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什麼沒有貪官?

我們都知道,貪腐是大眾最反感的罪行,在哪個國家都不例外。
在中國,每年都有各級紀委爆出不少貪腐大案,其中不乏高階官員。
特別是臨近年底的時候,似乎是為了趕業績一樣,曝光的貪腐案子特別多。
在美國(包括其他資本主義國家)呢?卻很少聽說過有什麼貪腐大案。
過去公知將這種現象描述為,三權分立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權力濫用和集中。
權力制衡機制減少了腐敗的機會,司法獨立確保了法院不受政黨或政府負責人的影響,從而避免了腐敗行為的發生,balabala……
但是,問題真是如此嗎?美國人個個都大公無私?清正廉潔?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個問題。
1 美式貪腐
美國沒有貪腐嗎?
別聽公知們扯淡,美國人也不是聖人,也都有私心,貪腐一樣會有。
比如,著名的波士頓中心隧道工程。
1991年,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市,為了消除高速路產生的噪聲、汙染等對波士頓城造成的影響,決定將波士頓城內一條沿海灣而建的高架快速幹道全線埋入地下。
它從1991年開始動工,直到2006年才基本完成,歷時15年,很多波士頓人就是看著這個工程長大的。
這條全長2.4公里工程,前期預算是20億美元,最後實際造價多少呢?
說出來駭人聽聞——整整200億美元!
你沒看錯,是200億美元,摺合人民幣1300億元,平均每公里造價540億人民幣!
每公里造價541億是什麼概念?
是全世界工程難度最高之一的英法海底隧道的30倍!是京滬高鐵的500倍!
貴就就一些吧,只要質量過關,老百姓也不在乎。
最關鍵的在於,還是一個豆腐渣工程!

波士頓隧道在修建過程中,地下建築多次發生坍塌事故,造成多人傷亡。
2003年本就該竣工的工程,卻發現有幾千處漏水,不得不返工。
2006年交付使用後,還由於天花板脫落砸死開車司機,又繼續返工(當時就檢測出有6萬處天花板釘子鬆動)。
最後工程在2008年總算完工了,不過還有大量的工程隱患需要繼續修繕,直到今天仍然還有一些收尾工作正在進行。
這個曠日持久的工程也被戲稱為“永恆之掘”
初步估計,該工程總投資要超過220億美元!
這要是在國內,恐怕早就炸了,政府一定要派審計人員上門,一定要查清楚錢都花哪裡去了!?
然而在波士頓鐵路專案上,無論是建設公司還是監理公司,卻能屢屢擺脫了聯邦市政機構的審查。
為啥呢?
一方面,馬薩諸塞州的交通管理局的局長,是市長塞爾沃斯的姐夫。
另一方面,交通管理局的局長有個後臺,參議員愛德華.肯尼迪(肯尼迪總統的弟弟)。
這位大神橫行參議院40多年,人脈廣泛,甚至200億的撥款,也是在愛德華.肯尼迪的呼籲下透過的。
在愛德華.肯尼迪的隻手遮天下,誰敢查?
所以哪怕出了命案,馬薩諸薩斯州的州長,波士頓的市長,還有交通管理局的局長,沒有一個下臺的。
雖然波士頓環球報的記者始終刨根問底,民眾也在投訴,但一個因此被問責下臺的都沒有。
考慮到波士頓是“老錢”集團的聚居地,所以很多人猜測,這條鐵路線本身就是老錢集團套取聯邦資金的一個“套”而已。
從規劃到撥款,從建設到監理,環環相扣,每個環節都是利益關聯者,根本沒人敢查。
就連一直標榜自己公正不阿的檢察官和律師也不敢碰。
沒人查,自然也沒有“腐敗”,對吧?
同樣的案例,還有美國軍隊的腐敗醜聞。
說起美軍,歷經二戰後近80年的不斷內部迴圈內部繁殖,已經成長為了一個龐然大物。
目前,美軍管理著約290萬人員(包括僱員),擁有聯邦政府內最大的房地產投資。
其資產分佈在全球48600多個地點,包括建築物、結構、公共設施、道路和圍牆,總計超過643900個。
如果美軍是一家公司的話,毫無疑問是全球資產NO.1。
然而,這麼大的資產,自199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對所有聯邦政府機構進行審計的審計法案以來,國防部一直沒進行過審計。
權力一旦沒有約束,各種奇葩的事就都出來了。
比如美國參議員查克·格拉斯利就曾在美國國會爆料,說空軍使用的咖啡杯,每個採購價高達1280美元!
你用的啥杯子?鈦合金杯子也沒這麼貴啊!
搞的空軍部長威爾遜被迫承認:“花這麼多錢完全是不負責任”。
除了天價咖啡杯,此前還有美空軍C-17、C-5運輸機的馬桶蓋採購單價高達1萬美元的新聞。
咖啡杯和馬桶蓋真的這麼值錢嗎?
顯然不是,之所以這麼貴,無非也是為了走賬報銷而已。
不報貴點,怎麼往中間算回扣呢?
海軍也不遑多讓,比如航母上的阻攔索,美軍採購價是1050萬美元一根。
但事實上,這種攔阻索是外包給一家中國企業生產的,出廠價150萬人民幣一根。
至於這些150萬人民幣的攔阻索,是怎麼變成了美軍採購的1050萬美元的攔阻索,你猜?
此外,更牛的是,美軍居然還利用戰爭發財。
2019年,《華盛頓郵報》髮長文《關於戰爭的真相》表示,“在長達18年的阿富汗戰爭中,美國高階官員們對美軍和美國民眾隱瞞了戰爭真相。”
雖然這個報道是為了給美國從阿富汗撤軍找藉口,但卻扒出了美軍利用戰爭發財的冰山一角。
比如阿富汗重建特別監察長索普科,曾調查出美軍為了向阿富汗運送9只山羊,花了600萬美元。
到最後山羊也沒見到,不排除整個專案都是編造的,壓根不存在。
此後索普科還爆料,美軍有一個“特別專案”,在阿富汗為“秘密專案”花1.5億美元建了別墅。
專案人員生活奢侈,靠直升機出行,吃飯食材要從歐洲空運等等。
在“阿富汗檔案”中,類似事件還有很多。
比如美軍曾斥資4300萬美元在阿富汗建立一座壓縮天然氣站,這一成本是巴基斯坦的140倍。
比如美軍還在阿富汗修建了一處造價高達3600萬美元的軍事設施,但從未被使用。
比如美軍斥資4.86億美元所購20架G222貨運飛機中,至少有16架長期閒置在機場跑道上,最後被以3.2萬美元的價格當廢品回收。
特朗普一看,花這麼多錢,這哪成啊,審計!
特朗普往阿富汗派了兩撥審計組,結果兩次都“墜機”了。
審計人員全部死亡,搞的審計公司再也不敢接阿富汗的活,審計工作也不了了之。
審計都審計不了,那自然也就沒法確定美軍是不是貪腐了,結果美軍仍然是沒人因此而被追責問責。
那麼這些媒體曝光的貪腐案件為什麼沒有被查處?
其1,美國在制度上,已經把很多非法的事情合法化了,整體頂層系統設計就是對貪腐的放縱。
有網友曾經形象地比喻過美國人是咋搞腐敗的:
中式腐敗:
一塊五花肉,經過手裡摸了一手的油,該做的回鍋肉一點不差。
俄式腐敗:
一塊五花肉,經過手把豬皮剁下來了,剩下的做了回鍋肉,食客也吃不出沒皮的五花肉有啥不對勁。
美式腐敗:
首先要找一群學者專家論證,一塊五花肉是做不了一盤迴鍋肉的,必須要10塊;
然後又論證,做肉的過程中肉的縮水是合理的,去掉一些肉質不好的肉也是合理的;
還有讓廚子把扔掉的肉拿回家也屬於環保行為應當支援;
最後拿出來一塊肉做出來的回鍋肉,同時用1萬頁的PPT論證這塊回鍋肉有多優秀。
這個比喻雖然搞笑,但很形象,因為美國人最擅長的,就是把不合法的東西合法化。
比如,官員演講掙錢,是合法的。
你如果直接給官員塞錢,那就是行賄,一定會出事。
但如果你就請官員來你們公司演講半個小時一個小時,然後就合法地給那個官員幾十萬上百萬美元的出場費,這都是官員合法收入。
比如在2013年到2014年,希拉里在高盛、摩根斯坦利、德意志銀行分別做了一場演講,每次演講的出場費都高達22.5萬美元。
三個演講一共講話三個小時,67.5萬美元就進賬了。
講的啥啊!這麼掙錢!?明擺著這是行賄嘛!
但偏偏就是合法的。
比如貪汙,美國的貪腐高手也不會直接貪汙財政撥款,而是另闢蹊徑。
首先,法律規定,公益與慈善基金至少要用5%去做公益與慈善,剩餘的95%就可以用於基金會的日常花費。
美其名曰“行政費用”。
然後,官員引導企業把錢“捐助”給公益慈善基金是一樣的。
好吧,本該進入國庫的稅收就“合法”的進入各種公益與慈善基金名下。
緊接著,政客找幾個財團轉手幾下,基金最後當接盤俠,這樣基金的錢就進入私人的口袋。
有這個合法撈錢渠道,誰會冒著風險去貪汙公款啊!
再比如,政商旋轉門。
我們會發現,很多美國政客上任前或者卸任後,都會在大企業裡面當高管、董事會成員、顧問等職位,領著每年大幾百萬美元的高薪。
這些政客也往往會動用自己的權力和人脈,為這些企業撈取利益,或者贏得合同,或者出臺有利於企業發展的法律。
是企業向政客行賄了嗎?
並沒有,人家付的是工資。
那你能說這政客做出的行政決定,沒有受企業給他的高薪影響嗎?
當然有。
這麼明目張膽的行賄,在美國居然也是合法的。
其2,美國有一個總統特赦的制度,為所有的違反犯罪開了一個巨大的洗白渠道。
下面我們詳細介紹一下這個制度。
2 美國總統特赦制度
今年12月,拜登特赦了自己的兒子亨特。
哪怕拜登給自己的特赦行為找了一堆理由,什麼“政治迫害”,什麼“糾正司法不公”之類的,而且法律也沒規定不允許赦免親屬。
但說起來,拜登這麼幹仍然算是“人大於法”。
很多人奇怪的是,總統赦免兒子這種赤裸裸的以權謀私,美國人難道就這麼平靜地接受嗎?
的確,美國人真的平靜接受了,除了特朗普抱怨幾句之外,其他的人都無動於衷。
因為在法律上,這種以權謀私的確是合法的。
總統赦免的權力,主要來自美國憲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787年的制憲會議。
那時候一幫美國開國元老在商量如何架構美國製度,但商量來商量去沒有頭緒。
轉頭看到了英國國王擁有赦免罪犯的特權,可以體現國王的憐憫和仁慈,於是就抄過來了。
明確總統有權針對美國的罪行給予緩刑和赦免,還寫進了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二節。
特赦制度的設計初衷,本來是要解決三權分立中一個巨大的硬傷:
司法系統獨立,最高院大法官終身制,司法系統缺乏制約。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司法系統搞出大規模的冤假錯案怎麼辦?
於是,就設計出總統特赦制度,來修復這個系統的BUG。
赦免權分為四類:
釋出赦免令、減刑、減免和緩期執行。
赦免權利非常大,在當事人被起訴,還未定罪前就可赦免;
被起訴並定罪,還未服刑前也可赦免;
已服刑,刑期未滿未釋放者可赦免;
服刑期滿釋放後,可赦免;
罪犯去世後,為了讓其死後正名,亦可赦免。
雖然赦免制度是合法的,但從歷史上看,赦免權已經越來越頻繁地被用作假公濟私,甚至謀取暴利的工具了。
比如,克林頓在總統任期最後一天,一口氣簽了141個特赦令,其中就包括自己因醉酒駕駛而被捕的親弟弟羅傑·克林頓。
此外,還有給他政治捐款的芝加哥富翁馬克·裡奇。
馬克·裡奇因從事非法石油交易以及逃稅逾4800萬美元等,逃亡了數十年,卻被克林頓在自己的任期最後一天給赦免了。
奧巴馬也差不多。
他個窮學生出身,42歲才還清大學貸款,為什麼離任之後突然成為億萬富翁?一齣手就買下上億美元的豪宅?
除了各種出書、演講之外,主要是奧巴馬在任8年,行使了1927次總統赦免權。
包括212次全面赦免和1715次減刑赦免,甚至在離任的前一天,還一口氣赦免64人、為209人減刑。
外界普遍傳言,這種特赦權,很大一部分都是奧巴馬透過幕僚給偷偷賣出去的。
發展到現在,美國總統的特赦令已經完全市場化了,並且明碼實價。
輕罪多少錢,重罪多少錢,黨內多少價格,黨外多少價格,特赦與減刑多少錢,統統明碼標價。
比如拜登給兒子的特赦令,不僅包括兒子亨特過去的罪名,而且連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之間發生的“可能罪行”也赦免了。
這樣一來,亨特那些和烏克蘭不清不楚的經濟問題,和未成年少女的姦情等等也沒法再追究了。
甚至理論上亨特在特赦前一天衝進海湖莊園,直接將特朗普一家人統統擊斃了,都可以毫髮無損的頂級豁免特赦令。
這種不僅包括被起訴罪名,還包括日期內所有可能罪名的特赦令相對來說最貴,在市場上價格高達數百萬美元。
當然,特赦的錢,不會直接打給總統,而是會在他們離職以後,以顧問費、演講費、版權費的名義合法的支付。
這在美國已經有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和成熟模式了。
特朗普呢?
特朗普本身就是富豪,不缺錢,所以第一任期還比較收斂,只批准了237次赦免,主要是其政治盟友。
比如2022年12月22日,特朗普下臺前幾天,特朗普就赦免15人,以及減免刑期5人。
這15人包括紐約州前眾議員克里斯·柯林斯、加州前眾議員鄧肯·亨特、得克薩斯州前眾議員史蒂夫·斯托克曼。
這仨人都是美國公職人員腐敗的“典型人物”。
克里斯·柯林斯因一項證券欺詐共謀罪及一項虛假陳述罪;
鄧肯·亨特因濫用20多萬美元競選資金用於個人開支;
史蒂夫·斯托克曼則被判犯有包括欺詐、洗錢在內的近20多項重罪。
可是不管他們犯了什麼重罪,隨著特赦令的下達,他們都變成無罪了。
拜登呢?就有點真的不要臉了。
2024年12月12日,拜登一次性特赦了39人,並對1500人減刑!
這是啥概念?
創下了美國曆史上總統單日減刑人數的紀錄!
很顯然,拜登這是趁沒下臺之前撈一把,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啊!
反正拜登家族也註定遠離政治了,和民主黨的關係也破裂了,也不在乎吃相難不難看了。
最關鍵的在於,拜登特赦的名單中,邁克爾·科納漢和麗塔·克倫德威爾赫然在列!
還記得貓哥《資本與司法的亂象:美國監獄往事》中提到的兩個收了私人監獄錢,把2000多名未成年人送進監獄的法官嗎?
就是這倆人!
每送進監獄一個人,他們就能拿到1200美元!
而且,被他們送進去的犯人,喝水必須購買水杯,看電視要買專門的耳機等等。
犯人只要在監獄裡消費,兩個法官都能從中獲得可觀的利潤分成!
這麼搞,簡直喪心病狂!
2011年,他倆被判入獄。
本來在2027年之後,才被允許假釋,但誰也沒想到,在拜登卸任的前幾天,居然就把他們給特赦了!
你要說裡面沒點貓膩,誰會信呢?
除此之外,伊利諾伊州一個女性貪汙犯——麗塔·克倫威爾,迪克森市審計長。
她在6年時間裡,挪用了3000萬美元的市政資金,用來購買珠寶、豪車,甚至是豪華房車。
警方調查後,發現她還透過複雜的賬務操作,撈取了5370萬美元的鉅額財富!
可是她那個迪克森市,總共才1.5萬人啊!
很難想象她是怎麼撈走這麼多錢的!這收入可能比當地黑幫賺得都多!
最終,麗塔·克倫威爾被判刑20年,但只坐了8年牢,然後就出獄在她哥哥家軟禁。
就這麼舒服的服刑狀態,拜登還給她減刑了!
法律的意義在於什麼?
在於有罪必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透過法律的懲治,來威懾更多的人不要貪腐。
但總統要是這麼玩的話,法律還有什麼威懾力?
人人都覺得,那我就貪腐唄,沒抓到算我運氣,抓到了只要送點錢,讓總統找個機會把我赦免了,我不是照樣逍遙法外?
這樣的法治,這樣的法律,美國還有什麼臉自稱自己是民主自由的法治國家?
3 美國的制度缺陷
現在我們可以回答,美國為什麼沒有貪官?
因為“制度性腐敗”。
啥叫“制度性腐敗”?
制度性腐敗是由於制度本身存在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腐敗現象。
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這類腐敗與制度設計緊密關聯,往往具有歷史重複性,因此也很難在短時間內根治。
舉個例子,北魏初年,因為這個少數民族政權的制度不完善,官員沒有俸祿,所以貪腐大行其道。
皇帝一看這樣不行啊,就宣佈吏民可以檢舉揭發不法官員,藉此威懾官員不要貪腐。
可是結果呢?
老百姓都不敢得罪當官的,反而是地方上的地痞流氓發現了商機。
這些亡命之徒專門蒐集地方官員的過錯,然後上門威脅,如果不給我好處,我就去京城告你。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的地方官員不得不賄賂他們。
回過頭更加變本加厲的貪汙,皇帝的詔令反倒給了地方黑惡勢力發財的機會。
最後,貪腐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了!
你看,一個制度如果有缺陷,就會導致貪腐行為大行其道,無論什麼手段,都解決不了。
西方國家的制度性腐敗,也是如此。
西方大都是民選政治,你要選舉,就要錢。
錢從哪來?政治獻金。
學過馬克吐溫《競選州長》的都知道,政治獻金成為獲得選舉勝利的重要基礎。
沒有金錢的支援是不可能在選舉中獲勝的,這背後必然存在利益關聯。
但是,人家也不是白給你錢的啊!為啥要投資你啊?不就是想讓你當選後收回成本的嗎?
要麼,直接當官,因為總統有任免權。
在美國,1953年到1980年的幾屆政府中,擔任過國務卿、財政部長和國防部長等重要職務的有23人。
其中,有18人是大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董事,其他5人是大牌律師。
要麼,讓政府出臺有利於你的法律或者合同,因為總統有行政令。
比如,美國要建一個醫保網站,然後就包給奧巴馬伕人同學的公司,花費120億美元。
但問題頻發,同時線上剛到8萬就掛了,說不好聽點,可能和中國的天涯社群都遠遠不如。
不僅政府如此,議員也是如此。
美國國會有立法權,自然是各種利益集團遊說的物件,而遊說嘛,就要給錢。
只要給錢,就能左右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謀求自身利益。
目前,美國的政治遊說已經成了產業。
地處白宮北面的K街是華盛頓的遊說業中心,數萬名說客雲集,有美國“第四權力”中心之稱,是“世界上最腐敗的地方之一”。
現在平均每個美國參眾兩院的議員身邊,就有20多名說客出沒。
注意,這還是“有編制”的說客。
如果把退休官員、總統幕僚、部長助理之類的不方便註冊的非職業說客加起來,這個數字至少翻兩倍。
在這些說客的遊說下,一個個有利於遊說企業的法案出臺,議員們也賺得盆滿缽滿。
更關鍵的在於,美國嚴重的貪腐,卻很少有高階官員被追究責任。
為啥?
因為所有人都這麼上來的,你要是反腐,就是和整個體系為敵啊!
我們可以回顧一下,每一個總統候選人,都是圍繞大麻、減稅、LGBT、移民、氣候、環保等等問題吵來吵去,有沒有人反思美國的腐敗根源?
有沒有人宣稱自己上臺後根治腐敗?
沒有!一個都沒有!
當所有人都心有默契地避開“反腐議題”,那麼在制度建設的時候,大家也會心有默契地將貪腐行為“包裝”,使之“合法化”。
甚至不同派別之間還會搞交換,你支援演講不算貪腐,我旋轉門不算貪腐,他基金會不算貪腐,這樣大家的行為都不算貪腐。
那就沒什麼可以算貪腐的了!
所以,明明是令人氣憤的腐敗現象,但是由於有了“制度”的保護,就變成合法的行為。
這可謂美國政治中制度性腐敗的“精巧之處”。
你制度上就明確了貪腐不算腐,那又何來貪官呢?
就算你被媒體曝光,民憤極大,說不過去了,被關起來了,也不要緊。
你的同夥們會利用總統特赦的時候,把你撈出來。
在近期國際反腐敗組織“透明國際”釋出的2020全球清廉指數(CPI)中,透明國際清廉指數對美國評分連續三年下降。
充分證明美國製度性腐敗衍生勾連的腐敗,已經積重難返了。
這也充分證明以美國為代表的“西式民主”並不是治癒腐敗的良藥。
反而會帶來很難治癒的制度性腐敗,導致政治亂象頻發、社會不斷分裂。
所以,我們歸納一下美國沒有貪官的原因,
一個就是美國頂層系統設計,本來就把貪腐行為給非罪化了。
一個就是可以找總統買一份特赦令,不管是殺人放火還是販毒貪腐,就可以徹底洗白。
以史為鑑,美國這個總統特赦制度與中國清朝乾隆時代的贖罪銀製度很類似。
就是先撈一筆,然後再用錢向權力行賄洗白。
那麼結果呢?
就必然造成整個系統的全面貪腐。
官員道德底線無限降低,系統執行成本越來越高,效率越來越低,最終無可避免走向衰敗
歷史已經證明,任何一個國家的一套政治制度無論其初衷是多麼好,但如果是為了滿足自身政治群體利益而設計,必然先是腐敗,再是衰敗,後而潰敗。
美國沒有貪官,看似能被公知吹捧,但其實只是取死之道。
隨著美國製度性腐敗不斷加深,距離其走向滅亡,也只是時間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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