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洛杉磯時報、舊金山標準報6月28日綜合報道 上週,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的一場聽證會引發全國震動。川普總統未經州政府同意,直接調動數千名加州國民警衛隊員進駐洛杉磯,隨後更部署了數百名專精城市戰的現役海軍陸戰隊員。這一前所未有的軍事介入舉動,被批為向“警察國家”滑落的標誌性一步。而加州的應對,則寄望於一部起源自1878年、鮮為人知卻意義重大的法律:《不得以軍代警法》(Posse Comitatus Act)。

如果川普政府持續以“恢復秩序”為名擴充套件軍事力量干預內政、限制移民和抗議者的權利,美國可能會失去本應擁有的公民自由和法治秩序,淪為一個“披著民主外衣的警察國家”。

加州方面則以《不得以軍代警法》為核心,尋求法律救濟。聯邦法官Charles Breyer裁定,聯邦政府必須交出相關檔案,以便加州核實這些軍事行動是否已違反該法案。該法案禁止聯邦軍隊參與民事執法,除非國會明確授權。
《不得以軍代警法》源於南北戰爭後期,當時南方各州對白人至上秩序的重建強烈反彈,聯邦政府被迫動用軍力維持黑人選民的投票權。但隨著1876年選舉後南方民主黨重新掌權,他們在撥款法案中悄然加入此法案條款,阻止聯邦部隊繼續幹預南方事務,也為吉姆·克勞種族隔離時代的到來鋪平了道路。

歷史上美國軍隊極少被用於國內執法。殖民地時期遭受英國軍人干預內政的經歷使美國人極度警惕軍權干政。而川普此次引用的卻是另一個更古老的法律——1798年《外國敵人法》。該法原為在戰爭時期允許政府拘留外國敵國公民,如今卻被川普政府拿來作為打擊移民與城市抗議的依據,進一步加劇民權組織的不安。
在此次事件中,國民警衛隊不僅在洛杉磯協助ICE進行拘捕行動,還被部署至130英里外的里弗賽德縣,協助突襲一處涉嫌非法種植大麻的農場。加州美聯自由聯盟指出: “你現在看到的是全副武裝的軍人,在城市街頭與警方並肩巡邏,這正是《不得以軍代警法》要阻止的情景。”

而這一切,正是在川普政府一再主張總統可以不受監督地調動軍隊的背景下發生的。回顧1992年洛杉磯“羅德尼·金事件”後的騷亂,當時是州長向聯邦申請支援,軍隊介入是最後手段,且明確分工。如今軍警混合訓練日益常態化,指令混淆可能導致悲劇發生——一名警察要求“掩護我”,在軍人耳中卻被誤解為“開火指令”,幾秒內全排士兵即開火掃射。
這次無人傷亡,但未來呢?
若一旦爆發流血衝突,川普極可能借機進一步武裝鎮壓,以“恢復秩序”為名,在全國複製洛杉磯模式。他的策略幾乎照搬歷史上法西斯主義領導者的劇本——挑動衝突、製造混亂、強硬介入、鞏固權力、操控輿論、無限迴圈。
而加州的司法反擊已走到關鍵一步。佈雷耶法官明確將審理限制範圍集中在《不得以軍代警法》,為加州留下一線希望。然而鑑於聯邦上訴法院此前已推翻其裁定,若案件進入最高法院,勝算渺茫。
更讓法律界擔憂的是,該法本身充滿漏洞。最關鍵的就是它是否適用於“聯邦化”的國民警衛隊?川普政府聲稱不適用,且就算適用,軍隊目前並未參與“執法行為”,故無違法。而在美國憲政結構中,民兵部隊既服從州長也可能被聯邦徵召,法律灰區成了白宮大筆揮軍的突破口。
正如艾默裡大學法學教授Mark Nevitt所說:“我實在想不出還有比‘軍隊是否能對本國公民使用武力’更重要的問題了。”
加州此役雖義正辭嚴,但要打贏這場憲政防禦戰,恐怕得付出更多政治、法律與社會動員成本。在川普邁向“軍人治市”的危險邊緣時刻,美國到底是否能守住“軍權不得干政”這條最後底線,全世界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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