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美國入境新規於近期正式生效: 在美國停留超過30天的外國人必須向政府登記,否則可能面臨刑事或民事處罰。
一項美國入境新規於近期正式生效: 在美國停留超過30天的外國人必須向政府登記,否則可能面臨刑事或民事處罰。
新規將對透過陸路入境美國的人產生重大影響,加拿大也不能倖免…
在美停留超30天必須登記
2025年1月20日,美國總統簽署《保護美國人民免受入侵》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在美停留30天或以上的外國人遵守《移民和國籍法》第262條(INA 262)的規定,進行註冊登記和指紋採集。
從2025年2月25日起,這項規定正式生效!外籍人士需透過USCIS官網建立線上賬戶,線上填寫並提交註冊申請。若需指紋採集,將收到USCIS通知並完成採集。年滿18歲的外籍人士必須隨身攜帶註冊證明。
未按要求註冊的外籍人士可能面臨刑事和民事處罰,包括5000美元的罰款、30天的監禁,弄虛作假者更是會因為虛假陳述被驅逐出境,對今後移民和簽證也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新規下,誰需要登記?
大多數在美國停留超過30天的非公民必須登記,其中包括:
從陸地邊境入境且未獲發 I-94 表格(入境/離境記錄)的加拿大人。
未經檢查進入美國且尚未登記的個人。
未經事先登記而在美國停留超過 30 天的非公民。
在美國期間年滿 14 歲的兒童(必須在其 14 歲生日後 30 天內註冊)。
可接受的註冊證明包括:
I-94 表格(抵達/離開記錄)——發給一些非移民和假釋犯。
I-551 表格(綠卡)——發給永久居民。
I-766 表格(就業授權檔案 – EAD)——適用於某些獲得工作授權的外國人。
表格 G-325R 註冊證明– 成功註冊後簽發。
加拿大護照上有效、未過期的美國入境印章也可以作為證明。
誰能得到豁免?
持有有效簽證的人——TN、L-1 或 B-1/B-2 簽證持有者,並在簽證辦理過程中接受了指紋識別。
外交官和政府官員– 持有 A 或 G 簽證的人。
加拿大原住民– 在加拿大出生且擁有至少50% 原住民血統的美洲印第安人(INA 第 289 條)。
建議
美國聯邦政府提供的旅行建議稱,遊客通常可以在該國免簽證停留6個月,但必須在入境時申報預計停留時間。
新規的實施將對美國旅遊業和移民申請產生深遠影響。對於計劃長期停留的外籍人士,建議提前瞭解註冊要求,確保按時完成註冊。對於短期旅行者,需確認是否符合豁免條件,以免耽誤行程。

美之信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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