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綠卡持有人如何保持有效綠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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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因為多重複雜的原因,許多綠卡持有者都很難保證自己的有效身份。今天,我們將從多個方面切入,為您提供一些優質的解決方案和建議,同時也有很多注意事項。
01
如何保持綠卡有效身份?

獲得美國綠卡後,作為綠卡持有人

需要始終保持永久居留美國的意圖

,從而維持有效綠卡身份。在美國境外的停留時間、離境美國的頻率及其它因素都可能會被海關考量,並判定是否要求您放棄綠卡。
一些持有人認為只要每年回一次美國就可以維持自己的綠卡,這是

錯誤

的!

如果綠卡持有者出境的時間在6個月至一年之間或以其他方式表明您無意將美國作為您的永久居住地,美國政府可能會判定您放棄了您的永久居民身份。雖然長期不在在美國境內居住並且每6個月入境美國做短暫停留,也許在2-3年內不會有任何後果,但是這種出入境的時間都會被記錄下來,累積起來會有被海關認為放棄永久居留權的風險。海關人員在判定您是否放棄永久居留權上,會審查您的情況進行綜合判定。

當然,如果海關官員要求您簽署I-407表格自願放棄永久居民身份,有權拒絕簽字。拒絕簽署I-407表格對您沒有不利後果。接下來,您應該會接到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由移民法官來決定綠卡持有者是否喪失了永久居民身份。
02
綠卡持有人長期離境美國有什麼後果?

如果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超過半年不到一年的時間,在重新入境的時候,您可能會被認為有放棄綠卡的意圖。為了更好地證明您與美國的聯絡,可以帶上一些有利證據,例如美國房產證明、美國報稅表、美國銀行賬戶、美國保險賬單、美國駕照、親人在美國的居住或上學證明等。
如果您超過一年沒有入境美國,理論上講需要申請SB-1簽證,並解釋您無法返美的原因是您不可控的,例如天災人禍、重大疾病等。同時,您還需要證明您一直保有作為美國永久居民的意願,從未放棄美國的永久居住權,此次離開美國只是臨時旅行,長期以來您都保持著與美國的聯絡。

不過實踐中,也有很多綠卡持有人超過一年沒有入境美國,也沒有申請SB-1簽證,而是持未過期的綠卡入境美國,海關官員仍然可能允許您入境。
03
回美證(Re-entry Permit)是什麼?
回美證有什麼作用?
回美證是可以防止您因在海外停留時間過長而喪失永久居留權的證件。如果您需要長時間離境美國,我們建議您申請回美證並打完指紋後再離境。因為回美證需要申請人在美國才能遞交,移民局明確規定打完指紋才能離境。
實際操作中,通常也可以遞交申請後出境再入境打指紋。它可以幫助證明您有繼續永久居留美國的意願。
回美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回美證的有效期一般是兩年,但是如果您在之前的五年中有四年以上的時間不在美國境內,那麼您的回美證的有效期可能只有一年。
另外,回美證的有效期也會因為綠卡的剩餘有效期少於兩年而相應縮短。回美證持有者要在證件過期前返回美國,否則會被海關全面稽核永久居留美國的意願。
04
疫情下無法按時返美綠卡是否被取消?
疫情期間很多在美國境外的綠卡持有人無法按照計劃返美,有的情況下導致在美國境外的時間超過180天,很多朋友擔心自己的綠卡是否因此失效,或者今後是否還能順利入境美國。我們最近收到很多相關的詢問,也十分理解大家的擔心和顧慮,因此在這裡針對幾個常見問題為大家講解:
1
因為我國家的飛機航班全部被取消,我無法返回美國。如果我離開美國超過180天,我會面臨什麼問題? 我還能持綠卡入境嗎?
針對疫情期間綠卡持有人超過180天無法返美的情況,

移民局現在暫時沒有明確提出寬容措施

。因此,您下一次入境的時候很大可能會被海關關員詢問一系列問題。由於無法在180天內返美的原因是疫情期間的旅行限制,我們相信您不會為此被拒絕入境。
同時,為了更好證明您與美國的聯絡,可以帶上一些有利證據,例如因為疫情被取消的機票預訂、美國房產證明、美國報稅表、美國銀行賬戶、美國保險賬單、美國駕照、親人在美國的居住或上學證明等。
2
因為我國家的飛機航班全部被取消,我無法返回美國。如果我離開美國超過1年,我會面臨什麼問題嗎? 還能持綠卡入境嗎?
理論上講,如果您超過一年不入境美國,需要去申請SB-1簽證,並解釋您無法在一年內返美的原因是您無法控制的,即疫情期間的旅行限制。同時您還需要證明您一直保有作為美國永久居民的意願,從未放棄美國的永久居住權,此次離開美國只是臨時旅行,長期您都保持著與美國的聯絡。
實踐中,也有很多綠卡持有人超過一年不入境美國沒有申請SB-1簽證,而是持未過期的綠卡入境美國。基於疫情的特殊性,海關官員仍然可能允許您入境。您可以帶上一些有利證據以證明您與美國的長期聯絡,例如因為疫情被取消的機票預訂、美國房產證明、美國報稅表、美國銀行賬戶、美國保險賬單、美國駕照、親人在美國的居住或上學證明等。
3
如果沒有申請到SB-1簽證,而我在海外待了超過1年,該怎麼辦?
如果您的綠卡仍然有效,那麼您可以在可行的時候直接飛到美國邊境,嘗試持綠卡入境

。雖然這麼做的風險高於申請SB-1簽證,但是基於疫情的特殊性,海關官員可能仍然會允許您入境。為了更好證明您與美國的聯絡,您可以帶上一些有利證據,例如因為疫情被取消的機票預訂、美國房產證明、美國報稅表、美國銀行賬戶、美國保險賬單、美國駕照、親人在美國的居住或上學證明等。

但是,如果海關官員要求您簽署I-407表格自願放棄永久居民身份,您有權拒絕簽字。拒絕簽署I-407表格對您沒有不利後果,海關會收走您的綠卡給您臨時的證明綠卡身份的檔案,您接下來應該接到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由移民法官來決定綠卡持有者是否喪失了永久居民身份。
4
我臨時旅行到美國境外,因為疫情我未能及時返回美國。但是現在我的綠卡過期了,我該怎麼辦?
我們建議您

先跟航空公司聯絡,確認他們是否允許持有過期綠卡的乘客登機

。如果可以的話,那您就直接飛回美國,入境後儘快辦理延期綠卡的申請。
如果航空公司拒絕持有過期綠卡的乘客登機,那麼您可以等當地美國領事館開放後,儘快去

申請I-131A旅行證

。申請成功後您可以持I-131A登機,入境美國後儘快辦理延期綠卡的申請。
5
我是EB-5投資移民申請人,已經拿到臨時綠卡,但是我暫時不準備長期在美國居住,我是否需要申請回美證?什麼時候開始申請?
剛剛我們提到,持有回美證的朋友可以在美國境外停留長達兩年。但是,剛拿到臨時綠卡的人申請回美證的話,有效期只能到臨時綠卡的有效期為止。也就是說,就算拿到臨時綠卡就立馬申請回美證,批准的回美證有效期一般只有一年半左右。同樣的道理,如果是在I-829處理期間申請回美證,批准的回美證有效期一般只有一年左右或者更短。

所以,您在拿到臨時綠卡以後,如果暫時不準備長期在美國居住,我們建議馬上申請回美證。

6
我是EB-5投資移民申請人,臨時綠卡延期的18個月已經結束,我應該怎麼辦?
首先,I-829在審理期間並且臨時綠卡延期的18個月已經結束,申請人需要跟當地移民局辦公室聯絡,預約InfoPass申請I-551章。I-551章是額外延期1年,之後如果I-829還沒有審理結果,每年都需要預約蓋章。目前,移民局只允許延期結束前30天預約InfoPass
InfoPass必須本人在美國境內才能進行。如果申請人現在在美國境外,那麼請參考前面的幾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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