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特朗普宣佈廢除“出生公民權”?兩類情況將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國籍

獨家通道 
2個月快速拿美國綠卡

近日,美國白宮釋出了一項關於“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新行政命令,這一命令旨在重新定義哪些在美國出生的兒童能夠自動獲得美國國籍。
此舉成為了美國移民政策中的一大焦點,尤其是在特朗普曾承諾在其上任的第一天簽署行政命令,廢除所謂的“出生公民權”之後。今天,我們將深入解析這一政策,看看它對未來的影響,特別是對“美寶”家庭的具體影響。
01.
什麼是“出生公民權”?
出生公民權,也稱“落地公民權”,是指一個人透過在美國的出生自動獲得美國國籍的權利。這種權利源自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規定任何在美國出生或入籍的人,都會自動成為美國公民。簡單來說,就是在美國領土上出生的孩子,不論其父母的國籍是什麼,都有資格成為美國公民。
回顧歷史,1868年,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正式透過,將“出生地主義”原則寫入法律。1898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即便父母為外國人,只要在美國出生,孩子依然可以成為美國公民。此後多次嘗試挑戰這一原則的法案都未能透過。
 特朗普的“出生公民權”政策變動
02.
在特朗普政府時期,他多次表示將取消“出生公民權”,尤其是針對那些父母均非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孩子(即“雙非”美寶)。特朗普曾表示,計劃透過行政命令取消這一政策,減少非法移民的“出生公民權”待遇。
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正式簽署併發布了這一行政命令,確立了對於出生公民權的新解讀。具體內容如下:
重新定義“非美國管轄人”
這項新命令規定,只有符合特定條件的人才會被視為“受美國管轄的人”從而享有出生公民權。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下兩類情況將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國籍:
  • 母親非法入境美國,且父親非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
  • 母親合法入境美國,但為臨時居留身份(如持有旅遊簽證、學生簽證、工作簽證等),且父親為非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
因此,新的行政命令實際上是對“出生公民權”的範圍進行了明確的限制,明確了哪些人不再符合“出生地主義”的要求。
執行時間與執行方式
該命令將於2025年2月20日生效,即從2025年2月20日之後出生的孩子,將不再自動獲得美國國籍。為確保該政策的執行,美國州政府、移民局、國務院等相關部門將不再為這些孩子頒發美國公民身份的相關檔案,如出生證明或護照。
母親和父親的“定義”
該命令明確表示,父母的定義僅限於“生物學父母”,即父母的國籍和身份將直接影響孩子是否能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03.
行政命令的法律挑戰
儘管特朗普的行政命令在形式上已生效,但其法律效力面臨著許多挑戰。美國的法律體系複雜,行政命令不能凌駕於憲法之上,任何違反憲法的命令都有可能被法院推翻。事實上,多個民間組織和法律團體已經對此命令提出訴訟,挑戰其違憲性。
美國的司法系統可能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審理和裁定,才能決定這一命令是否有效。如果最終由最高法院裁定違憲,那麼這一命令將無法實施。與墮胎權案件類似,這一政策可能會進入漫長的司法程式,是否能夠最終執行,仍然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
對“美寶”家庭的影響
04.
對於在美國出生的“美寶”(即在美國出生的兒童),這一行政命令可能帶來一系列的現實挑戰。許多留美家庭的規劃往往依賴於孩子出生後獲得美國國籍,而這些規劃可能會受到此次政策變動的影響。
例如,許多家庭希望透過讓孩子在美國接受教育,進而為父母辦理家庭團聚移民。但這項新的政策對於“雙非”美寶家庭來說,意味著父母在美陪讀的簽證問題仍然難以解決。
美寶父母如何在美國合法居留?
對於父母為“雙非”美寶家庭的情況,如何合法獲得美國綠卡成為關鍵問題。除了依靠親屬移民(美寶年滿21歲後為父母辦理親屬移民)外,父母還可以嘗試透過以下方式獲得綠卡:
  • EB1-A傑出人才綠卡:如果父母在某一領域具備傑出才能(如科學、藝術、教育等),他們可以申請EB1-A類別的綠卡。
  • EB-5類簽證:是美國移民局專門為投資者設立,透過在美投資,外國公民可以獲得綠卡。美國國會每年撥出一萬個名額,給那些投資美國的外國人綠卡。
儘管特朗普的“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已經發布,但其可行性、執行力以及是否會遭遇法律挑戰,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對於移民家庭而言,無論政策如何變化,靈活應對,提前規劃仍然是成功實現移民目標的關鍵。
EB-5投資額低至80萬美金
歡迎掃碼諮詢
加橋移民小程式上線啦
歡迎免費諮詢、評估
EB-5專案優勢
申請條件寬鬆:無年齡、學歷、經商經驗、英語能力等硬性要求
直接移民美國,子女享受美國本土學生待遇,免費高品質中小學教育;名牌大學的錄取率是留學的幾十倍
申請人獲批後可選擇在美國境內任何地方定居,不限於投資專案所在地,極具彈性
無移民監:申請人單次離開美國不超過半年,便可維持綠卡的有效性
取得綠卡後,5年內累計居住超過30個月(2.5年)可申請入籍
在全球大國提供投資移民門檻下,EB-5費用相當相宜
時間週期:12-24個月內可獲臨時綠卡
EB-5申請條件
  1. 主申請人年滿14週歲 
  2. 具備100萬-200美金的家庭淨資產 
  3. 具備可解釋合法來源的80萬美金流動資金 
  4. 投資美國政府認可的目標就業區專案 
  5. 可提供無犯罪記錄 
  6. 無重大傳染病
投資額低至80萬美金
預留簽證無排期
“雙遞交”快速拿準綠卡身份
本文由LAPEOPLE編輯整理,本文為加橋軟文文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載,否則將進行法律追究。
The End
編輯:SQ
 為眾多商家引流👇
格局開啟,點個在看👀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