官曹炯芳落馬後,艾芬立即發微博稱,“愛爾眼科在湖南這片土地上孕育成長……落馬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為儘快搞副省級,5年舉債435億。”
莫名其妙,毫無根據把愛爾眼科與負面新聞強行關聯在一起,可謂網暴武功之“無影腳”,踢死人不負責。但筆者不禁要問,這麼瞎搞也能得到追捧,這網路是怎麼啦?難怪會有人被網暴輕生啊!
筆者呼籲,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不要拿別人的生命來滿足自己的嘴賤和嘴欠。為了自己過把嘴癮而把無辜的人推進黑暗的、無盡的痛苦的深淵,真的道德嗎?
二、編造虛假資訊:毫無根據地到處宣傳“愛爾眼科集團是一家黑惡勢力場所!”“每年身背無數醫療事故”“挖眼球”等虛偽事實,對參與愛爾醫療糾紛案件審判的法官、對自己的頂頭上司,湖北省、武漢市衛健委,也絕不放過。
艾芬和陳果在微博中稱: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的法官們替愛爾集團起訴無數網友們獲利。”
“天心區法院幫愛爾集團起訴那些沒有影響力的普通網友,愛爾集團開口就要15萬元,法官們是不是都做好準備替愛爾集團掙錢了?”
“有全國各地衛健委等職能部門不作為,愛爾眼科醫院根本不怕違法違規!”
“衛健委成了愛爾違法違規最大的保護者,受害者無法維權!”
三、輿論審判:真相不重要,凡是不利於他們的,就是反動的,虛偽的,錯誤的,就是要打倒的。這是妥妥的wenge思維,輿論審判。
比如,艾芬和陳果曾質疑廣州愛爾醫院李劍華醫師在西安交通大學的學籍檔案有問題,稱該校領導和老師“造假,作偽證”。
為此,廣州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動用痕跡鑑定等刑偵專家,遠赴西安和長沙調查,最終確定李劍華醫師學歷沒有問題,不存在違法事實。
真相大白後,艾芬和陳果不但沒有誠懇道歉,反而一口咬定: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流花派出所“辦假案”。
她們在微博中表示,“我和廣州愛爾李劍華的案件,是廣東省政法委、廣州副市長、政法委、公安局、司法、法院等機構負責人,讓法官們枉法判決,讓公安局假辦案”“廣東省、廣州市某些領導都親自多次參與批示……強行結案,無論我怎麼舉報投訴申冤都被駁回”等。
這些虛假資訊,持續在微博平臺發帖散佈,持續詆譭高校幹部、有關案件主審法官、辦案民警、公安局領導等相關人員,成體系抹黑政府機關、司法機關、相關單位工作人員形象。
總之一句話,不論對錯,不論黑白,無論真相如何,不僅死不認錯,還要倒打一耙。
四、刻意收集“負面”資訊,集納炒作過時資訊:如果實在找不到問題,就刻意收集各種資訊,然後做負面解讀。
或者集納一些過時的負面資訊,把幾年前的事情又拿出來炒作一遍,在網上大搞“倒查30年”這種被廣大網友詬病的做法。
比方,愛爾和相關慈善機構長期開展愛心公益慈善活動,本來是純公益行為,但也會被做負面解讀。艾芬等人在微博中說,“他們(愛爾)跟全國扶貧辦、慈善機構、醫保局,共同合作創造的收入和利潤。”
對於一分錢不收的純公益慈善活動,在他們眼裡變成了合謀賺錢的陰謀!
毫無底線、毫無原則地混淆視聽,來消耗社會良知,撕裂醫患關係,把不明真相的善良群眾引向一條不信政府信鬧事、不信法律信網暴的不歸路,筆者不禁要問,意欲何為?!
“愛爾之痛”成“愛爾之困” 網暴何時休?
今年,中央網信辦部署“清朗”系列專項行動,開展“最佳化營商網路環境”和“自媒體”內容治理專項行動,艾芬和陳果的微博賬號,因長期釋出不實資訊、網暴他人、惡意抹黑汙衊愛爾眼科,於5月10日被全網禁言。但被禁言後,他們隨即註冊微博“轉世”賬號,繼續實施網路暴力。
據不完全統計,僅2024年,艾芬等人惡意舉報投訴各地愛爾醫院及相關政府部門多達200餘次。這一行為導致各地政府部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資源對相關舉報進行調查、回應。愛爾旗下醫院疲於應對各類信訪投訴類檢查,對醫院正常經營增加負擔、造成影響,醫院及員工發展信心受挫,並嚴重破壞各地營商環境。
針對艾芬陳果等人持續、高頻的網暴行為,甚至包括對有關醫生開展的人身攻擊,愛爾眼科和被網暴醫生在調解不成,和解無望的情況下,不得不訴諸法律。
筆者瞭解到,自2021年12月以來,包括愛爾眼科員工個人在內的多個民事主體,陸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艾芬陳果等人承擔侵權責任。截至目前,18起訴訟案件中,已有7起案件均終審判決艾芬陳果敗訴,其餘11起案件也已經一審判決艾芬陳果及其鐵粉敗訴。
當然,按照艾芬主任的邏輯,只要判他們敗訴,就說明司法腐敗。既然司法腐敗無可救藥,就只能繼續靠網暴無休無止。
筆者在此奉勸艾芬主任一句,陳果就算了,我都不想勸。艾芬主任,您是一個共產黨員,本身又是醫院的急診科主任、黨支部書記,誰當醫鬧我都覺得情有可原,唯有你不適合當醫鬧,更不適合舉大旗。
黨紀國法面前,還是要多生一分敬畏。生命不息,網暴不止。並不會讓你在網暴中爆發(發財的發),而可能讓自己被網暴反噬。
畢竟,第一,本博也從來不否認愛爾眼科可能存在一些問題,但誰絕對沒有問題呢?哪家醫院就完全沒有問題呢?出了問題,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就行,沒必要搞“網民運動”。運動式圍攻對中國社會造成的傷害,還少嗎?作為全球規模和醫療能力領先的愛爾眼科集團,每年服務2000萬以上的門診量,150多萬的手術量,為那麼多患者帶來眼健康的優質服務、解除病痛,而且愛爾眼科全球5萬多名員工,背後是5萬多個家庭。第二,艾芬就絕對正確、絕對聖潔嗎?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何必呢?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最近,太原中院就依法對太原愛爾眼科醫院訴武漢中心醫院急診科主任艾芬侵犯名譽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艾芬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艾芬作為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微博加V認證使用者,對於釋出微博及轉發微博的內容負有審慎審查義務,對釋出的微博內容可能產生的後果也應當具有一定的預見。艾芬數次釋出的案涉微博中,包含“太原愛爾眼科醫院摘除患者眼球”的內容已被生效裁判文書認定不屬實,又被一定數量的網友檢視、評論、轉發,部分網友的評論內容已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價。
因此,一審法院判決,艾芬釋出的案涉微博內容構成對太原愛爾眼科醫院名譽權利的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需在微博賬號連續30天置頂釋出道歉宣告,並賠償各項經濟損失6萬餘元。
時代叩問:民企何時解“網暴之困”?
1月3日,許昌市胖東來商貿集團有限公司釋出“胖東來關於侵權行為的處理公示”。胖東來披露,對於侵權行為胖東來堅決予以抵制,一經發現,會在第一時間進行取證,並透過法律途徑追究其侵權責任。希望透過對侵權行為處理的公示,讓大家知曉並注意甄別,啟發和引導大家重視並瞭解侵權的危害,保障和維護企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此,筆者不禁要再次為胖東來點一個大大的贊!同時,我也呼籲被網暴的民企,向胖東來學習,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造謠誣陷必須付出代價!作為資深媒體記者和正能量博主,本博敢於挺身而出維護老百姓利益,也敢於不怕犧牲跟網路暴力作鬥爭。
比如前面筆者報道過的《從“胖東來遭炮轟”看“民企之痛”》,雖然主流媒體集體炮轟胖東來後,遭到主管部門的嚴厲批評,但那些炮轟了胖東來的媒體,有一家道歉嗎?有一家去做“亡羊補牢”的補償措施了嗎?沒有!
民企很容易遭遇網暴之困,為什麼呢?筆者認為,儘管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家已經被定義為“自己人”,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但民企的發展,依然面臨各種惡劣的輿論環境。
1、民企“肥肉”論:一提到民企,很多人就想夾一筷子。很多人對民企存在深度誤解,認為民企的所有生意都是靠潛規則獲得的。甚至在媒體發篇正面報道,也是花了錢的,是“關係稿”“了難稿”。但國企報道就不會有這種嫌疑,導致很多主流媒體記者自覺與民企劃清界限,以避嫌疑。
2、民企“原罪”論。只要提到民企,很多人就想到改革改制導致國有資產流失,非法手段獲得第一桶金等負面的東西。甚至動不動就搞“倒查30年”來威脅民企,導致民企不敢挺直腰桿維權。帶著有色眼鏡看民企,戴著“有罪之身”走江湖,以至於在很多人的思維定式裡,民企就應該“逢人就拜、逢事就怕”。
3、民企“完人”論。作為一個社會經濟組織,民企和所有企業和組織一樣,難免“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但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判斷一個事物,要看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能以區域性否認整體,以個別否認全部。只要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好的,就不能全盤否定一個企業。對一個企業如此,對一個人同樣如此。
4、民企“羔羊”論。很多媒體,包括主流媒體和自媒體,都認為抹黑、攻擊、侵害民企的風險為零。確實,因為民企的特殊性,很容易被強關聯,很多黨政幹部都不敢公開為民企站臺,公檢法司也儘量不惹事,否則很容易招惹不必要的麻煩。比如長沙天心區法院、廣州警方,仗義執言,公正執法,被艾芬及鐵粉誣陷謾罵,但依然不得不選擇忍氣吞聲,息事寧人。
這樣一來,民企就會勢單力薄。好的時候,錦上添花的一擁而上,但一旦有點風吹草動,各路精英無不敬而遠之,加快切割。
筆者認為,這種全社會對民企是“染缸”的政治潔癖,是針對民企網暴無休無止、肆無忌憚的根源。因此,筆者要為那些敢於維護社會公平公正,敢於為民企合法權益依法發聲,敢於在風雪中為人抱薪而不是落井下石的正義之士致敬!
筆者呼籲,全社會都要自覺維護民企合法權益,尤其是對那些守法經營、治理嚴格、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熱心慈善事業的民企,更應該給予應有的尊重,而不是被人帶節奏,跟風圍攻。因為我們深知,守護民企,同樣是守護國之根本,守護民生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