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亞軍設立“家族信託”558億傳承愛女!她770億“離婚信託分割“你一定不知道!

設家族信託,558億傳女兒
龍湖集團(00960,HK11月22日釋出公告稱,該公司董事會已獲滙豐信託知會,作為家族財富及傳承計劃的一部分,於2018年11月21日,吳亞軍設立的Silver Sea信託全部已發行股本將分派至吳亞軍女兒設立的全權信託XTH信託。

龍湖地產董事長吳亞軍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據悉,Silver Sea為滙豐信託作為吳氏家族信託的受託人身份全資擁有的公司,吳氏家族信託的受益物件為吳亞軍的若干家族成員,包括其女兒蔡馨儀。繼分派後,Silver Sea的全部已發行股本由滙豐信託以其作為女兒信託的受託人身份全資擁有。
Silver Sea持有龍湖控股股東Charm Talent全部已發行股本,而Charm Talent於該公告日持有龍湖26.09億股股份,佔分派日期龍湖已發行股本總額約43.98%按11月22日收盤價計算,總值為557.952億港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XV部,吳亞軍的女兒(作為女兒信託的設立人)被視為於該等股份中擁有權益。
注意到,今年吳亞軍家族信託已花費超過4億元人民幣增持龍湖。
於本次分派後,Silver Sea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將由滙豐信託作為女兒信託的受託人身份全資擁有,吳亞軍的女兒(作為女兒信託的設立人)被視為於該等股份中擁有權益。在分派後,滙豐信託已獲得龍湖擁有投票權的股份不少於30%。
龍湖集團相關品牌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訊號:nbdnews)記者採訪時表示,本次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吳亞軍信託)的股權分派(從母親信託派至女兒信託),系女兒日漸成年後,家族財富管理及傳承的正常安排龍湖集團控股股東一直都是吳亞軍家族信託,而非吳亞軍個人。本次安排只涉及信託層面,對公司營運沒有影響。

龍湖地產董事長吳亞軍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如公告中所言,吳亞軍仍將擔任上市公司主席及執行董事,如常參與公司運營管理。
吳亞軍女兒亦無條件承諾及保證其根據吳亞軍的指示行使相應股份的投票權吳亞軍繼續擁有投票權。
離婚有術:利用家族信託與公司資產完美隔離
龍湖地產由吳亞軍和蔡奎早年在重慶創辦,蔡馨儀是吳亞軍與蔡奎的女兒。2012年11月20日,吳亞軍與蔡奎離婚的訊息佔據了財經新聞媒體的頭版頭條,引發了無數的唏噓。
離婚對一個企業的打擊不可謂不大,最典型的反面例子是土豆網創始人王微與新聞主播楊蕾之間的離婚糾紛。在土豆網準備赴美IPO之時,其創始人王微與新聞主播楊蕾之間發生離婚糾紛,這場訴訟直接導致土豆IPO的失利,這使得土豆網敗給了一直以來勢均力敵的競爭對手優酷網,並最終被其吞併。
因此,吳蔡二人離婚訊息公佈當天,龍湖地產的股價應聲下跌4.2%。第二天,股價繼續下跌2.92%。但是第三天,龍湖股價開始反彈。11月23日股價還上漲4.3%。龍湖地產輕描淡寫地度過了創始人離婚關,此時大家才開始關注龍湖地產背後的家族信託。

早在2008年龍湖地產上市前,吳亞軍就透過家族信託完成了股權分隔。吳蔡透過同一信託公司各自設立了家族信託,並將即將上市的公司股權分別轉移其中。做法如下:
  • 2007年12月,吳蔡夫婦在開曼註冊了空殼公司龍湖地產,持有者為吳蔡夫婦分別控制的BVI公司Charm Talent和Precious full。
  • 2008年1月,吳蔡夫婦再成立一家名為Long for Investment的BVI,並由龍湖地產100%控股。
  • 2008年6月21日,Longfor Investment收購嘉遜發展的全部已發行股本,並將這些股本分別按面值19.2億港元和12.8億港元轉讓予Charm Talent及Precious Full。
  • 同日,吳蔡夫婦將Charm Talent及Precious Full分別持有龍湖地產的股份以饋贈的方式零價分別向Silver Sea及Silver Land轉讓,並分別結算為吳氏家族信託及蔡氏家族信託。
  • 至此,Silver Sea和Silver land成為龍湖地產的直接控股股東,吳亞軍和蔡奎都不直接控制公司的股權,但透過吳氏家族信託和蔡氏家族信託分別控制。Silver Sea全部股本由滙豐信託以吳氏家族信託的受託人身份全資擁有。而Silver Land全部股本由滙豐信託以蔡氏家族信託的受託人身份全資擁有。
  • 而在披露上,吳蔡夫婦共同控制龍湖地產(00960.HK)75.6%權益。
吳氏家族信託的受益物件為若干吳氏家族成員以及一個名為Fit All信託,Fit All受益物件為龍湖地產的員工及管理層。作為彼時吳亞軍的丈夫蔡奎也被視為擁有這一部分股份的權益
蔡氏家族信託的受益物件為若干蔡氏家族成員以及Fit All。而這一部分股權的權益同時也由吳亞軍擁有
因此,在IPO前,吳蔡夫婦在龍湖地產中的資產,已透過信託架構成功將二人的權益做了妥善安排。二人對於龍湖的股權早已分開獨立。
2012年11月,吳蔡二人被爆離婚。因為蔡奎一直未在龍湖地產任職,吳亞軍又是第一大股東,所以媒體都稱吳亞軍被老公分走了200億港元離婚費。
然後就在婚變前夜,即2012年8月6日,根據港交所公開的資料,吳亞軍將此前共同持有的75.6%權益的龍湖股份,相當於約39億股,分割為吳亞軍持有45.4%權益,蔡奎持有30.2%。

8月5日為婚變前持有權益情況,8月6日起為婚變後持有權益安排。11月19日,為避免龍湖大批股份落在第三方手上,蔡奎已簽署協議書,讓吳亞軍暫時掌管其28%股權
剖開了龍湖背後的家族信託結構,我們發現離婚危機的平穩過度在吳亞軍的意料之中。所謂財產分割,只是把各自從對方家族信託的受益人中除名而已
同時,我們藉此對比其他婚姻風險隔離工具,利弊清晰可見:
“裸”掌龍湖的時代 開啟

有了離婚時候股權分隔的經驗,吳亞軍這次更駕輕就熟。為了將財富完整傳承給女兒,她把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放到了女兒設立的家族信託中:
  • 在本次龍湖集團股權分派前,Charm Talent持有龍湖集團控股權益,佔龍湖集團已發行股本總額約43.98%,這部分權益市值559.92億元港幣(摺合約495.7億元人民幣)。
  • 傳承前,吳亞軍以女兒作為設立人成立了女兒信託XTH信託,並委任滙豐信託為受託人。
  • 2018年11月21日,母親信託將Silver Sea 的全部已發行股本分派予女兒信託
下圖描繪分派前後Charm Talent的股權架構:
龍湖集團11月22日釋出的公告
如此,整個傳承過程中,除了上市公司公告備案,公司架構沒變,公司控制人沒變,沒有稅費,不用中小股東投票表決……吳亞軍不動聲色地實現了平穩傳承,遊刃有餘地實現了財產權和控制權的分離,自此開啟“裸”掌龍湖的時代。
家族信託的啟示

01
信託資產的獨立性起到防火牆作用

具有控股地位的企業家有一個普遍的隱憂,就是倘若未來發生股份繼承和分割,控股地位很可能因為股份切分而喪失實際控制人地位。同時無法防止持股人出售、質押、贈與股份,使得把握在手中的股份越來越少。

風險隔離企業家們看中家族信託的關鍵原因。由於資產所有權已轉移至家族信託,當委託人離異、破產或面臨債務危機時,信託資產基本不會受牽連
在吳蔡的這一架構下,無論他們的身份、性質發生何種改變,公司股權最終都需透過家族信託匯於一體產生效力,這在一定意義上保障了股東行動的一致性
由此可見,搭建家族信託,利用信託資產的獨立性發揮防火牆作用,在現實中直接表現為家族對於企業控制權的穩定性
02
信託設計的靈活性更好助於分產和傳承
在吳亞軍離婚時,雙方從共同控制75.6%權益到分割到各自名下,僅是變更受益人即可
而在吳亞軍傳承給女兒時,僅需要將上市公司股份分派至其女家族信託名下即可不必真正分割股權,靈活且保護了家族資產完整性。
總之,吳亞軍把她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財產權,遊刃有餘地透過家族信託的安排,順利保護並傳承至下一代了;與此同時,自始至終,她持有的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從未改變過。
中國的企業百年的不多,但中國的家族企業卻不少。我國實行家族化管理的私營企業約佔總數的90%,而這些家族企業,絕大多數還沒有任何信託計劃,甚至並沒有一個系統的傳承安排。作為一個權益配置的工具,家族信託已成為高淨值家族財富傳承選擇之一
普通人能做點什麼

我們還沒有達到吳亞軍的境界。富豪做家族信託來隔離資產,中產同樣也可以用大額保單來規避資產風險。

無論從理財角度,還是資產保全形度,大額保單都有價值。配置大額的保障型保險產品對於高淨值人群來說其實是一種保障,即便婚姻破裂了,也能保障經濟生活不受太大影響。

離婚率高發進一步引發了眾人對婚姻的焦慮,“不相信愛情”的感嘆固然有些矯情,婚姻越來越脆弱卻是毋庸置疑的現實。於是,打著“婚姻保險”旗號出擊市場的保險產品又一次走紅,甚至被戲稱為“防小三險”。但調查發現,所謂“防小三險”雖然可以適度保障婚姻破裂後女方的財產權益,卻保不了婚姻的新鮮和長久。這背後其實是高淨值人群資產保全的渴望,這也催生了動輒上千萬元一單的大額保單在“富豪”中間走熱。
保單與一般家庭金融資產不同,它需要指定收益人,而這可以被視為財產權益定向轉移到個人名下的一種有效方式。富裕家庭對婚姻的安全感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降低,購買大額保單可以給她們安全感,算是對抗‘小三’的一種方式。尤其是中年女性,更需要大額保額,這也是“富太太”熱衷大額保單的緣由。
大額保單不僅僅只是防止婚姻破裂,這只是其中一個方面,高收入人群關注“大額保單”的更主要原因還是它能資產保全、合理避稅、財富轉移等。根據《保險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對保險金進行保全或凍結。也就是說,受益人領取保險金受法律保護,保險資金不能被抵債。
透過高額壽險指定受益人實現財富傳承
假設A男投保了4000萬的高額壽險

,保費是1000萬,指定兒子為受益人,當A男掛了,其子就能得到4000萬,財富立刻翻4倍,而且沒有任何風險,也沒稅。如果A男用1000萬買房子,第一房產多久可以增值4被,A男掛的時候,房價能翻四倍嗎?房價跌了怎麼辦?第二遺產稅推出勢在必行,那需要交多少遺產稅?第三如果有多個子女,遺產變難產!第四財富傳承沒保障。

人壽保單和房產一樣,也是可以在銀行貸款的,假設貸款700萬,實際支付300萬,購買到4000萬人壽,這槓桿比例10倍多,同時香港保險還具備一個關鍵的優勢,就是人壽保險的分紅水平高於銀行的貸款利息,用分紅支付貸款利息,一舉多得。

透過購買壽險,A男實現的家族財富的保值增值和財富傳承。

透過高額壽險能合理節稅、合法避債和避免家庭內部糾紛

《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人壽保險金歸受益人所有,不屬於被保險人的遺產,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算作遺產。

臺灣台塑集團創始人王永慶,留下近600億新臺幣鉅額遺產,相關遺產稅高達119億元,創下了最高遺產稅記錄。2004年曾經的臺灣首富蔡萬霖因突發心肌梗塞去世,留下46億美金的遺產,如果生前不做任何財產安排,上述資產需要繳納高達23億美金的遺產稅。可是家族繼承人總共只交了5億新臺幣遺產稅,約0.15億美金。臺灣國泰人壽是蔡萬霖旗下企業,據估計以壽險和信託起家的蔡萬霖或購買了數十億的鉅額壽險保單,這些大額保單被放置在家族信託之中,讓自己的實際資產轉移出自己名下,最終起到節稅及保護資產的目的。
《保險法》規定,受益人無需清償被保險人生前所欠的稅款和債務。投保人可以透過保單指定多名受益人(如父母、妻兒),同時安排好受益人的順序以及每位受益人的份額比例,即使遽然離世還沒來得及留下遺囑,也可以一定程度避免家庭內部糾紛。最近的船王遺產爭奪案和拳王阿里遺產分配備受關注,給高資產人士敲響警鐘,儘早安排。據說香港某款萬用壽險,可以在生命末期6個月內就能理賠,意思就是A男可以在掛之前拿到理賠金,這個優勢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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