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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布碌侖戴克高地曾發生一起致命車禍,華婦陳女士過馬路時,遭市清潔局一名休班警員撞S街頭。

紐約州總檢察長特別調查辦公室(Office of Special Investigation, 簡稱OSI)近日裁定說,不會對該警員撞死陳女士提出刑事指控。
據悉,這宗奪命車禍發生在2023年11月13日晚9時29分許,當時市清潔局一名休班警員駕駛著私人車輛,在布碌侖戴克高地沿著11大道西南方向行駛,走到11大道交64街路口左轉時,車輛撞上了正在該路口走在斑馬線上,沿著11大道穿過64街路口的陳女士。

據辦公室的一份新聞稿稱,事發時休班警員在綠燈下左轉,同時陳女士也是在“通行”訊號穩定的情況下進入人行橫道時被撞倒。
經過徹底的調查,包括審查安全錄像、分析警員的錄音陳述和進行法律評估,OSI得出結論,檢察官排除了合理懷疑該警員犯了罪的證明。

根據紐約法律,刑事過失殺人罪要求證明一個人未能察覺到死亡與不合理的風險,並且他們的行為與一個理性人在相同情況下會做的事情有很大偏差。
OSI確定該警員在正確的車道內行駛,擁有通行權,並在轉彎時將車速降至約10英里/小時。

而在事故發生後一小時內,對該警員進行的初步呼吸測試顯示,沒有證據表明他在事故發生時受到毒品或酒精的影響與分心。

詹樂霞特別調查辦公室近日宣佈不會對撞死陳貽琴的警員提出刑事指控。(美聯社)
雖然事故造成陳女士死亡,但OSI發現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警員的行為存在嚴重疏忽或他有意識地忽視了重大風險,因此不會對該警官撞死陳女士提出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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