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前政法高官被批貪婪無度,專橫霸道:曾主導省內掃黑除惡,任內發生“200億身價法官”醜聞

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在推進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專橫霸道;違規融資舉債,干預、插手司法活動;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11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訊息,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星泰被“雙開”,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劉星泰 資料圖
劉星泰出生於1963年1月,山東利津人,長期在山東工作,曾任日照市委書記,2018年1月調任海南省副省長,同年7月任省委常委,後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
2022年1月,他轉崗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24年5月被查。
通報指出,劉星泰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推進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違反組織原則,作風專橫霸道,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權色、錢色交易;
違規融資舉債,干預、插手司法活動;
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
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幹部選任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星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星泰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劉星泰為外界所矚目,主要是其強力處置了日照港腐敗窩案。
日照港吞吐量早在2013年即已突破3億噸,躋身國內港口吞吐量前十俱樂部。但是,在2016年以前的10年間,日照港歸屬集團公司累計虧損高達16.7億元,公司內蠹蟲滿地,幾乎被掏成了空殼。2016年2月,日照市委、市政府派出專項審計組進入日照港,當年底,此前曾擔任日照港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的杜傳志接受組織調查。
日照市成立了以劉星泰為組長的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整頓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重拳查處腐敗案件。2017年6月,劉星泰還將市委常委會開到港口生產現場召開,這是地級日照市建市28年以來的第一次。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報道,案發前日照港幹部職工經商辦企業的有284人,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的有203人。在日照市委的統一部署下,市紀委、檢察院、公安等各方力量通力合作,對日照港系列腐敗案件立案49起51人;日照港集團紀委對違紀人員立案69起,處分69人。最後,杜傳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
2018年1月,人民日報以《強力反腐敗 救活一座港》為題,報道了日照市委對日照港集團進行全方位整頓改革,鏟毒瘤、轉作風,讓日照港起死回生。 
2017年8月“日照日報”微信公眾號釋出時評《當幹部就是不能太舒服》,文內提及劉星泰多次講“當幹部就是不能太舒服,幹部太舒服,老百姓肯定不幸福。” 
“一個地方的發展,關鍵在人,要害在幹。”劉星泰曾強調,實踐證明,動員教育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要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開展問責。對不擔當、不作為,佔著位子不幹事的幹部,堅決實行能上能下,讓他們讓位子。
2018年1月,劉星泰跨省履新,升為海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半年後即晉升為省委常委,同時接任海南省委政法委書記。2022年1月,劉星泰退居二線,開始擔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劉星泰擔任海南省委政法委書記,正是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正式拉開帷幕之後。海南省政法系統在其領導之下,雷厲風行,查處了多起大案要案。
海南省公安廳曾介紹,截至2020年3月,全省共計打掉涉黑涉惡犯罪團伙258個;破獲各類刑事案件283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091人,繳獲各類槍支74支,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給72.53億元。深挖徹查涉黑涉腐敗和“保護傘”案件596件632人,作出處理454人。
不過,劉星泰主抓海南省政法工作期間,任內也發生了海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案。
而公開資料顯示,劉星泰在張家慧落馬後,從未就此案直接發過聲,當地檢察部門曾透露,張家慧案是在省委直接領導督辦下完成。
2019年5月,張家慧、劉遠生夫婦被舉報“編織了一個巨大的商業帝國,涉及公司達36家”“數年來瘋狂攫取了鉅額財產,保守估計200億元”。張家慧隨即被外界稱作“最富女法官”。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當年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牽頭組成聯合調查組,調查張家慧相關問題。隨後不久,海南省政法委宣佈,張家慧同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
2020年12月,張家慧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法院審理查明,張家慧受賄共計人民幣4375萬元。其前夫劉遠生也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
據中國經濟週刊等媒體報道,在直接或間接行賄張家慧的37人中,有18人是律師身份,其餘19人包括涉訴的企業主和官員。
2020年12月,海南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通報稱,張家慧案件暴露出政法隊伍建設方面的問題。海南省政法機關將結合張家慧司法腐敗案件,以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問題,認真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深查執法司法腐敗。
2022年5月,海南省紀委監委釋出訊息,海南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秘書長劉誠被查。劉誠擔任海南省高階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副院長期間,曾與張家慧共事數年。
綜合介面新聞,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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