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罪、違規買賣股票,任春生被“雙開”

任春生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文|《財經》研究員 丁豔
編輯|楊芮 袁滿
3月2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稱“金融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金融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通州區監委對上海保險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保交所”)原黨委書記、董事長任春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圖片來源:北京市紀委監委官網)

經查,任春生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和宴請,將應由本人承擔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接受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在人員錄用工作中謀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買賣股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任春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金融監管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任春生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金融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北京市通州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4年5月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金融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金融監管總局投訴調解中心籌備組組長任春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金融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北京市通州區監委監察調查。
此前,任春生曾擔任上海保交所黨委書記、董事長,還擔任中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上述訊息披露前,任春生身份由上海保交所董事長變更為金融監管總局投訴調解中心籌備組組長。
公開訊息顯示,2024年4月29日,上海保交所新任董事長的任命資訊已在相關部門完成公示。2024年4月30日是任春生任職最後一天,他搭乘下午15時30分的飛機從上海回到北京後失聯。當時據知情人士稱,他已被帶走調查,其原計劃是調回到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籌備消費者保護中心相關工作。
從任春生微信朋友圈狀態來看,其最新一則訊息仍停留在2024年3月1日。
上海保交所於2016年6月12日正式開業,作為國家重要金融基礎設施,上海保交所定位於為保險、再保險、保險資管等各類保險活動提供系統、規則和標準等基礎性公共服務。目前,上海保險交易所建成特定產品交易等五大功能和登記託管、資金結算、反欺詐等交易所配套基礎服務,並在保險資產、保險科技領域分別設立了兩家子公司。
從任春生履歷來看,他曾任原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主任、原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主任,2018年8月機構改革後,任原銀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主任。2019年調至中保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擔任黨委書記、董事長。2021年7月任上海保交所黨委書記、董事長。
責編 | 王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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