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去年為涉警訴訟買單$2.06億,警方:六成由檢方不當行為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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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紐約郵報2月23日報道 一份新報告顯示,紐約市納稅人去年為解決紐約市警察局警察的不當行為訴訟支付了近2.06億美元,這是自2018年以來金額最高的一年。
紐約郵報報道截圖
法律援助協會(Legal Aid Society)的一項分析還指出,自2018年以來,紐約市為了結數千起涉嫌警察不當行為的索賠訴訟,已經支付了超過7.5億美元,而且實際金額可能更多,因為部分案件在提起訴訟前已經由審計長辦公室解決了。
該協會負責刑事改革的政策主管Amanda Jack表示:“2024年驚人的賠付總額證明,紐約市寧願每年花費上億美元納稅人的錢,也不願採取果斷行動,以消除紐約市警察局內部的有罪不罰文化,這種文化縱容了這些嚴重不當行為的持續發生。
該報告還批評了紐約州州長凱西·霍楚爾(Kathy Hochul)、市長埃裡克·亞當斯(Eric Adams)、紐約市警察局和檢察官,因為他們推動修改了紐約州的證據共享要求,即所謂的“證據披露”。該動議由霍楚爾提出,並得到了所有五位紐約地區檢察官的支援,該動議將限制辯護律師因發現程式違規要求駁回案件的時間,以減少因技術性原因獲釋的被告數量。
法律援助協會表示,此舉只會增加錯誤定罪的數量。
Amanda說:“我們基於城市資料的分析顯示,民選官員和執法部門正試圖徹底破壞紐約廣泛成功的證據開示改革,該改革有助於防止誤判和延長拘留,同時揭露警方的不當行為。如果他們得逞,不公正現象將激增,納稅人將最終承擔經濟成本。”
與此同時,紐約市警察局稱,該協會的訴訟和解統計資料具有誤導性。
警方表示,2.06億美元中包括因檢察官不當行為和錯誤定罪引發的案件和解,而不僅僅是警察行為問題,其中多達一半的案件是至少20年前提起的。該部門稱,2024年達成和解的案件中,近64%都是因檢方不當行為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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