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擬禁警察因輕違規攔截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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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紐約郵報4月6日報道 紐約州一項新提案擬禁止警察因一系列輕微違規行為攔截並搜查司機——其中也包括當年抓獲連環殺手Joel Rifkin的同類型執法行為。
(來源:紐約郵報報道截圖)
執法部門高層譴責這項奧爾巴尼(Albany)提案是“最危險”且“最瘋狂”的法案,警告其將限制警察透過常規交通攔截髮現更嚴重犯罪的能力。
納蘇縣地方檢察官安妮·唐納利(Anne Donnelly)週五在長島米尼奧拉(Mineola)的警察紀念牆外對記者說:“這是我36年執法生涯中見過的最荒謬的事。”
該提案將禁止警察因車頭燈/尾燈損壞、註冊或年檢過期、車窗貼膜甚至大麻氣味等事由攔截或搜查司機。
唐納利指出,由於該地區司機數量眾多、交通事故高發,而該法案使違法者和罪犯實質上能逍遙法外,這將對納蘇縣造成極大影響。
她還提到了1993年連環殺手Rifkin因所駕駛的棕褐色馬自達皮卡車尾車牌缺失被攔截,最終在其後備箱發現屍體的案例——Rifkin此前已在該地區殺害至少17人。
(來源:pixabay)
唐納利強調:“當警察走向司機要求其出示駕照和註冊檔案時,他們永遠無法預知接下來會發生什麼,這些合法攔截至關重要,不存在所謂的‘例行交通攔截’”。
但該法案的支持者認為,這是促進種族平等、減少不必要警民接觸的必要措施,尤其是在納蘇縣——該地正面臨訴訟,指控警察實施交通攔截時“存在種族偏見”。
儘管黑人和拉美裔居民合計佔該縣人口不足30%,警方資料顯示,他們佔逮捕案例的61%、交通攔截的50%、街頭盤查的60%以及搜身檢查的69%。
白人司機平均每次攔截收到1.3張罰單,黑人司機為2張,拉美裔司機達2.1張。
納蘇縣行政長官布魯斯·布萊克曼(Bruce Blakeman)稱,這種說法“荒唐可笑”,並表示多數情況下警察事先並不知曉司機種族:“這是縱容犯罪的詭異說辭,違法無關種族。”
納蘇警察局長帕特里克·萊德(Patrick Ryder)指出,車燈損壞或註冊過期等輕微違規通常僅導致警告,但剝奪執法權將使道路更不安全:“他們說納蘇縣路況糟糕,該法案又將奪走我們清除危險司機的工具,等於給罪犯解手銬,給執法者戴鐐銬。”
該法案發起人、州參議員布拉迪·霍伊爾曼-西格爾(Brady Hoylman-Sigal)未回應《紐約郵報》置評請求。
州長凱西·霍楚爾(Kathy Hochul)辦公室亦未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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