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藝非凡
ID:efi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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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老頭,沉迷黑絲,無法自拔。
他在街頭穿梭,只要看到黑絲長腿,就緊追不捨,瘋狂抓拍。

他欣賞著自己的每一張偷拍傑作,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47 年時間裡,他騎壞了 29 輛腳踏車,偷拍了 50000 個姑娘。
然而,這個近乎“變態”的老頭,卻贏得了全世界女人的尊重和寵愛。
明星超模搶破頭,也想被他拍。
“時尚女魔頭”安娜·溫圖爾說:“要是某天Bill不拍我,那就糟糕了。”

白髮超模卡門·戴爾讚譽他:“Bill 總能發現你最自在的時刻。”

天后蕾哈娜忍不住向他表白:“我愛你 Bill,你就是傳奇!”

一向低調的“中國影后”張曼玉,也曾與他合過影。

他就是“街拍之神”——比爾 · 坎寧翰(Bill Cunningham)。

●比爾·坎寧翰

他是誰?
他一身藍色工裝,騎著一輛腳踏車,在紐約街頭穿梭 50 載,拍下了整部紐約時尚浮世繪。
在時尚界,Bill 絕對是個最特別的存在。
一方面,他是公認的街拍大師;另一方面,他卻一生都保持了,與時尚界格格不入的生活方式。

他一直對出身避而不談,在日記裡,他只詳細記錄下了兩件事:
4 歲,他被母親掛在牆上打了一下午,只因為他擺弄了姐姐的紗裙。
12 歲,他用羽毛和鮮花給媽媽做了一頂帽子,媽媽看都不看就扔掉。
他生來就對女性之美感興趣,卻得不到家人的理解。
1929 年,Bill 出生於美國波士頓,十幾歲時便對服裝有濃厚興趣,常常收集各種材料來製作帽子。

當他從哈佛大學退學後,選擇開設了一間女帽店。

1951 年朝鮮戰爭,Bill 應徵入伍,隨後也就關閉了女帽店。
Bill 不喜歡戰爭,他用鮮花裝飾鋼盔,像硝煙裡的詩人。

戰爭結束後,他開了一間工作室,重操舊業。

聲名鵲起,夢露、赫本,連總統肯尼迪的夫人都登門拜訪。
只不過,他並不領情:“我不喜歡她們,太有錢,就沒了自己的風格。”

1958 年,他寧願看著工作室倒閉,也不肯為名媛權貴做帽子。
為了餬口,他給《女裝日報》撰過稿。
後來因為崇尚名流階層的價值觀不合,Bill最終選擇為《紐約時報》拍攝。
沒人教導,不懂技巧,Bill依舊拿著相機,穿梭在大街小巷。

正是他在《紐約時報》的“在街上”專欄,讓他成了一個舉足輕重的“時尚歷史學家”。

在 Bill 之前,vogue 等時尚雜誌就已經有時尚攝影師,但他們都只拍名流和明星。

但在 Bill 心中,時尚無分貴賤,無論是上流人士還是普通人,只要他們的穿得有創意、有個性,都有機會被 Bill 的攝像頭捕捉下來。


在他眼中只有美麗的時裝和充滿個性色彩的風格,而鏡頭中人物的身份地位,他完全不予考慮。

他拍社交名媛,也拍同性戀遊行;

拍 Dior 秀場的模特,也拍中央公園裡的嬉皮士。

他如同一部活的時裝百科全書,對時裝如數家珍,但風格對他而言,與名流、金錢和品牌標籤都無關,只與衣服搭配方式本身有關。

如果穿得不夠出彩,哪怕是法國影后凱瑟琳 · 德納芙,都別想進入他的鏡頭。

在整個時尚圈,這個老頭,也是出了名的“脾氣古怪”。

他有多怪?
他深信,最好的時裝秀,永遠都在街頭。

他愛拍女人穿著黑絲的美腿。
但在他的鏡頭下,人們看不到一點色情,而是青春盎然的性感瞬間。


“他有一雙如鷹一般的雙眼,善於捕捉女人風情萬種的一面。”

而且,Bill 的手就像開過光一樣。
“黑珍珠”Naomi Campbell、超模 Linda Evangelista、設計師安娜蘇……在他拍完沒多久後,就名震時尚圈。

“當你不被他人的目光左右,不因鏡頭的閃光而偽裝,那才是最自然最美的你。”
手拿提琴包的中國女人,兼具文藝和時尚感;

穿著毛衣開衫、戴著大串珠寶項鍊,隨著音樂起舞貴婦人;

戴著插滿各種羽毛的誇張禮帽,手提小巧的包裹的優雅婦人;

當別的攝影師都把鏡頭對準紅毯上的巨星大腕時,Bill卻瞄準了路邊裹著垃圾袋躲雨的女孩:
“你看啊,她就像一朵黑色玫瑰,怒放在暴雨裡。”

憑藉多年的積攢,Bill 贏得了時尚界的至高敬意。
他被法國授予藝術及文學騎士勳章,他是巴黎高定秀場的前排常客,Vogue 主編時尚女魔頭 Anna Wintour 更是說,“我們都為 Bill 著盛裝。”

他拍下了 100000 張照片,透過《在街上》雜誌專欄,完整地向人們展示了紐約 50 年來的風貌變遷。

當各大資本奉上合同時,他根本不買賬:
“我才不要被資本家控制。”
當貴婦名媛站他面前時,他可以霸氣地擺擺手:
“走開,你擋到我了。”


孤獨是他的常態
時尚圈的巨大聲望,並未給他帶來財富。
他一直到生命的最後,都一直住在幾平米的小公寓裡。

沒有廚房,甚至沒有桌椅,走廊盡頭的洗手間是合用的,屋裡只有許多金屬檔案櫃,用來儲存他拍的大量照片。

對此,Bill 說:“要帶廁所和廚房的公寓有什麼用?多了需要打掃的房間而已。”

每次去巴黎看秀,別人有專車接送,住五星級酒店,Bill 卻住郊外小旅館,搭地鐵去秀場。

每天,他都在街邊同一家店,吃僅需3美元的三明治,然後投入到一天的拍攝工作中去。

這一件清潔工同款的藍色工裝,只需 20 美元,穿它,只是因為“口袋多,清洗方便,顏色也好看。”

別人看他是時尚界的“苦行僧”,他卻說“世界上,錢是最廉價的東西,自由和才華才是無價的。”

當《細節》找他開專欄並給他支票時,他卻當著編輯的面撕了支票。
他說:“拿人手短,我不收你們的錢,也就不用按你們的要求做。”

Bill 幾十年如一日,專注於一件事,就是記錄和追尋美的蹤跡,一生都撲在了他瘋狂喜歡的工作上。


紐約第五大道和第五十七街的角落,是Bill最愛埋伏的攝影地點:
“這兒才叫時尚,無論是中東人、歐洲人、還是日本人,在第五大道,你能看到整個世界!”

2010 年,經過導演 8 年的勸說,Bill 終於同意拍攝關於自己的紀錄片,也正是這部《我們都為比爾著盛裝》讓他的傳奇故事為更多人所熟知。

在片中,Bill 掛著孩子般的笑容,騎車遊走在紐約各處,快樂地捕捉著美麗的衣裳。

但在紀錄片的結尾,他卻一時哽咽,良久才說:
“我沒有戀愛過,因為沒有時間。”

或許,有一種人,來去只為了旁觀這個世界,其中所揹負的孤寂,卻很少有人能有勇氣面對。

他換了 29 輛腳踏車,遊走於紐約,他給雜誌社照片,卻拒絕接受支票。

“世界不平等,但我的鏡頭一視同仁”。

從業 47 年,他拍下了價值約 1000w 的底片卻一張不賣。
在自傳裡,比爾這樣寫道:
“有人說我偉大,其實我常常心懷愧疚,我不過是街角的一個流浪漢,卻獲得了這麼多人的認可與尊重。”

他把一生獻給了美,可歲月無情。
2016 年,87 歲的比爾在拍攝時中風入院,一週之後與世長辭。
這天晚上,帝國大廈為他披上了最愛的深藍外衣。

此後,第五大道 57 街的轉角改名為“比爾之角”:
“今後這裡將永遠留下他的故事。”

這個偷影子的人,把人們最好的時光,都留在了歲月中。
他不會被遺忘,因為他給予世界的是時代的回憶,永恆的烙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