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禁令,切勿在“痛定思痛痛下決心”與“好了傷疤忘了痛”之間繼續搖擺與輪迴!

剛看到一個訊息,今年春節,很多對方準備解除或者放鬆之前的煙花爆竹燃放禁令。
最近這兩年,每當臨近春節,呼籲解除煙花爆竹燃放禁令的聲音就在網際網路上出現。
很多人聲稱:燃放煙花爆竹是中國傳統文化習俗,沒有煙花爆竹就沒有“年味”。
這幫人言之鑿鑿的認定煙花爆竹燃放禁令有違“民意”,要求政府順應“民意”,解除煙花爆竹燃放禁令,讓大家過一個熱鬧的春節。
煙花爆竹禁令真的違反民意嗎?事實絕非如此。
事實是:中國各地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的煙花爆竹的政策,當年都是在民意推動下出臺的。

當年禁止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民意,現在要求解禁菸花爆竹也是民意。

當初痛定思痛要求政府痛下決心的,是民意;現在好了傷疤忘了疼,要求政府取消禁令的,也是民意。

和很多事情一樣,中國民眾對煙花爆竹的態度,以及對煙花爆竹的管控措施,這些年來,其實一直都在“痛定思痛痛下決心”與“好了傷疤忘了痛”之間來回搖擺。

咱們以北京市為例,回顧一下這些年煙花爆竹燃放政策的變化。

北京市最早出臺針對煙花爆竹燃放問題的管理規定,是在1986年。


1986年之前,北京市的煙花爆竹燃放,處在完全混亂無序的狀態。每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都造成大量火災和人員傷亡,群眾意見很大。
在管理規定出臺前幾個月的1986年春節,人口1000萬的北京市,因燃放煙花爆竹燒傷、崩傷446人,兩人被摘除眼球。
這還只是統計上來的數字。
至於燃放引起的火災,更是此起彼伏接連不斷,消防官兵應接不暇,疲於奔命。
在群眾強烈要求下,1986年11月,《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出臺。
1986年出臺的這個暫行規定,核心內容歸納起來有兩點:首先是規範煙花爆竹的生產銷售,對一些危險性較大的煙花爆竹比如摔炮砸炮禁止生產,同時規範了煙花爆竹的生產銷售渠道。同時,在市內劃定了一系列禁放區,比如車站、學校、名勝古蹟、油氣管站周圍200米,等等,以降低燃放風險。
說白了,這個《暫行規定》的思路,就是現在網上很多人鼓吹的:不一刀切,而是透過規範生產銷售和限制燃放地點等方式,實現精細化管理。
但事實證明:此路不通。

《暫行規定》雖然某種程度上遏制了煙花爆竹的危害,但每年的火災和傷亡依然居高不下。

《暫行規定》出臺後的第一個春節,也就是1987年春節期間,從大年三十24時至初一1時,一個小時內,北京平均每36秒一起火警,出動的消防車輛無法返回營地,只能從一個火場奔赴另一個火場。
1987年至1993年,僅北京27家重點醫院就接治花炮傷者近2500人,數十人終身殘疾。實際的受傷數字,肯定遠高於此。
要求廢除陳年陋習,徹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聲音,不斷高漲。
1993年,北京市人大常委和八個城區近郊區人大、政府對八萬多市民進行調查,贊成禁止燃放的比例高達84.6%,反對的僅有13.2%,持保留態度的佔2.2%。
面對洶洶民意,北京市3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議案提案,要求對煙花爆竹實施禁放。
1993年7月,《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草案遞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10月12日,禁放規定獲市人大常委會透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規定》

,北京市城八區徹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該《規定》的出臺,意味著北京市的煙花爆竹管控政策正式由“限”改“禁”。
禁放的結果,是立竿見影的。
1994年2月9日,北京市度過了禁放後頭個除夕。過往遍地煙光、火警不斷的情景終於不見了,除夕夜真正成了萬家團圓、幸福美滿、平安祥和的“平安夜”。這一夜,北京禁放區內無人因放鞭炮致傷,禁放區外傷者有12人。
而在禁令出臺前的1993年春節,人口1000萬出頭的北京市,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火災208起,燃放煙花爆竹致傷544人,其中5人被摘除眼球。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的煙花爆竹禁令出臺後,全國一百多個城市就快速跟進,效仿北京出臺了煙花爆竹禁令。
這一現象足以說明,天下苦煙花爆竹久矣!
北京市政府痛定思痛痛下決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讓首都老百姓享受了十幾年的平安春節。
然而,不出意外的,好了傷疤忘了痛,“民意”漸漸開始變了。

《三體》中有句話:人類並不感謝羅輯。

當人類面臨迫在眉睫的毀滅威脅的時候,拯救了地球的羅輯是大家眼中的救世主。但當威懾平衡建立後,過上了太平日子的人類,逐漸忘記了三體人的可怕,而開始厭惡和仇視羅輯。
過了十幾年沒有煙花爆竹的春節後,曾經的血淋淋的教訓逐漸被淡忘,很多人又開始懷念起“年味”和“傳統”來。

“禁放沖淡節日氛圍”,“堵不如疏”,“禁不如限”之類的呼聲,越來越高。

2004年,北京市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修改“禁放規定”,建議將“禁放”改為“限放”。

北京市政府再次徵求民意,這次的結果,是近七成市民贊成適度放開燃放。

從1993年的84.6%市民贊成禁放的痛定思痛痛下決心,到2004年近七成市民贊成放開的好了傷疤忘了痛,僅僅用了10年的時間。
在新的民意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動下,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獲市人大常委會透過,12月1日正式施行,煙花爆竹“禁令”解除。
然後,已經平靜多年的春節,再次響起了消防車和救護車尖利的嘶鳴。
2008年春節,從2月6日零時到12日6時,北京市共收治本市燃放煙花爆竹致傷就診人員434人,其中死亡1人;眼球摘除1人、截肢4人、重度燒傷1人。
2011年春節,從2月2日零時至2月7日24時(初五),北京市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致傷388人,有2人死亡、1人摘除眼球。
2012年春節, 1月22日零時到1月28日12時,北京市共收治在本市燃放煙花爆竹致傷就診人員223人。其中,眼外傷41人、外傷69人、燒傷18人、複合傷94人,死亡1人,2名患者截肢。
2013年春節,2月9日至15日6時,北京各醫院共收治燃放煙花爆竹致傷者169人,年齡最大的82歲,最小的才2歲,有1個人截掉拇指。
2014年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9時,北京共收治煙花爆竹致傷人員119人,其中最大年齡73歲,最小年齡1歲,有3名患者拇指截除。
2009年2月9日晚,正月十五日元宵節,春節期間北京市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最後一天,在建的中央電視臺電視文化中心被煙花點燃,發生特大火災。北京市消防中心調動16箇中隊、54輛消防車趕赴救災,市主要領導親臨現場指揮,大火燃燒6個小時後,於翌日凌晨救熄。
火災現場共救出30多名傷者,8名消防員和工人被燒傷,年僅30歲的消防中隊指導員張建勇殉職。建築物過火過煙面積2.1萬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4億元。
事實證明,所謂“疏不如堵”,所謂“禁不如限”,根本就是一群對真實世界的複雜性毫無經驗的書呆子們拍腦門的想象和夢囈。
在血淋淋的教訓和慘痛的損失面前,禁放的呼聲再次響起。
2017年,北京再次修改燃放政策,五環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這一次,同樣是民意支援,同樣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
又一次痛定思痛,痛下決心。
從1993年禁放到2005年解禁,用了12年。
從2005年解禁到2017年再禁,也是12年。
2017年再次禁放煙花爆竹至今,已經7年多,很多人又忘記了煙花爆竹造成的血淚教訓,又開始鼓譟煙花爆竹解禁。其理由和說詞,與上一輪解禁前幾乎一模一樣。
先是痛定思痛下決心,然後好了傷疤忘了疼。然後再痛定思痛下決心,然後再好了傷疤忘了疼~
每一次的搖擺和輪迴,都是以無辜的生命,以無辜孩子的手指和眼球為代價。

懇請有關部門,面對這些好了傷疤忘了疼的民意,務必保持清醒頭腦和理性判斷,切勿在“痛定思痛下決心”與“好了傷疤忘了痛”之間,繼續無休止的搖擺與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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