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親屬移民調整身份(AOS)申請

點選上方名片關注我們
可直接移步文末,點選"閱讀原文",進入服務專頁
服務簡介
親屬移民獲得批准,且配額排到後,在美國境內進行親屬移民的調整身份(限美國移民局書面作業)。
服務概覽
步驟1:申請策略方案討論會議
  • 討論、評估個案情況,解答客人疑難
  • 提供法律建議,擬定申請方案,列出定製化檔案清單
步驟2:準備申請檔案
  • 收集、梳理客人相關資訊和檔案
  • 填寫相關表格、撰寫英文申請信
  • 按移民局要求的標準申請格式,整合裝訂成冊
步驟3:向移民局提交I-485申請
  • 向移民局送件並向客人報告案件進度
  • 指導體檢及生物測定事項
  • 面談問題準備與模擬,面談所需檔案稽核

  • 電子歸檔以備查詢
申請材料
  • 主受益人提供的資料
  • 調整身份申請信
  • I-130申請的批准通知書
  • 兩張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 出生公證
  • 護照包括非移民簽證頁
  • 移民局發的I-94入境記錄
  • I-693體檢報告
  • 犯罪歷史(如果有)
  • 無犯罪證明
  • 親屬關係證明
婚姻關係證明:
  • 結婚證書
  • 婚禮照片、錄影帶或光碟、結婚請帖
  • 其它與婚禮相關的證據
  • 離婚判決
  • 共同租契/房產證/抵押宣告
  • 共同銀行賬戶、信用卡
  • 其它共同財產的證明
  • 共同參加的社團、俱樂部等
  • 一起外出旅行時的機票和登機證
  • 雙方的合影以及與家人、朋友的合影
  • 雙方共同小孩的出生證
  • 雙方往來的信件、Email、匯款記錄、聊天曆史
  • 電話賬單
  • 居委會或親屬、朋友開出的證明,證明兩人的婚姻關係
  • 僱主出具的證明,證明地址和婚姻狀況的信件
  • 其它相關證明婚姻會持久的檔案
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子女的出生證
繼子女/養子女關係證明:
  • 父母結婚證
  • 父母雙方前段婚姻結束的證明(如離婚判決,死亡證明,婚姻無效判決書等)
  • 收養證明,表明在小孩16歲之前已完成收養手續
兄弟姐妹關係證明:
  • 申請人和主受益人的出生證
  • 父母雙方前段婚姻結束的證明(如離婚判決,死亡證明,婚姻無效判決書等)
  • 兄弟姐妹所在州或國家的法律證明,證明非婚生的兄弟姐妹18歲之前,申請人生父已成為他們的合法監護人並建立真實的父子女關係
  • 收養證明,表明在小孩16歲之前已完成收養手續
I-864 擔保人/申請人提供的證明
  • I-864經濟擔保
  • 有效的美國護照
  • 歸化證/公民證影印件
  • 出生證影印件(如果出生在美國)
  • 聯邦收入所得稅申報單,包括最近一年的W-2表
  • 最近6個月的工資單
  • 最近收入的來自僱主的證明信函
  • 最近收入的存單
  • 在美國有固定住所的證明
  • 在職軍人的在職證明(如果擔保人是美國軍人)
書籍/諮詢
*更多專業內容,歡迎閱讀相關電子書籍:
親屬移民調整身份操作指南
https://www.usldiy.com/guidelines-for-the-operation-of-family-migration/
(複製上方連結在瀏覽器中開啟)
講座
*更多相關資訊,歡迎收聽我們線上講座:
使領館移民簽證or美境內調整身份,怎麼選?
https://m.qlchat.com/topic/details?topicId=2000016811300654
親屬移民調整身份AOS解析
https://m.qlchat.com/topic/details?topicId=840000095045498
如何準備美國I-864經濟擔保書?
https://m.qlchat.com/topic/details?topicId=2000002958418282

CSPA按表B凍齡新政,哪些孩子能受益?

https://m.qlchat.com/topic/details?topicId=2000019225381495
我娃因超齡遭拒,CSPA新政能救嗎?
https://m.qlchat.com/topic/details?topicId=2000020475061376
(複製上方連結在瀏覽器中開啟)
(識別上方二維碼進入直播間收聽講座)
*如有需要,歡迎選擇我們付費諮詢服務
常見問答
1.誰會需要進行領事館作業?
在美國境外的外籍親屬,或雖然在美國境內,但是為了某些原因而選擇海外領事館操作的外籍親屬。
2. 外籍親屬應該選擇哪個國家的美國領事館進行簽證辦理?
通常是在外籍親屬居住的國家或出生國。
3. 外籍親屬合法入境美國後,如何從領事館簽證辦理轉為調整身份?
此類要求需向芝加哥鎖定信箱遞交移民申請批准的I-797通知書影印件和調整身份申請。原來的親屬移民申請將從NVC(國家簽證中心)或領事館退回,此類退件申請必須由移民局提出,NVC或領事館不會接受申請人或受益人的申請。
4. 如果外籍親屬在美國境內,可以同時進行調整身份和海外領事館簽證辦理嗎?
不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5. 領事館何時開始進行簽證辦理?
在外籍親屬的移民申請獲得批准後,對沒有配額排期的申請類別在透過美國國家簽證中心後就可以開始,而對有配額排期的申請類別,需等到有配額時才開始。
6. 在領事館面談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帶上包裹三中所要求的所有檔案,包裹四中要求的體檢結果和填寫完整的DS-260II 表格,以及針對各個不同申請案件帶上詳細親屬關係證明檔案。
7. 在申請領事館簽證辦理期間是否可以申請工作證?
不行,只有當外籍親屬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時才可以。
本文如需轉載,請勿刪剪,並請註明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請注意:我們發現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的原創文章和成功案例有被他人抄襲的情況。如果您正在尋求專業的法律服務,我們建議您最好直接洽詢律師或資深顧問,詳細瞭解贏取案件的步驟和關鍵策略。我們非常樂意與您分享這些成功案例的來龍去脈;更重要的是我們將如何與您攜手並肩共創新的成功案例。
(END)
歡迎聯絡我們
Line: Frank1007
週末/緊急聯絡電話:562-441-9939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