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華裔男子綠卡遭登出10年後恢復,這項法院判決將改變移民政策

一名持有綠卡的華裔男子,因涉及商標偽造案件,在刑事案件未定審判前被海關拒絕入境並登出綠卡。經過超過十年的法律攻防,近日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政府這一做法違憲,並命令恢復他的綠卡。若特朗普政府未在5月18日之前申請重審,或在90天內上訴至最高法院,該裁定將正式生效,可能影響所有綠卡持有者的入境權益。
這名男子劉先生,2007年透過親屬移民獲得綠卡,主要在美國和香港從事服裝貿易。2012年,他因購買商標侵權的服飾而被控違反新澤西州商標法,罪名為三級商標偽造,屬於輕罪,之後被警方登記並釋放。
在刑事案件未決期間,劉先生於2012年離開美國,數週後從紐約甘迺迪機場返回。當時,他宣告自己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入境,但被海關拒絕入境。移民官根據移民法規定,以“假釋入境”的方式放行,並啟動了調查程式。
2013年6月,劉先生因商標偽造罪認罪,被判兩年緩刑。然而,2014年3月,國土安全部開始了遣返程式,稱劉先生涉嫌“道德敗壞犯罪”,屬於不可入境的類別。2016年,他申請了豁免,但因不符合七年連續居住要求,移民法庭拒絕了他的申請。
2018年,移民法官裁定劉先生的商標偽造罪屬於道德敗壞犯罪,且因為他在案件未定期間離境,返美時已涉及犯罪行為,因此,移民官以“假釋入境”的方式處理併合理拒絕他作為合法永久居民的入境。
在2021年,劉先生向移民上訴委員會提起上訴,但未果,綠卡被登出,面臨驅逐。他隨後向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起訴訟,挑戰國土安全部和移民法庭的裁決。
劉先生的律師高光俊在2022年接手案件後,調整了訴訟策略,重點關注政府執法的程式問題和法律適用的爭議。他主張,國土安全部無權將劉先生視為“入境申請人”,因為他持有綠卡,並依法入境,政府的綠卡登出行為違背了“正當法律程式”。
最終,2023年3月4日,聯邦法院裁定政府敗訴,認為在沒有正式有罪判決的情況下注銷綠卡是違憲的,違反了憲法中的保護條款。法院命令恢復劉先生的綠卡,並將案件發回移民法庭重新審理。
這項裁決將對未來移民執法產生深遠影響,確立了新的法律標準,使得未來綠卡持有者在刑事案件未判決期間無法被隨意登出綠卡。若政府未能在5月18日前提起重審或在90天內上訴至最高法院,這一裁定將成為未來的法律依據,對美國移民政策產生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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