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大媽挖牡蠣被罰5000加元!BC省的捕撈標準有多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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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島海岸線長達數千公里
盛產蛤蜊、牡蠣等美味海鮮
但隨意採捕可不行!
近年來非法採捕事件頻發
罰款高達數千元
這次又有兩名女子被抓個正著!
在溫哥華,海鮮愛好者常常在退潮時帶上桶和小鏟子,去海灘上挖蛤蜊、撿牡蠣,享受親手捕獲的樂趣。
但要注意,加拿大的漁業法規十分嚴格,每種貝類都有嚴格的採集限額、尺寸要求,以及特定的開放捕撈季節。違反規定,不僅可能面臨鉅額罰款,甚至還會被禁止捕魚。
近日,一名列治文女子因在溫哥華島Baynes Sounds保護區超量採集蛤蜊和牡蠣被判有罪,罰款5000加元,並被禁止捕撈一年。
68歲的Diosa Delacruz和另一名女子Rosemarie Allam,去年5月在Baynes Sounds休閒貝類保護區瘋狂挖蛤蜊、撿牡蠣,結果被加拿大漁業和海洋部(DFO)執法人員抓個正著。
根據調查,這兩人一共採集了 151只牡蠣和262只菲律賓蛤蜊,其中 222只蛤蜊未達合法尺寸!而按照BC省的規定,每人每天最多隻能採 60只菲律賓蛤蜊和12只牡蠣,她們的數量已經遠遠超標。
Allam因未遵守捕撈許可證和超量採集,已在去年8月被判有罪,罰款4500加元,並被禁漁兩年。而Delacruz的判決則在今年2月14日,由科特尼省級法院法官B.E. Hutcheson裁定,罰款5000加元,並在未來一年內不得捕撈。
溫哥華作為海鮮資源豐富的城市,對個人捕撈貝類有著詳細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 每日限額:不同種類的貝類有不同的採集上限。例如,菲律賓蛤蜊每日最多 60只,牡蠣最多 12只,象拔蚌最多 3只。
  • 尺寸要求:採集的貝類必須達到最低尺寸,否則必須放回水中。例如,菲律賓蛤蜊的最低尺寸為 35毫米,牡蠣的最低尺寸為 50毫米。
  • 採集工具限制:只能使用手工工具,如小鏟、耙子等,嚴禁使用機械裝置採挖。
  • 指定捕撈區:許多海域受保護,不能隨意採集,例如貝類保護區、原住民捕撈區等。
  • 採集時間限制:有些區域有特定的捕撈開放季節,未到時間就下手,可能面臨罰款。
  • 紅潮警告:BC省的某些海域可能會出現紅潮,導致貝類帶有毒素,人食用後可能會中毒。因此,在捕撈前,需要檢視DFO官網的最新警告資訊。
DFO的執法人員表示,貝類資源需要可持續管理,否則過度捕撈會破壞生態平衡,甚至影響未來幾年的海洋生物繁衍。Baynes Sounds保護區是一個 35英畝 的休閒貝類採集區域,本是為了讓大家都能公平享受捕撈樂趣,商業捕撈受嚴格限制。然而,由於這裡地勢方便,退潮時可以從公路直接進入,近年來成了非法捕撈的“重災區”。
DFO在宣告中強調:“每個人在捕魚前都要搞清楚規則,保護BC省的海洋資源是所有人的責任!”
DFO鼓勵公眾舉報非法捕撈行為。如果有人發現類似的超量採集、違規捕撈等行為,可以撥打舉報熱線 1-800-465-4336,或者傳送郵件到 [email protected] 提供線索。
溫哥華的海鮮雖好,但千萬別貪多!遵守法規,才能讓這片美麗的海域世世代代都有新鮮的貝類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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