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4歲到21歲:移民美國的關鍵時刻,錯過可能一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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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國是許多家庭的夢想,但在移民過程中,不同年齡段的子女會面臨不同的法律要求與影響。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規劃移民美國之路,本文將詳細解讀這些關鍵年齡節點的特殊意義,並給出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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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身份規劃新起點
14歲是許多未成年移民子女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在這個年齡,移民手續和身份規劃有了新的變化,家長需要特別關注。
14歲是為未來教育做準備的黃金時期。這個階段,家長應幫助孩子儘早融入美國教育體系,提前規劃高中教育及大學申請,為進入大學做好充分準備。這不僅有助於孩子適應美國的教育模式,還能積累更多課外活動和社群服務經驗,大大增加大學錄取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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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移民福利申請籌備時
16歲是另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年齡節點。此時,孩子的移民福利申請資格可能會受到影響,家長需要特別留意。
家庭
16歲也是遞交家庭移民申請的良好時機。此時,綠卡申請的優先順序較高,申請速度較快,家長可以更快地為孩子辦理移民手續。
駕駛與獨立性
多數州允許16歲以上的青少年申請駕照,這標誌著孩子逐步走向獨立和自主。同時,16歲開始,孩子可以合法工作並申請社會保險號(SSN),為今後的社會保障福利積累工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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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法律責任與移民身份之變
18歲作為全球成年標準的年齡,也在美國移民體系中具有至關重要的地位。此時,移民身份和法律責任可能發生重大變化。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
若孩子在18歲時依然是未滿21週歲的未婚繼子女,那麼仍然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隨父母移民。然而,繼父母與親生父母結婚的時長、綠卡型別等因素,會影響移民身份的變化。因此,家長應密切關注這一年齡節點,確保辦理好相關手續。
入籍申請
年滿18歲的綠卡持有者,只要符合居住年限等要求,便可以申請成為美國公民。此時,子女若符合條件,可以早日獲得美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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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團聚與移民政策分水嶺
21歲是許多移民家庭中的一個分水嶺,尤其是對於依賴家庭關係申請綠卡的子女來說,這一節點至關重要。
親屬移民受益人身份終止
一旦子女滿21歲,就不再被視為父母的“附屬”或“未成年”子女,而需要單獨申請移民。因此,家庭應儘早完成相關移民手續,避免錯失最佳機會。
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
根據美國的兒童身份保護法(CSPA),在特定情況下,子女可以延長“附屬子女”的身份,繼續受益於父母的移民申請。然而,這一政策有嚴格的時限要求,家長應合理規劃申請時間,以確保子女能夠按時完成相關手續。
親屬移民類別變化
21歲之後,子女的移民資格會發生變化,直系親屬身份和優先類別可能會改變,從而影響綠卡申請的速度和資格。因此,家長應在孩子年滿21歲前儘早辦理相關移民手續,以確保申請順利進行。
快速移民美國的途徑
除了依靠家庭關係,部分優秀人才還可以透過以下途徑快速獲得美國綠卡:
EB-1A傑出人才移民
適用於在商業、科學、藝術、教育或體育等領域取得顯著成就的人士。此類申請的排期較短,審批速度較快,適合具有國際聲譽的優秀人才。
NIW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適用於符合美國國家利益需求的專業人士。該移民類別的申請門檻相對較低,適合各行業的優秀人才,且可以與EB-1A綠卡共享優先日期,增加移民的保障。
EB-5投資移民
適合有資金能力的海外投資者,申請者只需滿足一定的投資要求,即可快速獲得美國綠卡。
EB1A、N1W 可雙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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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移民部統計,EB1每年拒籤率不足8%。在EB1的體系下,總計分成三類,EB1A、EB1B、EB1C。
在所有職業移民中,EB-1A(傑出人才、教授、跨國公司高管)是進度最快的!
由於很多人以敬畏的心態看待EB1A,所以經常導致申請人數不足,比如2022年就是一個神奇的視窗期,由於該年度EB1A的整體申請量不足,所以中國申請人獲批速度是非常快的,獲批比例也驚人的高。
EB-1A傑出人才移民
這是一條為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的頂尖人才開闢的通道。如果你在這些領域有突出成就,比如獲得國際大獎、上過知名媒體或是專業協會會員,可以透過充分準備材料證明自己符合“傑出人才”的標準。這條路適合那些在各自領域中脫穎而出的精英人士。
別被“傑出”兩個字嚇到,美國的傑出人才移民雖然面向諾獎得主、奧運冠軍這些人,但也有大把名額留給那些在各自行業中做得出色、有一定貢獻的專業人才。美國每年發出幾千份EB-1類簽證,獲批率高達84%!
傑出人才的具體衡量標準及要求是什麼?
對於如何衡量“傑出人才”,聯邦院從如下兩個方面提出了衡量標準:
1. 申請人是否曾經獲得過一項或一項以上的重大國際知名獎勵
用這種標準來衡量“傑出人才”, 申請人只需證明他/她曾獲得過一項以上的國際級的重大知名獎勵,僅憑此項國際知名獎勵,無須提供其它證據,即可滿足傑出人才的標準,輕而易舉地移民美國。
至於什麼樣的國際獎項才是被移民法接受的重大國際知名獎勵,移民法並無確切定義或具體標準。一般來說,諾貝爾獎、奧斯卡獎、奧林匹克獎牌或獎盃,或國際重大發明創造,則可被接受為重大國際知名獎勵。
2. 沒有諾貝爾獎?也能申請!符合十條標準中的任意三個
並不是只有獲得諾貝爾獎或奧林匹克獎之類的重大國際知名大獎的人才算是傑出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種相對寬鬆的衡量標準,雖然沒有獲得過重大國際知名大獎,如果申請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規定的以下十條標準中的任意三條,也可以申請傑出人才移民。大部分傑出人才成功案例,都是以此種標準提出申請並獲得成功!
1. 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申請人在其領域內,曾獲得稍次於國際公認大獎的國家獎(不一定是美國的)或國際性獎項,以證明自己的傑出成就。
2. 受邀請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申請人擁有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此類專業協會經該領域的國家或國際專家評定具有傑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為會員。
3. 媒體的報道 
專業刊物及主要商業出版物,或主要媒體上發表過關於此申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導,或曾有重要媒體報導過申請者以及申請者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成就(發表文章必須包括標題、日期、作者、必要時應加以翻譯)。
4. 評審鑑定
在其領域內,曾經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評審,對其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進行評審鑑定。
5. 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在科學、教育、藝術、體育、商業等領域內,曾經作出過獨創性的、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6. 學術文章 
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國內、國際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體上發表過的專業作品,如學術論文,書籍、學術文章等。
7. 展覽或展示
在國家級或具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或其他場所上,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 領導作用/關鍵作用
在工作機構、重要專業組織、團體擔任主要領導或其它重要職務。
9. 高薪 
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於其它同行。
10. 商業成功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並透過票房收入、影片、錄音帶、錄影帶、DVD等的銷售量得到反映。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證明自己在獲得傑出人才綠卡後,將繼續在美國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並且透過自己傑出的才能,為美國國家利益作出重大貢獻。這些材料證明可以包括未來僱主的通訊 ,預先商定的合同,申請人的進入美國後的詳細工作計劃等!加橋專業文案團隊和移民律師可以幫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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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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