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Soros在2000年的時候講:“全球化突出的特點之一,是它允許金融資本自由流動;相形之下,人員的流動仍受到很大的限制。由於資本是生產中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各國必須相互競爭來吸引它,這妨礙了各國對資本徵稅和管制的能力。”
需要社會保障的自然人不能自由流動,而作為徵稅物件的資本可以自由流動,這就是超級全球化時代產生兩個不平等問題(國與國之間的不等,一國內部的不平等)的根本原因。
市場的差異、
稅收的差異、補貼的差異、匯率的差異,共同造成了金融資本在全球不同地區的“此起彼伏”。戰後以來,不同時期不同國家的政策目標,都在於如何吸引並留下在全球自由流動的金融資本,主要是美元資本。
但在民粹主義運動下,美國關於超級全球化的反思共識之一,就在於金融資本的全球自由流動對美國本土是不利的。在這個結論上,美國的左翼與右翼沒有什麼差別,Dani Rodrik、Michael Pettis與Robert Lighthizer的認識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金融資本不該無限制的自由流動,那麼,應該怎樣流動呢?如果要有限制,以什麼為原則來限制呢?
這就是川普在2月21日簽署的《國家安全總統備忘錄》(NSPM)想要明確的內容。既然中國大陸被定義為最大的競爭對手,既然中國大陸的科技仍在突飛猛進,而科技領先優勢是美國維持全球領先優勢的前提與關鍵,早在1980年代就被美國明確為其國家安全的核心部分,那麼,無論美國金融資本去投資中國大陸科技企業,還是中國大陸資本來投資美國科技企業,不都對美國不利嗎?這就是一個基於反思的共識結論。
技術演進和技術擴散,總是伴隨著技術交流和商業需求。限制商品和技術擴散是非常困難的,限制資本流動是很容易的。
但現實問題在於,在生產製造集中於中國大陸的前提下,美國是否還願意像1980年代那樣,接受中國大陸企業對美國本土的投資呢?日美貿易戰時,美國上下齊心批判日本汽車品牌,但隨後,就歡快地接受豐田、本田去美國設廠,以解決其本土就業。美國的上述選擇,在本輪G2競爭中,是要堅定的放棄呢,還是有可能到某個時候又採納呢?然而,在長達十餘年波動的寒蟬效應下,還有多少中資企業願意“以身試法”,最關鍵的是,這種海外產業投資的收益預期能夠覆蓋未來波動的成本預期嗎?
如果G2的生產製造合作無法實現,那還存在哪些合作的可能?如果可能的合作空間越來越小,接下來又會發生什麼?
一是中國大陸側的金融資本需求會繼續增加(對應科技發展需要),但由於美元資本將長期受限,那中國大陸本土對應科技發展需求的金融資本供給將面臨不足。本土如何持續激發原創性創新?如何認識金融資本與技術創新的關係,以及,如何在本土構建一個具有容錯性(允許泡沫產生與破滅)的“技術—資本市場”,而不是靠週期性地高高舉起、重重落下來推動產業變革,就變成一個現實問題。
二是中國大陸如何擴大吸收其他國家/地區的投資。在過往,中國大陸面向C端的產業為海外產業資本提供了天量投資途徑,某些歐洲國家的福利體系甚至高度繫於其位於中國大陸的廠房和市場。隨著中國大陸的市場被本土企業逐個拿下,如何繼續吸引歐、日、韓的產業資本繼續留下,如何吸引歐、日、韓的金融資本參與,就變成第二個現實問題。
如果G2繼續各自努力,會否出現一個,中國大陸繼續低成本而美國繼續高成本共同前進的局面呢?進一步的問題是,這種發展成本的差異,能靠限制資本流動持續長期維繫嗎?如果不能,將會發生什麼呢?
資本還能自由流動嗎?如果不能,將會發生什麼?再全球化下,將會有不少長期而磨人的問題。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