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殺害前妻及其友人案:對真相的討論和對人物的反思

大家好,我是Wapi。
辛普森殺前妻案是美國曆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曾轟動一時。
它創下了多項紀錄:被逮捕當天警方和辛普森在高速上的低速追逐是美國電視史上收視率最高的直播節目之一,甚至中斷了NBA決賽直播。庭審持續了11個月,幾乎天天佔據全國媒體的頭版。而法官宣判當天,全美約有1.4億人透過電臺或者電視收聽/收看了判決,創下最高記錄。
它涉及到的議題有司法公正、家暴、種族矛盾、社會名流的權力,並充分展現了陪審團制度的利弊。辛普森和妮可之間的愛恨情仇以及疑點重重的雙重謀殺案,也被媒體和公眾廣泛討論。
被譽為“夢之隊”的豪華律師團和優秀的女檢察官瑪西亞·克拉克團隊使出勁渾身解數鬥法,最終十二人陪審團裁定普森無罪。
這起案件到底發生了什麼?兇手是不是辛普森?為什麼他會被判無罪?我陸陸續續花了幾個月時間,讀了三本書、近百篇英文報道,看了三部紀錄片,對矛盾的資訊進行取捨,力圖還原人物關係和案情。雖然這個案子中文世界已經寫過很多了,但相信都沒有這篇那麼全面和深入,我也會談談我個人對案情的分析,和對裡面人物命運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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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是兇手嗎?
辛普森贏了刑事官司,而後輸了民事官司。那麼辛普森到底是不是兇手呢?如果今天你看主流媒體的報道、紀錄片、法律界、DNA專家們出的書對該事件的討論,就應該知道共同的看法了。
辛普森肯定有一些擁躉依然堅信他不是兇手併為他辯護,但如果這是有社會共識的真相,那麼,以30年後的今天更為普及的科學知識以及更為政治正確的輿論環境,辛普森絕對會被被捧為在司法迫害中倖存的英雄,而不是今天名譽掃地、人人避之的狀態。
2008年,辛普森的老朋友、前經紀人邁克(Mike Gilbert)出了本書叫《我是如何幫助辛普森脫罪的:關於暴力、忠誠、後悔和悔恨的震驚內部故事》。書裡面提到,他十分懊悔是自己教辛普森停止服用關節炎藥,因為這最終導致辛普森的手腫大,戴不上手套,從而脫罪。
書中還提到,在庭審結束後不久,有次在他和辛普森在一起抽dama、喝啤酒時,他問辛普森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辛普森向他承認:如果妮可在開門時沒拿著一把刀,她很可能現在還活著。
在2016年的紀錄片《O.J.: Made In America》中,邁克重複了這個場景,並表示他相信辛普森是兇手,並且毫無懺悔之心。
辛普森承認殺人,卻指責妮可先攻擊他,而這也是一個謊言。大家還記得嗎?1994年6月12日是洛杉磯的酷暑,他從家出發時卻戴了編織帽和皮革手套,顯然做好了犯罪的準備。
刑事宣判後,夢之隊這些律師都名聲大噪、身價大漲,但也飽受指責和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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