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在工商銀行購買的金條剪開發現雜質”,陳某(男,46歲)被追究法律責任!

據“公安部網安局”7月2日訊息,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打擊整治網路謠言工作,及時發現查處借熱點輿情事件進行造謠傳謠線索,重拳打擊編造傳播涉民生等領域網路謠言違法犯罪活動。近日,公安部公佈8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孫某自導自演“百萬粉絲網紅謊稱本人遭勒索後自殺”網路謠言案。近日,四川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孫某(女,18歲)自導自演“在成都自殺去世,生前疑遭勒索”等虛假資訊,並在評論區釋出虛假跟評,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二
陳某編造傳播“在工商銀行購買的金條剪開發現雜質”網路謠言案。近日,上海公安網安部門查明,陳某(男,46歲)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某短影片平臺釋出內容為“工行假金條,官方發通告!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的謠言資訊,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對相關單位正常經營產生影響。
案例三
孔某芳編造傳播“河南博物館買講解保進館”網路謠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網安部門查明,孔某芳(女,38歲)為售賣講解服務,囤積博物館預約票,稱其有能力為購買講解服務的客戶預約河南博物館,實際並無能力保證客戶進館參觀,造成“河南博物院買講解保進館”網路謠言在網際網路平臺傳播。5月1日,河南博物館發現部分觀眾因透過第三方平臺購買門票及講解服務無法入館,影響大量觀眾正常參觀,導致現場參觀秩序混亂。
案例四
祁某偉編造傳播“大同的黃花地被大面積毀掉,相關人員套取現金”網路謠言案。近日,山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祁某偉(男,34歲)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在某短影片平臺釋出內容為“大同雲州區下渝澗村黃花地被大面積損毀,相關人員中飽私囊,每畝地套取2000元資金,什麼分紅都沒見到”,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經核,該村不存在大面積損毀黃花地情況,且不涉及村社一體,不存在分紅情況。
案例五
王某建編造傳播“山西檔案館高薪急聘檔案錄入員”網路謠言案。近日,山西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王某建(男,31歲)在某社交平臺釋出內容為“山西省檔案館招聘檔案管理員”的謠言資訊,對求職者造成誤導,對相關單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案例六
朱某編造傳播“安徽含山一河道將洩洪”網路謠言案。近日,安徽公安網安部門查明,朱某(女,35歲)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在某短影片平臺釋出內容為“馬上要洩洪了”謠言資訊,並在評論區跟評“大閘水滿了,要放水”“馬上又要抗洪了”,誤導網民關注,造成沿河居民恐慌,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七
肖某福等人編造傳播“河南一地大批人員聚集河流摸金摸銅錢”網路謠言案。近日,河南公安網安部門查明,肖某福(男,63歲)在某短影片平臺釋出內容為“5月9日,鶴壁市濬縣新鎮衛河大批人下河淘金,摸銅錢,每人都好幾斤了,聽說好多人都提了一大桶回來。這可不是去摸魚哦,這是古代河道,摸了一桶桶銅錢回來,後來有人再去就被封鎖了”的謠言資訊,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此外,在闢謠資訊釋出後,焦某玉(女,42歲)、梁某紅(女,48歲)繼續釋出“都在撿金子”“撿二條”等謠言資訊,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案例八
狄某奇編造傳播“山東一女子向丈夫索要5元買早餐遭拒後輕生”網路謠言案。近日,山東公安網安部門查明,狄某奇(男,22歲)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在某短影片平臺釋出內容為“山東一女子向丈夫索要5元買早餐遭拒後輕生”的謠言資訊,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以上人員均已被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編輯|何小桃 杜恆峰
校對|陳柯名
本文轉載自公安部網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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