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西網綜合)安省一名老人去年坐車經過多倫多利賽德大橋(Leaside Bridge)橋下時,被一名跳橋者砸中身亡。其家人於近日提起訴訟,稱多倫多市政府本應採取更多措施防止其死亡。

(維基)據一份索賠宣告稱,2024年6月16日近中午時分,76歲的索恩希爾居民哈羅德·盧斯特豪斯(Harold Lusthouse)坐在一輛沿唐谷公園大道(Don Valley Parkway)向北行駛的車輛副駕駛座上,前往參加父親節早午餐。在經過多倫多利賽德大橋(Leaside Bridge)下面時,一名正在橋上行走的男子“跳下或墜落身亡”,並撞中了盧斯特豪斯乘坐的車輛,“猛烈地壓在他身上”,導致他傷勢“嚴重”。盧斯特豪斯住院後於6月18日去世,當時距離他77歲生日還有四天。

盧斯特豪斯的女兒塔利·烏迪茨基、兒子蘭登及其孫輩要求多倫多市政府賠償170萬元,指控市政府“明知或理應知道不安裝護欄的風險”卻未能在橋上安裝護欄,構成疏忽。

起訴書中寫道:“被告多倫多市政府至少從2003年(甚至更早)就知道或理應知道,利賽德大橋是墜橋和/或自殺未遂的常見地點,而利賽德大橋在沒有合理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對行人和/或行駛在唐谷公園大道上的車輛構成危險。”多倫多警方尚未確認6月16日墜落於盧斯特豪斯所乘車輛的男子是否自殺身亡,但當時稱其是墜落身亡。警方發給CTV多倫多新聞的電子郵件中表示,他們並未將墜落事件作為“刑事事件”進行調查。

多倫多市政府發言人在向多倫多 CTV 新聞臺發表的宣告中表示,已收到訴訟,並將在 “適當的時候 ”做出回應,但拒絕發表沒有進一步的評論。利賽德大橋(Leaside Bridge)位於布盧爾高架橋(Bloor Viaduct)以北約 6.5 公里處,在 2003 年安裝隔離欄之前,布盧爾高架橋的自殺率曾在北美僅次於舊金山金門大橋。2017 年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在隔離欄安裝後的 11 年裡,只有一人在橋上自殺身亡,而在此之前的 11 年裡,平均每年有 9 人自殺身亡。該訴訟提到了多倫多頂級醫生 2018 年的一份報告,該報告探討了透過橋樑改造預防自殺的話題,以及從這些建築上跳下或墜落會給橋下的駕車者和行人帶來的風險。該報告促使市政府就在 “重點橋樑位置 ”設定障礙和/或採取其他干預措施進行可行性研究。然而,訴訟稱,自那以後,市政府 “沒有實施和/或考慮在 Leaside 大橋上採取安全措施”。4 月 9 日,死者家人在多倫多基礎設施與環境委員會上發言,稱 6 月 16 日的事件 “讓人想起恐怖電影”。家人稱在唐谷公園大道(Don Valley Parkway)這條繁忙的高速公路上,時速100公里的司機和乘客怎麼會面臨這種危險。

在死者家人發表講話後,市議會投票贊成在橋上實施 “即時安全措施”,同時開展工作,設計出更加永久性的橋。有關這些計劃的報告預計將在 9 月 26 日的基礎設施與環境委員會會議上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