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皇后區華婦騎電單車載幼子放學!竟被控危害兒童安全,或判刑一年

紐約皇后區貝賽一位華裔母親25日下午騎電單車接學前班兒子放學時發生交通意外,5歲兒子受輕傷被送醫,母親被以危害兒童罪被警方逮捕並指控。
25日下午2點左右,一位40歲的華裔母親騎著電瓶車在貝賽PS130小學接就讀於學前班的5歲兒子放學,在位於42大道(42nd Ave)和弗蘭西斯·路易斯大道(Francis Lewis Blvd)路口時被一輛車追尾,導致母子二人從電單車上摔下來。

受了輕傷的5歲幼童在家中老人的陪同下坐上救護車去了醫院。而這位母親則被趕來處理交通意外的111分局警員以危害兒童罪名逮捕並指控。

另據目擊者稱,發生意外時母子二人均未佩戴安全帽。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一位孫姓律師,孫律師稱根據《紐約刑法》規定,當事人在明知行為可能會對16歲以下兒童的精神狀態、人身健康和福利造成傷害,但還是做了危害兒童人身安全和福利的動作,就觸犯了危害兒童安全罪(Endangerment of Child Welfare)。

危害兒童安全屬於A級輕罪。若被定罪,可能會被判處長達一年的監禁或三年緩刑。
孫律師稱,“母親騎電單車將孩子放在車上,送他上下學,這個行為就構成了危害兒童安全罪,因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應該有理由知道,電單車上載人是一個危險行為,最易出現交通事故,母親置兒童的生命安危於不顧,用騎單車的辦法送其上下學,這是不負責任的非法行為。”
危害兒童安全安全有如下行為:將未成年兒童放置家中無人看管時間過長;讓兒童輕易接觸毒品和酒精類飲料;在肉體上和精神上折磨和虐待兒童;不給兒童提供足夠的醫療照顧和食品營養;家中持有槍械,沒有安全措施,兒童可隨便接觸槍枝。且有在兒童面前玩弄槍支的行為。
普通民眾也有責任關心兒童和青少年的安全和福祉,任何人可以匿名舉報這種行為,如果兒童和青少年面臨明顯的直接危險,要撥打911或者至電311,聯絡紐約州的兒童保護局,Child Protective Services(CPS).
兒童保護局會巡找足夠的證據來支援兒童受到虐待或忽視的指控。孫律師呼籲家長應該學習相關知識,避免成為兒童保護局的調查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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