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被“雙開”!

陸俊波被開除黨籍和公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通化市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吉林省分行原高階專家陸俊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陸俊波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做兩面人,串供並偽造、銷燬、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下屬及信貸客戶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洗浴等活動安排,違規借用信貸客戶房產,違規謀取特殊待遇,配備專職司機、安排專人服務,多佔辦公用房;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升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妻子及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干預和插手貸款審批,違規審批購置營業網點。陸俊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審批、工程承攬、工作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形成重大風險
陸俊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陸俊波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陸俊波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吉林省通化市監委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孔發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監委對江西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孔發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孔發龍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嚴重破壞政治生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務物件及下屬禮品,接受管理服務物件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以考察名義變相公款出國旅遊;組織觀念淡漠,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中為他人謀利,打探省委巡視尚未公開的事項;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家風不正,搞“家族式”腐敗;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在專案承接、發放貸款、選人用人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孔發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孔發龍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孔發龍簡歷
孔發龍,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江西鄱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中國農業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江西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等單位工作。
馬林波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馬林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林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熱衷“圈子文化”,搞團團夥夥,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毫無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為“圈內人”謀取人事利益;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破壞金融秩序
馬林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林波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內容、截圖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編輯 韓業清
實習生 李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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