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CBS新聞5月18日報道 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稱,一名在美國居住了20年的無證移民女子現在面臨182萬美元的鉅額罰款,原因是她在2005年收到驅逐令後沒有離開美國。

這名現年41歲的婦女是三名美國公民的母親,現居南佛羅里達州。出於對自身安全的擔憂,她要求CBS新聞只稱她為“Maria”。
20年前的驅逐令和鉅額罰款
Maria於2005年2月透過加州無證進入美國。兩個月後,由於未能按時出席移民聽證會,她被勒令離開美國。根據5月9日發出的通知,ICE現在對她在美國停留的每一天罰款500美元,總計1,821,350美元。
Maria說:“我從未收到過任何檔案,他們此前也不知道我要去哪裡。”
這筆罰款是根據1952年的《移民和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發出的,該法案允許政府對無視驅逐令的無證個人實施每日罰款。

移民律師計劃上訴
Maria的律師Michelle Sanchez表示,鑑於她的當事人未被妥善告知後果,這筆罰款過高且不公平。
Michelle律師說:“這簡直是瘋了!”她在2024年提出了重新審理Maria案件的動議,認為她的客戶有資格獲得美國居留權,因為她長期居住並且沒有犯罪記錄。

律師還指出,Maria的三個孩子都是美國公民,如果母親被驅逐出境,他們將遭受“極端和異常罕見的苦難”。
雖然ICE律師在拜登政府時期被授予重新審理某些驅逐案件的自由裁量權,但Michelle說,她客戶的案件在今年3月被拒,因為川普政府沒有就此類裁決提供指引。兩個月後,Maria收到了罰款。
Michelle計劃上訴,並辯稱她的客戶從未被告知未能離開美國的法律後果。與此同時,Maria說她不想返回宏都拉斯。她說:“請發發慈悲吧,我想和他們(孩子們)在一起。”
ICE南佛羅里達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表示,他們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對媒體的置評請求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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