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KING 5 5月20日報道 華盛頓州州長鮑勃・弗格森(Bob Ferguson)在週二(20日)簽署一項新法案,規定今後在華盛頓州購買槍支必須申請許可證。

根據眾議院第1163號法案,購槍者需透過華盛頓州巡警(WSP)槍支背景調查計劃申請購買許可證。申請材料須包括:
• 由其居住轄區的當地執法機構採集的完整指紋;
• 過去五年內完成經認證的槍支安全培訓課程的合格證書;
• 特定身份資訊。

在以下情況下,申請人可能會被拒發許可證:
• 根據州或聯邦法律,申請人被禁止購買或持有槍支;
• 申請人受到法院根據特定法律簽發的與槍支相關的保護令、禁止接觸令或限制令的限制;
• 申請人有未了結的重罪或輕罪逮捕令,且該罪名使其喪失持槍資格;
• 申請人未能提供過去五年內完成經認證的槍支安全培訓課程的合格證書,或無法證明其符合豁免條件。
槍支經銷商不得在購槍者或受讓人出具有效購買許可證前交付槍支。如華盛頓州巡警槍支背景調查計劃發現申請人存在未執行的逮捕令,有權否決該槍支購買或轉讓申請。
若許可證持有人實施了會導致其不再符合發證條件的行為或處於相應情形,其購槍許可證可能會被撤銷。
華盛頓州巡警背景調查計劃將每年開展稽核程式,以確認已獲持槍或購槍許可證者是否仍符合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