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Fox新聞報道,日前,一名女子聲稱她的侄女在洛杉磯國際機場(LAX)被沒收了綠卡,她將該事件釋出在社交媒體後引起關注。

由於事發突然,博主在影片中建議,就算大家拿著綠卡,在機場遇到這些情況也不要隨意去做。
專家表示,綠卡持有者應該瞭解自己的權利,以及在出國旅行時不該做什麼。
報道稱,在一段現已走紅的影片中,一名女子聲稱自己的侄女(一名持有綠卡的護理專業的學生)從寮國回美時,在洛杉磯國際機場時被驅逐出境。

她說道:“(入境時)海關攔下了她,沒收了她的綠卡,剪掉了卡的一角,把她和另外三個人關在一個房間裡,並告訴其中一人,如果你持有綠卡的時間不到兩年,離開美國,他們就不會讓你回來。(接著)他們就把綠卡拿走了。”

有未參與該女子案件的專家分析,綠卡持有者通常可以出境旅行長達180天,並且不會有任何問題。
根據美國的移民法規定:綠卡的持有者如果在美國境外連續停留180天以上,即使沒有主動放棄綠卡,當用綠卡申請再次入境時,美國移民局也有權利去質疑他是否還有把美國當作長期居住地的意圖。
然而,也有偶然的情況。一些人在重新入美國時,可能會被要求籤署 I-407 等檔案。
I-407 表格由國土安全部簽發,它被稱為“放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記錄” 。
簽署I-407 表格即表示自願放棄美國永久居民的合法身份。

專家說:“綠卡持有者在過關時,可能會被要求接受單獨審訊,沒有法律顧問在場,有時,由於理解的資訊錯誤或者緊張害怕,他們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放棄自己的權利。”

在社交媒體上,許多人警告不要簽署該表格。
一名男子建議道:“如果他們要求你簽署 I-407,不要籤,你有權要求見移民法官。”

另一個人補充道:“很多人簽署檔案時都沒有仔細閱讀。這就是我今天提出這一點的原因——確保你不要簽署任何東西。”

專家強調,許多旅行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放棄了自己的權利。

他說,海關官員只被授權詢問三類問題:
身份,永久居民身份證明;標準的海關相關問題,例如旅行者是否攜帶外國食品入境或攜帶超過10,000美元的貨幣。

“大家的底線是——要了解你的權利,不要簽署任何放棄這些權利的檔案。如果你不理解,就不要簽署。”
只有移民法官才有權撤銷某人的居留身份。但是,如果你在機場簽字放棄自己的權利,就很難挽回了。

也就是說,不管因為什麼原因簽署了I-407表格,就算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籤署,之後想要再拿回綠卡,基本上就是難上加難的事情了。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綠卡持有人容易被要求籤署這個表?
原因一般有3:①有犯罪記錄;②給美國公共安全、社會帶來威脅;③在美國境外逗留時間過長(無報稅、住房)
“入籍”也不完全是“長時間離境”的保護傘。
目前,美國公民身份和移民服務局成立了一個專門負責審查的部門,如有違法相關的規定,也是會向司法部門提交應被取消移民申請的案件。這些案件涉及到已經被下令遣返和移民申請者中有意作弊獲取美國公民的人。
儘管如此,針對此“綠卡”事件,FOX新聞已聯絡移民和海關執法局尋求評論,但他們尚未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