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慘,這大神也在中國翻車

之前沒有人想過,一代名導,這些年最有野心的電影上映,會是這樣的結果——
排片1.6%。
電影上映3天,票房只有500萬,甚至據貓眼預測,等到下映的時候,總票房也不過751萬。
這個數字是什麼概念呢?
舉例來說,同期票房榜上有一部叫做《開山人》的電影,你可能聽都沒聽過,但它的票房已經差不多2000萬了。
至少是它的三倍。
是不“好看”嗎?
“好看”。
電影裡有異裝癖,有狗殺人,有家庭暴力,你會很難相信這樣的尺度居然不是“網盤見”。
那麼口碑很差?
也不是。
這不但是他首次入圍三大電影節作品,豆瓣兩萬人還打出了8.3的分數,是在映新片的最高分。
所以這個拍出過《這個殺手不太冷》《第五元素》等一系列叫好又叫座的商業片大導,到底做了些什麼,如此“不得人心”?
以至於無人討論?
恐怕。
對於大部分衝著呂克·貝松,或者電影名字入場的觀眾來說,都誤解了這部電影——
狗神

DogMan

沒錯,電影看起來很商業,也正是這“商業”,會讓很多人會聯想起《教父》《小丑》《小鬼當家》等影片,於是比較下來,覺得它略顯平庸。

這樣看也沒錯。
但,不好意思,這次Sir想唱唱反調,於是找來了@雁城,來聊聊《狗神》型別片外衣下的另一面
正是這“另一面”,把許多人拒之門外,失去了可討論的空間。
文|雁城
Sir電影獨家專稿 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01
「Man」

提到《狗神》的名字,你會覺得這是一部什麼電影?

溫情寵物片?

超能英雄片?

或者,犯罪片?

不得不說,《狗神》的開場很具有迷惑性,對於很多人來說,恐怕一開始就會誤以為這是部無腦型別片——
因為它和許多人一樣,直接致敬了《教父》。
“狗神”道格拉斯收下一隻流浪狗,作為替人出頭的報酬。
他端坐著,撫摸狗,露出維託·科里昂式的微笑,彷彿區別只在於後者撫摸的是貓。緊接著,就是一段《教父》經典配樂。

所以,聯想起片名,接下來的劇情會是“大殺四方”?

當然不是。
雖然緊隨其後的是一場神奇的“狗狗突擊”戲,但比起暗示狗神就是教父,呂克·貝松更想先聲奪人地揭穿他和教父之間的距離:
狗神並不是那個能隨意和人“講講道理”的黑幫老大。

他很“怪”——

剃著寸頭,但敷了厚底妝;柔軟有質感的絲質睡袍下,穿了一件“平地起驚雷”的魚骨胸衣;他保持坐姿,是因為他無法站立,只有調整了螺絲,才能勉強挪動;容納著輪椅和數百隻狗的陋室,取代了教父莊園那間蓋不住血雨腥風的會客廳。

為什麼?

後來我們知道,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是他有一段極其痛苦的過去:
從小時候被父兄囚禁在狗籠裡、被槍轟掉一截手指並癱瘓、流落孤兒院,到長大後的孤獨、失業……

他不相信這個世界。

所以,他和數百隻狗共生。
所以,他沉迷戲劇和變裝:
“我一直喜歡偽裝,如果你不真正瞭解自己是誰,你就會這麼做。裝扮自己,編造一個過去,來忘記自己的過去。
說到底。
他的“怪”,其實是他精心補縫、對抗創痛的盔甲。

想起了什麼?

沒錯,《小丑》。

如果剝離了帶有超英色彩的狗的段落,《狗神》其實更像一部聚焦邊緣人物的新現實主義電影,類似華金·菲尼克斯的《小丑》,同樣是開局小人物,被生活的凌虐轉變為濃妝面具下、大開殺戒的畸零人。
但。
當文化座標從教父換成小丑,其實仍然是對《狗神》的誤讀。
因為小丑演繹的是“沉淪”,狗神卻是“起伏”。

而後者的那個“起”,恰是呂克·貝松最願意說的地方。

因為——
那是為那僅有的愛、藝術和自由意志所打撈。

舉例來說。

影片裡有不少和變裝俱樂部相關的劇情。
道格獲得一個駐演的面試機會,明明這裡的不是高雅的莎士比亞,甚至觀眾也是三教九流,但道格仍舊唱得淋漓盡致。
因為隨著同伴落淚。
平生唯一一次,道格成為了某個人類群體的成員,即使是十分短暫的:每週一次,每次一首歌的時間。
且不說這一片段對中國觀眾意義“非凡”:
它很可能是大多數觀眾第一次有機會在院線銀幕上,深入這個被神秘化、汙名化的“不存在的空間”(很希望不是最後一次)。
單就這個場面來說。
你也可以看到舞臺上的這個“怪人”,妝容粗劣、假髮突兀、舞步舉步維艱,但同時,又是如此地無懼於自己的怪,甚至把怪作為一種糟糕的武器,以自衛、以宣誓、以挑釁。
以及,和生活有意間離。
那麼問題來了。
又是殘疾,又是變裝,呂克·貝松是不是在玩什麼政治正確,是不是在疊buff?
或許起初,你也會覺得這是一種生硬的議題嫁接。
然而最後你會發現,所謂殘疾或變裝共同指向的,都是個體被主流社會排異的孤獨。
正如學者羅伯特·麥克魯爾(Robert McRuer)指出的,殘疾者和酷兒個體存在某種交叉性,這來源於他們因不符合社會對於“正常性”的認知而處在的邊緣處境。
《狗神》或許就是一種激進的身體政治:
雖然道格的殘疾是飛來橫禍,但變裝策略不僅幫助他重塑自我認知,也同時打破了關於身體和性別的常規預期——
既然給予我這樣多舛的命途,我就把它痛快打碎重組了給你看。
因此。
我覺得《狗神》的海報特別切中題意:
化妝鏡中折射出道格的面容,隔著距離遠遠看去,點點燭火襯出一個金髮美人。
但視覺中心以外、更大的陰影裡,蟄伏著道格的輪椅和他背部的傷疤。他久久注視著鏡子,不願挪開眼去。
鏡子之於道格,何嘗不是電影之於我們?
當我們凝視銀幕的時候,又何嘗不是在期待被帶到一個精彩到“忘我”的地方去?
但正如好的電影總應該與現實發生迴響,道格也無法無止境地活在幻境之中。
呂克·貝松因此沒有諱言道格的殘疾,沒有粉飾他背後的傷疤。
他最終走出了自己的房間。
生而為人,道格要接受他最後的審判。

02
「Dog」
好,說到這裡你可能也意識到了,作為一部片名為《狗神》的電影,其實與“狗”並沒有多少關係。

雖然影片裡狗都很“神奇”,可以作為強力的“武器”輸出。

但。

就像看完《忠犬八公》,你會痛哭流涕地記住八公的名字,看完《狗神》以後,你幾乎記不住任何一隻狗的名字。
為什麼?
因為比起現實生活中的生靈,呂克·貝松描繪的狗,更像是神諭。

來看看呂克·貝松的文字遊戲:
幼時,道格被關在狗籠裡,狗籠外被釘上一行字:IN THE NAME OF GOD(以上帝之名)。
然而,從狗籠裡,道格看見的是幾個被遮蔽後又重組的字母:DOGMAN。
這就是道格所獲得的神諭:被“上帝”拋棄了、被當作“惡魔”對待,他遇見了狗。
這麼一群指哪兒打哪兒的生力軍,為道格做了一系列難以想象的事:為道格舔舐傷口、為道格偷盜殺人、和道格一起亡命天涯……
狗和道格的相互吸引,是一拍即合。
片中從未出現任何訓練鏡頭,宛如神蹟。
這一點,呂克·貝松也透過道格的一個表情暗示了:

當狗為道格一分不差地銜來食物和調料後,道格有一瞬間的怔忡,然後是感動。
這是一個信徒聽到神明回應了請求以後的神情。
那些被家庭和社會排異的時光、那枚沒有被上帝關照而送入他脊柱的子彈,在這一刻開始,終於變得不那麼重要。雖然肉身仍然難以移動,但狗已經化作了他的“身外身”。

甚至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去想。

把DOG和MAN之間的空格刪去,《狗神》原片名DOGMAN一詞,直觀體現的,其實就是一種“人狗合一”的狀態。
對於人馬,很難從分類學上給予歸類,儘管是一種虛構的造物,但人馬不是神靈,因為它不能歸於奧林匹斯眾神和泰坦神的後代。同時人馬也不能歸於人類,相對於人,人馬更為殘暴,也更具肉慾。當然,人馬也不是動物,儘管人馬擁有馬的身軀,但是人馬卻擁有與人一樣的智慧,尤其是人馬在某些技能和智慧上勝人一籌。
——《敞開:人與動物》
藉助這種非人非馬的的動物,哲學家阿甘本指出了“人類”在分類學上一個非常尷尬的境地:
人並不存在一種實質性的界定,他是位於“絕對超越的神性”和“絕對世俗的動物性之間的第三項”。
簡單來說,就是人要在神和動物之間,找到自己的位置。
關於人的定義和分類,並非是天然就有的,也不是顛撲不破的。
從古至今,有一系列封閉性的論調,它們總是試圖界定生命的本質,以及生命和非生命、人與動物之間的嚴格分界。
這種分界在允許一些人群物種成為至高者的同時,自然也導致某些生命形式被排除在外。
當然,這就包括道格和關在鐵籠裡無法自決命運的流浪狗——
一組道格癱倒在地面上,而狗籠上貼著“ADOPT ME”(領養我)字條的蒙太奇鏡頭,就暗示了這種邊緣生命的共通性。
因此,DOGMAN鼓舞我們重新定義生命,重新思考那些原本封閉的、關於人和動物的本體論與人為劃界。

流浪狗基地關閉,道格沒有上訴,帶著所有的狗走了。
小屋裡,狗不再生活在籠中,他們正式開始作為一個家庭來生活。
也是在這個小屋裡,邊界開始消融,而網路開始搭建,他們開始享有同樣的意識,因此根本不需要多餘的訓練和解釋。
狗和人之間的那個空格,倏忽消失了。
03
God

老實說,我覺得《狗神》之所以未在國內引起廣泛討論,不止是和排片、宣傳有關。

也和影片本身的表達有關。

透過前面的內容,或許你已經對這部電影有了大致的印象:這不是一部無腦型別片,也不是一個簡單的邊緣群體控訴題材,它對於人性和動物性有著更深入的思考。

而這樣的思考,無論如何是很難引起短影片年代觀眾共鳴的。

也正是如此,不僅在中國,本片在全球的票房都不如意,上映至今,票房總額也僅僅400萬美元,是其《超體》票房的1%。

但。

票房不佳就代表沒有價值了嗎?

就像影片的另一個討論話題,狗(DOG)逆序的神(GOD),呂克貝松分明是在說,道格所經歷的,是不被上帝眷顧的一生,也是被世俗拋棄的一生,但只是因為在我們的語境裡,“上帝”這樣的詞如此遙遠,就代表著這樣的“神人”話題,便毫無討論的必要了嗎?
當然不是
因為相比於神的糾結,我們更看重的是人的命運。後者自然比前者更微觀,但也無疑比前者更沉痛。

呂克·貝松在《第五元素》裡就有過關於神與人的討論。

那是神使莉露盯著螢幕光速吸取海量的人類知識,面對戰爭中自相殘殺的畫面,她流淚了也猶豫了,不知道還該不該伸出援手。
這種頗具現代精神的反思,應該是這部老商業片,如今仍能帶給觀眾的唯一驚喜:
神俯瞰著一無是處的人類,實在不知拿他們如何是好,而呂克·貝松總選擇再救人類一次。
而《狗神》的表達,則更類似《這個殺手不太冷》的經典臺詞:

採用了人類的視角。

在說身而為人的不幸。

因此。
如果我們純把《狗神》裡那些“十一羅漢”式的偷盜和“小鬼當家”式的反擊當成爽片看,就忽略了道格身上那道始終揮之不去的陰翳。
在映後,呂克·貝松特意強調,道格不是殺手。
他的殺戮,本質上都是必要的防衛和反抗,不是縱情自洽的發洩。
他坦誠自己以狗殺人,嘲弄遵循著字面意思的“狗咬狗”的世界,本質上,這並不帶來解脫,而仍然是一種對社會規則抗拒著的無奈認同。

怎麼辦?

道格的最終救贖,來源於心理諮詢師提到的一個詞:
自由意志。
此前,道格一直相信,因為脊柱裡的子彈,自己走的每一步都是走向死亡。在命運的確定軌道上,註定沒有什麼個人意志的空間。

一如我們許多人對命運的看法。

但真的如此嗎?
電影裡,女心理師的“點化”看似刻意,但如果聯絡到道格此前經歷的幾次轉變,又顯得情有可原:狗、狗籠裡的女性雜誌、莎士比亞、變裝俱樂部……或許萍水相逢,它們都在不同的時刻給過他一些上浮的動力。
說白了。

這其實就是“愛”、“藝術”、“文化”等賦予我們的,產生自由意志的動力。

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我們隨時都有著可以決定自己選擇和命運的權力。
哪怕遍體鱗傷,即便重重阻礙,但捫心自問,最後做出決定的仍是你自己。
正如電影最後,當十字架的影子疊映在他的身體上,而他的狗環繞著他,道格以沉默面對著神明,和過往加諸他身的所有傷痕:控訴、質問、挑戰……

他躺下了。

以自我的意志,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這不是一個溫暖、祥和的結局,但,卻是一次“自我的勝利”。
所以說。
如果你把《狗神》當作一種超級英雄電影,也並不奇怪。
畢竟,呂克·貝松的確把狗神的能力,理所應當地渲染成了一種超能力。
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我們都知道杜拉斯說過:“愛,是一種不死的慾望,是疲憊生活裡的英雄夢想。”
歷經打壓後,一次次握住渺茫的稻草。
並將自己向生命的複雜性和脆弱性徹底敞開,勇敢地凝視備受摧殘的命運。
這又何嘗不是一種英雄主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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