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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所高校釋出違紀違規違法警示案例。
高校違紀違規違法警示案例
高校承擔著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肩負著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歷史使命,高校更應發揮好“源頭活水”的作用。但是近年來通報的高校違紀違規違法案件一再警示我們,高校並非淨土,也非一塵不染的象牙塔,高校更需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正風反腐的任務依然任重道遠。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教育部、各地方紀委監委和有關高校網站釋出的違紀違規違法查處的相關資訊,有以下19種典型問題案例,希望黨員領導幹部能夠以案為鑑,切實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對違紀違規違法行為時刻保持警惕,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永葆忠誠乾淨擔當的政治本色。
一、違規吃喝
1、某高校二級學院院長違規公款吃喝。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某大學二級學院院長王某以外地教育系統領導到本市學習交流等為由,多次組織宴請、聚餐,並邀請學院和學校業務部門領導陪同,共計消費13000多元,並將聚餐款項以虛列場地租用費、辦公用品費等名義在學校財務報銷。2021年7月,王某受到嚴重警告處分,退賠相關費用,其他參加宴請人員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責令書面檢查處理。
2、西南某高校某處處長王某某、副處長李某某和科長趙某(非黨員)接受施工單位吃請。2015年,某高校某處處長王某某作為新校區建設基建管理負責人,在新校區建設過程中,和副處長李某某、科長趙某等部門工作人員一起多次接受施工單位的吃請,造成工程建設監管不到位,給工程建設帶來質量問題。王某某、李某某身為黨員幹部,紀律意識不強,和部門工作人員一起接受施工單位的吃請,違反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2017年9月,王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趙某受到記過處分。
二、超標準接待
1、南京某高校後勤服務集團2013年至2016年報銷超標準、超規格公務接待費共計33筆95.63萬元。其中,現任後勤服務集團黨委委員、總經理秦某某2015年4月任職以來發生的費用為1.63萬元。以上違規報銷的費用均未在學校歷次公務接待自查自糾中進行整改。中央巡視期間,後勤服務集團退款10.07萬元。秦某某受到黨紀處分,後勤服務集團領導班子被通報批評;校長辦公室主任、時任後勤服務集團黨委委員、總經理尹某某被誡勉談話;責令退繳違規報銷費用。
2、蘭州某高校校長辦公室2014年、2015年在公務接待中超次數、超標準接待,存在接待用酒使用無登記制度、管理不規範問題,校黨委委員、時任校長辦公室黨支部書記、主任陳某某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紀處分;財務處未嚴格執行學校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在財務報銷稽核中把關不嚴,財務處黨支部書記、處長安某某受到黨紀處分;其他有關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三、公款國內旅遊
1、吉林某高校新型電池物理與技術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主任魏某某,汽車學院黨委委員、汽車材料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主任蔣某,環境與資源學院黨委委員、原副院長盧某某和數學學院黨員、教授生某某分別組織校外專家赴長白山等景區旅遊,受到黨紀處分;責令退繳違規報銷費用。原後勤資產經營公司旅行社2014年至2016年在經營過程中為學校部分單位及人員公款旅遊提供便利,虛列會議費、差旅費、校內用車等科目,掩蓋違規公款接待旅遊事實。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徐某負直接責任,受到黨紀處分。
2、上海某高校馬克思主義學院黨委委員、原院長丁某某2015年7月組織學院教師赴雲南對口幫扶縣雲龍進行考察,在公務活動結束後前往騰衝遊覽景點。2015年8月組織教師赴甘肅考察期間繞道旅遊,並報銷繞道產生的交通、住宿費和伙食補貼共計6099元。丁某某負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受到黨紀處分,被免去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職務;責令退繳違規報銷費用。
3、吉林某高校馬克思主義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賈某某2016年7月到北京參加同學聚會,在學校報銷差旅費5015元。中央巡視組與賈某某談話期間,其最初不承認用公款支付因私活動費用,在向其出示報銷憑證後,才承認以上違紀事實。賈某某受到黨紀處分;責令退繳違規報銷費用。
4、上海某高校二級學院副院長周某帶隊公款旅遊問題。2019年暑期,周某帶隊一行10人赴甘肅、青海考察,行程安排委託上海某旅行社負責。8天行程中,該考察團與蘭州(可以真實名稱)大學教師、青海(可以真實名稱)大學教師學習交流各半天,其餘時間赴敦煌莫高窟、嘉峪關、張掖、青海湖等地考察。整個行程共報銷費用98920元,其中景點門票費6860元。周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違紀資金。
四、因公出國(境)中違規違紀
1、北京某高校環境學院原院長楊某某2014年7月至8月在赴加拿大Regina(里賈納)大學進行合作研究期間攜女兒公款旅遊,部分費用從課題經費中列支,受到政紀處分;責令退繳違規報銷費用。
2、吉林某高校地球科學學院原黨委書記戴某某2014年4月赴尚比亞大學訪問,未經批准延期6天回國,所需費用原計劃從相關科研經費支出,實際由學校戰略合作企業支出。經濟學院原黨委委員、院長李某某2014年5月、6月兩次因公出訪,未經批准分別延期2天回國。公共外語教育學院黨委委員、原院長戰某2013年9月至10月、2014年11月兩次因公出訪,未經批准分別延期回國7天、2天。戴某某、李某某、戰某均受到黨紀處分。
3、廣東某大學職能部處負責人2013年至2014年期間違規乘坐頭等艙7次,2016年在赴國外參加會議期間與配偶子女同住同行。該負責人受到黨紀處分;責令退繳違規報銷費用。
五、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
1、重慶某高校國際學院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以課時費名義向行政人員發放津補貼共計30筆170.91萬元。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國際學院透過為教職工的“宜居暢通卡”充值的方式發放交通補貼共計37.22萬元。轉賬發票以市內差旅費、交通費等名義在國際學院發展基金、漢語國際推廣、業務費等專案中沖銷。時任院長趙某某負主要責任,受到黨紀處分。審查期間,趙某某主動清退違規領取的津補貼。
2、吉林某高校交通學院2015年3月使用校友捐款支付73名教師課時費共計7.8萬元,該款項在學校教育基金會報銷時所附協議與原簽訂協議部分內容不符,為虛假協議。學院黨委委員、行政副院長時某某作為學院財務稽核人和專案負責人,負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受到黨紀處分;學院黨委委員、院長劉某某被誡勉談話,黨委書記王某某被提醒談話;校友聯絡和教育基金管理處支部書記、處長劉某某對財務支出稽核把關不嚴,負領導責任,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會計徐某某受到政紀處分,調離崗位;責令退繳違規報銷費用。
3、天津某高校教育學院2013年12月、2014年11月違規向學院教職工發放津貼、酬金,共計21.62萬元。學院黨委書記王某某和學院黨委委員、院長閆某某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責令退繳違規發放費用。
4、塔里木某高校繼續教育學院黨總支書記、院長黃某某違規發放津貼補貼。2012年至2016年間,黃某某以國慶、中秋等過節補助等形式,違規發放各類過節費及福利22.5萬元;以巡考補考費、高溫補助、電話費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貼補貼137萬餘元;超標準發放差旅補助7.76萬元;違規報銷出差餐費9萬餘元;共計177萬餘元。2017年7月,黃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寧夏某高校教師馬某某違規獲取津貼問題。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馬某某擅自給他人發放津貼、違規領取管理績效和教學工作量津貼。馬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九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馬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其政務降級、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由三級降至四級等處分,對其違規濫發和超標準領取的津貼予以悉數上繳。對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進行誡勉談話。
六、違規收送禮品禮金
1、廈門某高校軟體學院黨委書記董某某2015年11月至12月在軟體學院組織在職工程碩士生參加碩士論文答辯期間,收受部分學生贈送的土特產和禮品,受到黨紀處分。
2、某高校某教學部副主任、黨總支委員張某某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2015至2016年期間,該教學部副主任、黨總支委員張某某作為直接參與相關特殊型別招生工作教師,多次以培訓考生的方式接受學生家長的禮金禮卡等共計5.8萬元。在調查期間,張某某主動將違紀款退還給學生家長。張某某收受培訓考生錢物與工作中所行使的公權力相沖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反教育部有關規定、高校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和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2019年5月,張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七、違規兼職取酬
某高校二級學院原黨委書記周某某違規兼職取酬,未向組織如實報告。2013年至2017年,該校組織部門多次下發關於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通知,周某某在首次填報《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中向組織說明已向兼職企業提交辭職報告,但後來未向學校報告辭職未獲企業董事會批准、繼續兼職並領取報酬的情況,也未在以後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中報告。
2017年10月,周某某退回兼職取酬款項100萬元。周某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在擔任學校中層領導幹部期間,組織紀律觀念薄弱,廉潔自律意識不強,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規定兼職取酬。依據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2018年4月,周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八、違規設立“小金庫”
某高校某處處長、某中心常務副主任、某黨支部書記廖某違規設立“小金庫”。2013年至2016年期間,該中心在某賓館共舉辦20次培訓和會議,由酒店收取掛賬的培訓費和會議費合計854218元,支出合計849878元,相應的收支未納入該中心財務核算,構成違規設立“小金庫”;另外,該中心還存在使用“小金庫”違規套現60060元,分別用於支付禮品費、評審費、餐費、機票費等情況,作為中心負責人,廖某某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廖某某作為學校中層幹部,違規設立“小金庫”並違規套現用於支付禮品費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財經管理制度,同時違反了作風建設相關規定,依據2015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2017年4月,廖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和免職處理。
九、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
某音樂學院黨委常委、院長王某某違規為女兒辦婚宴被免職。2015年6月,王某某在其女兒舉辦婚禮中,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與該校有共建關係的北京某國際藝術中心提供的婚宴優惠價格,邀請學校同事、下屬參加婚禮併為婚禮服務(其中含學校領導班子成員5人),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經教育部黨組、北京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王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中央音樂學院黨委常委、委員、院長職務。
十、高校招生違規違紀行為
1、借招生斂財被查處。於某某在擔任某政法大學副校長期間,曾負責該校的“自主招生”考試,他一邊在自主招生會上反覆強調要公平公正,不能對不起學生,一邊私下大量收錢。於某某在自主招生中斂財,涉嫌違紀。2021年1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佈了於某某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調查的資訊。
2、考試事故引發問責處理。2018年12月23日,有參加某電子科技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試的考生表示,該校自命題科目《固體物理》試題內容出現偏差,導致考生在考場乾坐3小時。事後,校方回應稱這是一次出題事故。
次日,官方釋出致歉訊息稱,《固體物理》試題內容與考試大綱出現偏差,無法考核考生相應學科的真實水平,造成考試未能正常進行,決定對該科目組織統一補考,考試成績以補考為準。經查,出現“考題偏差”繫命題教師工作失誤。
命題教師被撤銷所擔任的材料與能源學院院長職務,並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資格;該校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主任被記過處分;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副主任也被調離招生考試工作崗位。另外,對有關校領導啟動了問責程式。教育部通報給予該校校長曾某行政警告處分,副校長鬍某某行政記過處分。
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試中,也有其他高校發生了類似事故。根據相關部門通報,山東某高校自命題科目《外語教學理論基礎》、青島某高校自命題科目《城鄉規劃理論綜合》均發生了試題錯裝。山西某高校在當年研考中發生“中國史試卷和去年雷同”的事故。對此,相關部門已啟動事故調查問責程式,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停職處理。
3、考試洩題事件被嚴肅查處。2018年12月23日,不少考生爆料,西南某高校自然地理考研試題洩露。有考生對照發現,網上洩露的試題與考試題目完全重合,甚至名詞解釋的順序都一樣。經查,事故原因繫命題教師王某某違反保密規定,考前向教師劉某某洩露考試內容,其又向某考生洩露試題。根據通報,除了對上述涉事人員進行處理,該校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某某、地理科學學院院長楊某某等也被免職。同時也啟動了對校領導的問責程式,教育部宣佈,給予該校校長張某某行政警告處分,副校長靳某某行政記過處分,副校長崔某某行政記過處分。
4、打擊招生考試打招呼的歪風。湖北某高校外語學院原院長張某某因違紀被處理。經查,張某某在外語學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複試期間,違規向多名考官打招呼要求關照兩名考生,給考官發簡訊稱“校領導關係關照的”,還違規修改二人試卷答案和分數,受到勸阻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夥同領導和家屬簡訊威脅好意提醒的同事。該高校決定給予張某某撤職處分以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兩名透過改分進入該校讀研的學生,已在2018年9月被學校“勸退”。
十一、利用職務便利侵佔、侵害群眾利益等行為
1、某高校輔導員金某某向學生借款參與賭博涉嫌詐騙。金某某於2018年6月起參與網上賭球,同年11月,為了翻本,以虛構家中房子裝修和換購汽車等理由向本學院學生黃某某多次借錢共計64萬元,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為2018年12月底。為拖延還款時間,金某某還另註冊一個微訊號,虛構與銀行客戶經理微信聊天,稱自己在該銀行有基金以及存款未到期等資訊,並將虛構的聊天記錄截圖發給黃某某。因多次催還後金某某仍無法還款,黃某某於2019年1月向學校駐地公安機關報案,某市公安局某區公安分局(可點具體名稱)以金某某涉嫌詐騙對其立案偵查,對其進行取保候審。金某某利用管理學生工作的便利,向學生借款用於網上賭博,涉嫌詐騙,其行為已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和違反社會公德,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2019年3月,金某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2018年10月27日,廣東某職業學院15級金融管理與實務2班的多名畢業生在微博上舉報稱,上學期間所在班級輔導員朱某某,以交班費等理由向學生收取錢財並挪用,班上部分同學的獎學金也被朱某某索要學生的銀行卡和密碼後,轉移到自己的賬戶上。經查該輔導員還有辱罵、體罰、恐嚇及侵佔學生利益等其他行為。10月31日,涉事輔導員朱某某已退回向學生索取的18000元,並已被解除勞動合同及被移送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處理。
3、湖南某學院教師劉某某,擔任文史與法學學院學工辦副主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利用職務之便,透過支付寶和微信轉賬方式,私自收取並侵佔該校學生學雜費和班費共計77萬餘元。學校將劉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依法對其執行刑事拘留。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給予劉某某開除黨籍、免職等處分,根據司法機關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的處理結論,依法依規給予進一步處理。
4、內蒙古某高校輔導員郭某利用學生實習管理之機收取不當錢財。2013年9月至案發時,郭某一直任某系輔導員。2017年至2019年,郭某負責聯絡學生的實習單位。郭某與其系主任(另案處理)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實習單位以“實習生管理費”名義所支付的錢款共計11.2萬餘元,郭某從中非法收受4萬餘元。2019年12月18日,經內蒙古自治區霍林郭勒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霍林郭勒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十二、缺乏服務意識,對待群眾態度簡單粗暴 某高校工作人員黃某某對待群眾態度簡單粗暴。
2018年10月,黃某某在接待和辦理學生領取職業資格證書過程中,缺乏服務意識,幾次拒接某學生電話,且在該學生來校領取證書當日,對其態度簡單粗暴,當面責問並在班級同學微信群裡釋出不當言語,引發負面輿情,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響。黃某某身為中國共產黨員、高校管理人員,缺乏服務意識,違反2018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2018年11月,黃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十三、違反工作紀律失職失責
1、某高校三位一體招生考試過程中相關部門管理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失職失責。2018年4月,在三位一體招生考試中發生美術類考試中個別考生攜帶手機入考場的違紀情況,考生將試題以文字或拍照圖片的形式傳送至考場外的某微信群,該微信群內的社會培訓機構人員將網上百度的參考答題傳送至該微信群。
經調查,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和考務相關管理人員在考務組織管理中存在失職失責行為,少數監考老師在監考期間存在看手機等違紀行為。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之規定,2018年6月,該招生與就業指導處主持工作副處長高某某、教務處副處長朱某某受到警告處分,高某某被取消提任資格,招生工作辦公室主任胡某某(科級)受到記過處分,並被調離工作崗位。另有9人受到警告處分,其餘相關責任人員分別受到誡勉、批評教育和提醒談話等處理。
十四、違規報銷或套取科研經費
1、2007年至2014年期間,某高校某處處長高某某利用作為專案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在其負責的科研專案經費中違規報銷機票費、通訊費、商店購物開支等款項合計163925.38元,在學校引進人才科研啟動經費中報銷家人機票款、通訊費、商店購物開支等款項合計64892.93元。另外,高某某在學校給予科研專案配套的組織實施與獎勵費中違規報銷旅遊費、個人物業費等合計204074.08元。高某某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學校財經制度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情節嚴重,鑑於高某某能積極配合案件調查工作,認錯態度較好,依據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2015年4月,高某某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和免職處理。
2、天津某高校機械學院黨委委員、紀檢委員、教師李某某2017年1月從橫向科研經費中為課題組9名碩士研究生每人多發補助500元,要求學生交回多發的500元用於課題組40餘人聚餐。2017年3月,李某某在學校紀委與其談話瞭解上述情況時,未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李某某受到黨紀處分,責令退繳違規套取費用。
十五、違規使用經費,違反師風師德
1、某高校研究所負責人金某違規使用經費、違反師風師德。2014年10月起,金某截留、挪用研究生助管補貼25200元。作為經費負責人,金某存在違反規定超範圍開支餐費、禮品等行為。作為碩士生導師,金某言行失範,對學生缺乏應有的尊重和人文關懷,還存在上課遲到、早退,課堂教學不規範等違反師風師德行為。金某違反財經紀律,違反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和《教育部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之規定,2018年6月,金某受到警告處分。
2、河南某職業技術學院教師陳某以“掛科”逼迫學生購買物品。2017年,河南某職業技術學院陳某利用專業課教師的身份,將自己網上選好的物品以連結的形式發給學生,讓學生替他付款,還直接向學生兜售物品,學生如不同意購買就以“掛科”和留級相威脅。同時也有家長反映,孩子幾次將老師的購物連結發給家長,讓家長付錢。陳某讓學生購買的物品,多數與專業課無任何關係,有“人工淚液”、足球明星的明信片、嬰兒軟抽面巾餐巾紙、紀念幣……該教師被停職和立案調查。
3、南京某高校教師張某某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工作。2019年,張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為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從事運送貨物、分裝溶劑、擔任客服、處理財務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導學生過程中方式方法不當、簡單粗暴,有辱罵侮辱學生的言行。張某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五項規定。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張某某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撤銷專業技術職務、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處理;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將其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十六、研究生論文質量把關不嚴
1、2020年5月7日,某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佈了2019年該校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抽檢結果及處理意見,2篇碩士論文被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共有10篇論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見。處理意見提出,對“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指導教師,民商經濟法學院李某某2021-2022學年度停止指導各類碩士研究生新生。
2、某校MBA教育中心齊某因所指導學位論文3年內有2篇“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及1份不合格意見,2020-2023三個學年度停止接收指導新的各類碩士生,並不得被授予院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導師、先進工作者等各類榮譽稱號,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評為“優秀”;恢復招生後,2年內不得接收指導新的定向碩士研究生;同時,由研究生院對齊某提出警告。
十七、學術不端行為
1、某農林科技大學教師謝某某學術不端。謝某某透過網路聯絡中介公司對其擬投稿論文進行潤色和代投。2020年2月,因內容與別的期刊論文內容重複、虛構通訊作者等原因,該論文被編輯部撤稿。謝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謝某某降低崗位(職稱)等級處分,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專案等方面的資格,追回其利用被撤稿論文所獲得的科研獎勵。其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學校黨委作出檢討。
2、貴州某學院人文學院老師李某某被舉報抄襲哈爾濱師範大學某教授的文章,經鑑定舉報情況屬實。該學院做出的處理意見包括:責成該教師向某教授道歉;對該教師進行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在全院範圍內進行公開通報批評;暫停該教師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限期整改;一年內,取消該教師申請或申報科研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學術榮譽稱號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資格;兩年內,取消該教師各類評先評優資格。
3、陝西某高校教師許某學術不端。2022年8月,經認定,許某在某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存在研究內容剽竊、過程中擅自標註他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專案的行為。許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許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過處分,撤銷其教授任職資格,取消其研究生導師資格,取消其三年內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專案等方面資格。對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成作出檢討。
十八、性騷擾或猥褻學生
1、河南某高校文學院教師侯某某性騷擾女學生。2020年8月30日,侯某某借約學生到其辦公室討論問題為由,對該生實施了騷擾行為。侯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侯某某調離教師崗位、撤銷文學院博士後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取消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的處理;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將其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文學院黨政負責人向學校黨委作出深刻檢討。
2、某科技大學教師張某某性騷擾學生。自2019年9月起,張某某透過傳送曖昧言語、不雅圖片和影片,以及肢體接觸等方式對女學生進行性騷擾。張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張某某記過處分,取消其研究生導師資格,撤銷其教師資格,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調離教師崗位。對所在學院黨委書記、院長進行問責通報。
3、廣西某高校師園學院教師陳某某性侵學生。2020年8月,陳某某私自召集學生到其家中飲酒,一名女學生醉酒後遭陳某某性侵。陳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二、六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陳某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待司法機關對其犯罪行為作出判決後,其教師資格將依法喪失,登出並收繳其教師資格證書,終身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4、福建某院教師王某某多次性騷擾學生。2019年,王某某屢次言語騷擾在校學生,並透過微信等方式向多名學生髮送性暗示詞彙和圖片,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王某某開除處分,並撤銷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將其列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對該教師所在的二級學院黨政負責人進行約談和批評教育。
5、天津某高校珠江學院教師李某某性騷擾學生。2019年5月31日,李某某透過微信對該校1名女學生進行言語騷擾,並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另一名女學生髮生並保持不正當性關係。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給予李某某開除黨籍處分,予以辭退並解除其勞動合同,依法撤銷教師資格;該高校黨委對李某某所在學院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進行了約談,並責成學院作出深刻檢查。
6、2019年3月29日揚州某高校教師華某某以輔導畢業設計為由,約學生單獨外出,在私家車內對學生有性騷擾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給予華某某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調離教師崗位,取消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撤銷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撤銷教師資格。
7、某高校教師劉某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問題。2016年以來,劉某利用教師身份,與一女學生交往併發生不正當關係,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劉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給予劉某解聘處理;劉某依法喪失教師資格,終身不得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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