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中國留學生被同胞室友殺害,藏屍陽臺一年從未被發現!他一直在假扮…

布里斯班,一座安靜溫暖的澳洲城市。那天清晨,警察帶著疑問,來到市區一棟普通的公寓。
有人報警,說失聯近一年的中國留學生顏某,音
訊全無。母親說,她明明每天都在“報平安”,但她就是覺得哪裡不對勁。
警察破門而入。屋內整潔如常,但一走上陽臺,他們就被一股刺鼻臭味擊中——那是腐敗屍體才有的味道。順著味道,他們找到一個大型黑色工具箱,開啟後,現場所有人都震驚了:箱子裡是一具早已腐爛的女性屍體,頭髮還在,皮肉模糊,屍液滲出,已經無法透過肉眼確認身份。這個陽臺,不到三平方米。這個箱子,不足一米長。
而她,就這樣,被鎖在了裡面,整整十個月。
1
十個月來,“她”一直活著
警方震驚之餘,卻發現一個詭異的現象:這名中國留學生,表面上從未“失蹤”。
她的社交媒體賬號活躍著。她與母親、朋友保持聯絡。她還在朋友圈發旅遊照,說自己“最近搬去了墨爾本,在閉關趕論文”。
更不可思議的是,她最近還讓母親打了幾筆錢,說是“交學費”、“投資專案”,金額共計40萬元人民幣。她甚至剛剛把自己的保時捷車過戶給了一個叫“趙某”的人。
一個死了的人,怎麼還在生活?答案只有一個:這場“扮演遊戲”,從她被殺那天起,就已經開始了。
2
“室友趙陽”:一個演員的誕生。
這個趙某是顏的室友,同樣來自中國。
他不在朋友圈出現,也不與她母親聯絡。但調查顯示,從2020年9月開始,是他一直在用顏的手機、微信和社交賬號,偽裝成“她”與外界互動。
微信聊天,他用的是顏的語氣。朋友圈發圖,他翻出舊照片,配上“我在這”的話術。視訊通話?他總是以“我在圖書館”、“訊號差”為由拒絕。他甚至去網銀改密碼,把顏的存款轉進自己賬戶,偽造簽名過戶汽車,把價值約30萬澳元的保時捷收入囊中。
他不僅是兇手,更是個演員。一個,想取而代之的人。事後,警方嘗試還原案發過程。根據趙的陳述,事發當晚,兩人正在吸笑1氣和喝酒,
結果顏突然讓他殺了她,指示他用煤氣罐一類的東西砸她的頭。
他當時頭腦也不太清醒,照做了,一砸下去,顏瓊整個頭都變形了,十分恐怖。緊接著,顏瓊又讓他掐死自己,抓住
他的手掐住脖子。
“我掐著她的脖子,大概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我記不清了。”
於是,一個驚天騙局,就這樣開啟了。2020年10月–2021年7月期間,趙的“演技”出奇的好。他每天花時間和顏母微信聊天,時不時報個平安,發幾句“媽我很好”、“論文很順利”,甚至關心母親身體。
顏母感動得熱淚盈眶,忍不住多打了幾筆錢。他甚至設計了一個“創業專案”,讓顏母投資,說這是女兒的夢想。顏母心想,孩子終於長大了,自己不能拖後腿。
她不知道,那不過是一個謀殺犯在編劇本。更可怕的是,趙沒有一絲悔意。他享受著豪車、金錢與無人知曉的隱秘生活。甚至在被捕時,他問警察:“我演得怎麼樣?你們是怎麼發現的?”
他的冷漠,不是缺乏感情,而是徹底剝離了人性。
3
真相背後的深淵:留學生的隱形困境
顏的死亡,不只是一個刑事案件,更是留學世界的冰山一角。
我們總以為,留學是精英之路,是金光大道,是“鍍金”的通行證。但我們很少問——孤身在外的年輕人,能撐得起多重的信任?他們身邊的“室友”,真的安全可靠嗎?他們遭遇控制、勒索、威脅時,有沒有勇氣求助?有沒有渠道維權?有沒有人真的關心?
在這起案件中,趙之所以能暢行無阻十個月,是因為:屋內只有他們兩人,無其他目擊者;警方初期無報案記錄,不能隨意調查;社交媒體可以偽裝,微信“在綠”成了安慰劑;家長遠在國內,語言不通,資訊落後。這樣的環境,正是“隱性受害”的溫床。
案件雖然發生在澳大利亞,但對於關注留學安全、法律意識的讀者來說,我們有必要了解:趙到底違反了哪些法律?會受到怎樣的懲罰?以下是一些與案件密切相關的澳洲法律條款(以昆士蘭州為準):
1. 謀殺罪(Murder)
• 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對謀殺罪的定性非常嚴厲,根據《刑法典》(Criminal Code Act 1899 QLD),任何蓄意殺人、致人死亡或對他人施加致命暴力的人,都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life imprisonment)。
• 在本案中,趙涉嫌故意掐死顏,構成一級謀殺(premeditated or intentional killing),幾乎肯定面臨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無假釋期)。
2. 妨礙司法公正 / 干擾屍體罪(Interference with a Corpse)
• 在昆士蘭州,干擾屍體、隱匿屍體或不正當地處理屍體屬於刑事犯罪,最高可判7年監禁。
• 趙將屍體藏於工具箱中長達十個月,構成了嚴重的屍體處理違法行為。
3. 身份盜竊與欺詐罪(Identity Fraud & Financial Crime)
• 冒用他人身份進行金融交易、虛假報平安、詐騙匯款等行為,構成身份盜竊(identity theft)與詐騙(fraud),這些罪名在澳洲屬於重大經濟犯罪。
• 若涉及金額超過一定額度(如超過10萬澳元),可能判處5至10年監禁不等,並需返還不當所得。
4. 偽造檔案、非法變更財產所有權(Forgery & Property Fraud)
• 趙將死者名下保時捷過戶並試圖變賣,若涉及偽造簽名或強行變更名義,構成偽造和財產詐騙。
• 在澳大利亞,此類行為屬重罪,最高判處10年監禁。
很多人會問:如果趙是中國公民,他是否可以引渡回國?或者是否可以在中國再次受審?答案通常是不會引渡,原因如下:
• 澳大利亞和中國之間沒有引渡條約。根據澳洲法律,即使嫌疑人是外國人,只要罪行發生在澳洲本土,就必須在澳洲本地接受審判和服刑。
• 此類重大刑事犯罪(尤其是謀殺)屬屬地原則(Territorial Jurisdiction),由案發地國家主導審理。
不過,在特定情況下,中國駐外使領館可依法協助受害人家屬維權,協助資訊公開、司法觀察等。
法律不只是審判,更是預警。法律存在的意義,不只是等案件發生後才“追責”,而是讓我們每一個人在事情變糟之前有武器保護自己。趙陽終將受到法律的懲罰,但我們不希望再有第二個“趙陽”能輕易走到這一步,更不希望有第二個“顏瓊”沉默地死在無人知曉的陽臺上。
4
我們該怎麼做?
每一位送孩子出國的家長,都該明白:你送出去的不是一個學生,是一個獨立生活的人。他要面對陌生語言、文化差異、孤獨感,甚至是身邊人的惡意。我們無法完全防止悲劇發生,但可以盡力減少它的可能性。
對學生:
• 選擇有資質的房源,不與陌生人草率合租
• 定期與家人視訊通話,不只靠文字
• 設定安全暗號,遇到危險時能傳遞訊號
• 遇事及時報警,不要忍耐、不怕惹事
對家長
• 多關心生活細節,而不是隻看成績和轉賬
• 定期問孩子身邊人是誰、最近住哪裡
• 建立更多社交連線,比如朋友家長群
• 如果感到異常,寧可“小題大做”,也別掉以輕心
顏走了,走得寂靜、隱秘、幾乎無人察覺。她的屍體在陽臺上,與世界隔絕了300多個日夜。可怕的不是她被殺,而是殺了她的人,幾乎成功取代了她。
我們應該記住她,更應該警醒自己。因為這世界並不總是善意滿滿。我們不能盲目信任“同胞”,不能總以為“孩子能照顧好自己”。一個人去陌生國度,是冒險,而不是度假。如果你是留學生,請你勇敢。如果你是家長,請你多問一句。多一次聯絡,或許就能讓另一個“她”,避免沉默地死去。
——End——
文: 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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