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罵誰?

作者丨燕梳樓
一位19歲的小仙女,被順風車丟高速路上了。
這大冬天的又冷又危險,這事放誰身上誰都受不了,所以小仙女就投訴+報警。
然後順風車平臺嘀嗒出行對司機作出了永久封號處理,而警方則依據交通安全法給予司機記分處理,同時依據治安法進行行政拘留。
隨著嘀嗒出行公佈的錄音細節和時間線,很多人卻對司機表達同情,甚至跑到小仙女的抖音帳號下各種問候辱罵,毫無疑問這又是一起典型的性別對立。
綜合警方通報和嘀嗒平臺披露的細節,這裡給大家梳理一下完整過程,便於判斷孰是孰非,對我們來說以後又該注意什麼。這不是什麼瓜,而是每天都在頻繁上演。
第一,從乘客康小姐角度。康小姐要去120公里外的濱海機場趕12:55的飛機。然後10:11在嘀嗒平臺下單10:30的順風車。按車程計算,12點到機場應該沒有問題。
司機李某在指定時間到達後,先後兩次聯絡康小姐,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10:40終於聯絡上,但康小姐表示自己在考試,要等幾分鐘或者改簽。10:51分康小姐上車開啟行程。
11:16司機接到電話稱要到高速口拿個病人病例,耽誤幾分鐘。康小姐認為自己預訂的是獨享訂單,這樣會耽誤時間所以不同意,於是雙方發生口角,司機遂把康小姐拋在高速上。
因為司機態度粗暴且最終延誤航班,康小姐憤而向平臺投訴。平臺全額退還費用,但康小姐並不滿意,提出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機票和酒店費用共1000元。因為副業是主播,每天有四五百的打賞收入,所以還要賠償誤工費。
第二,從司機李師傅角度。司機根據雙方約定時間,先後致電3次多次提醒再不出發就會延誤航班才接到康小姐。前後相差21分鐘,所以誤機責任不在司機。
同時順風車雖然不是網約車,但獨享的意思是不拼其它人。司機以親友的名義接了其它人,明顯犯規。而中途下高速取東西會耽誤時間也是事實,乘客不同意情況下不能改變路線。
但司機認為我等了你21分鐘我現在耽誤你幾分鐘為什麼就不行?本來順風車就是賺點油錢過路費,等了這麼久不是費用?為什麼就能體諒一下?
這是雙方基於不同訴求產生的心理落差才爆發爭執。但司機把乘客直接扔到高速上就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威脅了乘客的生命安全,也觸犯了相關交通和治安法規。
第三,從雙方責任角度。雖然輿論討論比較激烈,但我還是認為司機責任更大,小仙女過錯較小。遲到是康小姐的主要責任,而司機直接將女乘客拉拽下車後駛離性質更為惡劣。
如果因為康小姐遲到延誤航班,那責任自然是康小姐的。但中途司機下司機取東西顯然就是司機的問題,乘客不同意司機就不能改變路線。所以這是司機最大的硬傷,也是康小姐揪住的關鍵一點。
當然平臺也兩邊抽成這麼爽,也不能撇個乾淨。既然雙方都有責任,那麼平臺就不能只封司機,對乘客也要拉黑處理。否則有失公允。同時在稽核司機資質和應對矛盾處突方面也應加強改進。
另外還有一種惡意揣測,但至於是不是惡意也只有康小姐本人知道了。在明知自己考試未能結束的情況下仍然約了10:30的車,整整遲到了21分鐘,已經很難準時到達機場登機。
所以不排除她在明知自己可能趕不上飛機的情況下,揪住司機想下高速取東西這點激化矛盾,最終達到透過投訴挽回損失的目的。只是她沒想到,司機用力過猛把她甩高速了。
當然僅僅分析這起事件的是非曲直並沒有太大意義,我只是想告訴大家,這樣的事情可能每天都在我們身邊上演,雙方都沒有把規則當回事,都是任性的主兒。
而司機帶給我們的教訓則是:下了高速最多也就是罰點款,但在高速上甩客那就違反了交通安全與治安處罰兩個法。
你可以放下個人素質,享受缺德人生。
但前提是,你得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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