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過期如何回美?超實用攻略來啦

持有美國綠卡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身份象徵,但美國綠卡並非永久有效。美國綠卡分為有條件綠卡和無條件綠卡,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有效期限和條件解除的過程,無條件綠卡一經批准,有效期通常長達十年,到期後可透過簡單的續簽手續延長;
而有條件綠卡的有效期則是兩年,需要經過提交相應的表格申請,才能從“有條件”轉為“無條件”。
鑑於兩種綠卡都存在有效期限,我們將探討過期的綠卡持有者如何返回美國的問題,並提供解決這一困境的實用建議和有效策略。
01
聯絡航空公司
雖然法規要求合法永久居民持有效的美國綠卡出入境,但如果您持有的是10年有效期的綠卡,在綠卡過期且離開美國未超過一年的情況下出境,根據美國海關和邊境局(CBP)的政策,允許綠卡持有者持過期綠卡登機回美。然而,蕞終能否登機還需提前聯絡航空公司確認。如無法持過期綠卡登機,則需申請登機紙(131A Carrier documentation/ Boarding foil)。
02
申請登機紙
登機紙是美國合法永久居民在沒有有效證件的情況下登上航空客機的準允檔案。以下情況可適用於申請登機紙:

1)臨時離開美國海外旅行未超過一年,您的綠卡已丟失、被盜或被毀;

2)臨時離開美國海外旅行未超過兩年,您的再入境許可證已丟失、被盜或被毀;

3)臨時離開美國海外旅行未超過一年,因綠卡過期無法登機。
03
SB-1簽證
SB-1簽證是美國的一種特殊簽證型別,通常適用於那些曾經是合法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但因某種原因而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返回美國,導致其永久居民身份失效的情況。
然而,此類簽證的申請難度極大,領事官對此類簽證的審批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需要根據申請者的多方面因素進行稽核。以下是申請此類簽證的必須條件:
1)未能按時返回的原因是由於不可抗力或無法控制的因素;
2)個體在離開美國時已經是合法的永久居民;

3)個體一直保持對美國的緊密聯絡,並且在離開期間一直在努力返回。

建議
無論以何種方式成功入境美國後,建議儘快重新申請更換新的綠卡。當然,蕞重要的是,各位綠卡持有者一定要牢記自己綠卡的有效期,並在有效期前90天內提交更換綠卡的申請。在申請期間,即使綠卡過期,仍可透過向美國移民局申請蓋I-551章來往返美國。
如您在中國不幸丟失或損壞綠卡,又或是綠卡到期而無法返美,請及時尋求正確的方法和途徑處理,以免耽誤更多的寶貴時間。如果您有這類情況,僑梁團隊將為您答疑解惑,妥善處理您的困境,為您的成功返美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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