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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紐約賈律師的第1957篇原創
相信不少在美國的留學生,都在社交平臺上看到過關於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UCSD)幾名學生的“瓜”,包括一名男生向心儀的女生借高利貸卻因還不起利息被“切除重要器官”抵債等一系列極為離譜的劇情,以及幾條不雅影片在網路上傳播,迅速引起轟動;而這一系列事件也再次把UCSD推到了風口浪尖。
“北美大瓜製造廠”,“留學圈天花板再次發力”,“這些留學生就是太有錢太閒了”…因為這些個人行為,讓UCSD的風評受到極大損害。事件傳播開來後,人們提起UCSD,想到的不再是全美排名前30的知名高校,卻是與一些無道德底線的行為聯絡在了一起。這起“連續劇”帶來的眾多負面評論,也徹底激怒了許多兢兢業業鑽研學術的UCSD學生,幾名同學聯合將這些“瓜”舉報給了學校。

(網路上關於UCSD的負面評價 | 截圖來自公眾號:皮特日記)
UCSD警方隨後展開了調查,結果顯示事件中出現的社交媒體賬號,無法追蹤到真實的當事人,且許多圖片都是從成人網站上獲取。顯然,這些毫無下限的事件背後,是有人憑空捏造事實,來詆譭學校和他人的名譽。UCSD表示會與警方及社交平臺官方,聯手嚴查事件背後的運作者。

(警方傳送的郵件截圖 | 圖片來自網路)
事件運作者可能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誹謗
誹謗是一種透過印刷物、書寫、圖片、肖像或任何形式對聲譽進行侵害的行為,使受害人遭到蔑視、嘲笑、被人仇恨,或傷害受害人的企業或專業。在美國,誹謗是一種受州法律管轄的行為。各個州的具體規定雖不完全相同,但大體一致。若要構成誹謗罪,一般需同時滿足下列幾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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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是事實的虛假陳述(False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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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陳述公佈或傳達給第三方(Communication to third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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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沒有采取合理注意或具有實際惡意(Negligence/Actual Malice):一般來說合理注意適用於普通原告,惡意侵害則適用於公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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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所傳的不實資訊給被害人造成傷害(Damage)。
UCSD相關的虛假事件在網路上擴散之後,一些在留學圈中發生的,且和這個學校無關的事情,也被貼上了和UCSD相關的標籤,影響十分惡劣。顯然,這起無中生有的連續事件,首先已經對UCSD學校的聲譽造成了損害,可以構成誹謗行為。
侵犯隱私
在侵犯隱私權方面,美國法律中的相關定義包括:侵入他人隱私空間,竊用他人的姓名或肖像,公開他人私生活,公開扭曲他人形象。如有上述四種行為之一的,就應當對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承擔責任。
在這一系列的事件中,也有不少人受到了影響。在網路上流傳的一些截圖和微信對話多為偽造,且多人表示自己的資訊被盜用。因此,這起事件運作者的行為,也涉及侵犯他人的隱私。

(被盜用資訊者釋出的朋友圈 | 圖片來自網路)
最後,我們想強調的是,很多時候,網上的輿論並不會輕而易舉地消失或改變方向。因此,我們希望大家在“吃瓜”時能夠保持理性,尊重事實真相,切莫因為個別事件而草率地對一個群體下結論,給其貼上不該有的標籤。
*本文內容非法律指導意見。如有需要,讀者應就具體事實及實際情況,向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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