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英國倫敦刑事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極為惡劣的性犯罪案件。
27歲的中國博士生Zhenhao Zou(音譯“鄒振浩”)被指控在2019到2023年期間,分別在倫敦和中國對10名女性下藥並強J,其中3起案件發生在倫敦,7起發生在中國。
目前他面臨35項罪名指控,包括強J、非法監禁、偷窺、持有極端色情圖片以及意圖供應持有的管制藥品。
然而,他不僅毫無悔罪之心,還當庭露出詭異微笑,辯解說自己就是喜歡強J扮演和睡J,所有受害者都是自願的?

(英國官方公佈的照片)
據倫敦市中心刑事法庭的說法,鄒振浩來自廣東省,2017年9月來到英國,先在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讀大學。
2019年,鄒振浩進入名校UCL倫敦大學學院攻讀碩士學位,2020年因為疫情緣故返回中國待到2021年,之後又返回UCL攻讀工程系的博士學位。

檢察官表示,
“雖然外人眼中,他可能是個聰明又迷人的年輕人,但事實上,他是一個長期的性侵犯罪者、偷窺狂和強J犯。”

一直以來,他都逍遙法外,從來沒有被人逮到過。
直到2023年,一名中國女孩在社媒發帖曝光,揭露自己遭遇鄒振浩性侵併警告其他女性不要相信他——而另一位受害者看到後,也站了出來。
兩名受害者一起報警——而警方發現的,不僅僅是這名女子被性侵的證據,還有數年來至少10名女性遭到性侵的錄影證據…
從這個勇敢發帖報警的姑娘A開始說起。
根據鄒振浩的說法,他和A發生關係是雙方你情我願的,他不允許A離開自己的住所是因為覺得她喝醉了,對她自己或者其他人都不安全。
而A怒告他強J的原因,是她要錢他不給。
鄒振浩說,事發之後,她立即給他發了一張奢侈品包的照片要他付錢買一個,但他沒有付錢,她很生氣,才誣陷他強J。
然而女方的說法,卻與他說的相差甚遠——她說,自己從未同意和他發生關係。

根據A的說法,2023年5月18日,她和鄒振浩一起參加了聚會,隨後對方邀請她回到公寓繼續喝酒,A同意了。
但過了一會兒後,她開始覺得鄒振浩很奇怪還想要對她動手動腳,這讓她很不喜歡,所以A提出想要離開,但是鄒振浩卻不讓她走。
A試圖逃跑,哭泣尖叫著跑到門口想要離開,然而鄒振浩卻拽著她的衣服把她拖回了自己的臥室,強迫她繼續喝伏特加,強行把她繼續關在裡面。
她因此感覺到了“絕望”,逐漸失去了意識:
“我真的很累,我無法反抗,我沒有力氣。”

(圖源:大倫敦警察局 案發公寓的平面圖)
A某不知道的是,這一段性侵過程,被鄒振浩全程錄了下來——鄒振浩聲稱他不知道自己放在床頭櫃的攝像機開啟了錄影,因為他的攝像機可以手動啟動,也可以透過運動感測器啟動。
他後來刪除了錄影,但法庭恢復了A某遭到襲擊的過程。
這段證據中,可以聽到A一直在懇求鄒振浩,稱她身體不舒服,想回家,但他卻強行讓她喝完一大杯伏特加。
當她懇求他放她走時,鄒振浩回答道:
“冷靜,別動。躺下。”
隨後A昏了過去,鄒振浩實施了犯罪。

檢察官稱,影片中可以清晰聽到A某多次拒絕、尖叫甚至懇求,但鄒振浩沒有停止。

第二天早上,A醒來時發現自己身上沒有任何衣服,感覺“頭暈目眩,昏昏欲睡”。
關於“要錢買包”,實際上是A發簡訊質問鄒振浩:
“我的包在哪兒”。
鄒振浩回答:
“我喝多了,做錯了事,我們可以稍後再談嗎?”
A回答:
“想想你自己都做了什麼。你真噁心,你應該為你所做的事情感到內疚”。
她給鄒振浩發了一條訊息:
“現在我只想揭發你”。
隨後,她撥打了報警電話——但是最終,由於精神健康原因,她決定不再提出指控,改為在社媒上曝光他。

在曝光中,A將鄒振浩的惡行公之於眾,並將他形容為“看起來相當誠實、無害且無趣的人”。
她揭示了他慣用的手段——在女性昏迷前不斷灌酒,然後趁機實施犯罪。
A在曝光裡稱自己醒來時完全斷片,感到無比噁心,手上還有淤青和指甲劃傷的痕跡:
“如果他當時讓我走,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英國媒體曝光的照片)
A說,這次襲擊讓她感到憤怒和無助,甚至無法進食和入睡。
儘管她不想公開此事以免損害自己的名譽,但不希望其他女孩遭遇同樣的命運,於是決定曝光,希望大家提高警惕。
在她發帖後,另一名受害者B看到了這個帖子並聯繫了她,表示自己也有類似的遭遇。
隨後,兩人決定一起向英國警方報告她們的經歷。

受害者B表示,自己在2021年9月認識了鄒振浩,並與他發生過關係。
然而,在一個月後的生日聚會上,她喝得酩酊大醉,記憶變得模糊。
她記得自己和鄒振浩在街上嘔吐,隨後被他帶回公寓。
當她勉強恢復一點意識時,曾試圖叫停,但不久便昏迷過去,鄒振浩繼續對她實施了“快速且強行”的暴行。
檢方表示,顯然,受害者B並未在清醒狀態下同意發生性關係,她當時處於醉酒狀態,但鄒振浩依然實施了犯罪。

兩名女孩的證詞促使警方迅速逮捕了鄒振浩,並在他床邊的攝像頭中發現了涉嫌強J的影片,還在他的裝置上找到了受害者的照片。

(警方在公寓犯罪現場發現的攝像裝置)
然而,除了這兩名受害者之外,警方在檢查鄒振浩的筆記型電腦時,發現了更多令人震驚的證據——一系列他拍攝的昏迷女性的影片和照片。
除了這一系列的影片和照片,警方還發現鄒振浩搜尋記錄顯示了關於安眠藥、精液在體內停留時間,以及多個與針孔攝像頭相關網站的內容。
此外,鄒振浩接觸了氯胺酮、可卡因和搖頭丸等毒品,並自己持有多種管制藥物,因此面臨八項毒品持有及意圖販賣的指控。
警方認為,他使用這些毒品讓女性昏迷,並控制她們,從而實施犯罪。

(警方在現場發現的隱藏攝像頭)
然而,令人震驚的是,在庭審上鄒振浩堅稱:
“對於強J指控,我否認未經伴侶同意而發生性關係,我始終相信她們是自願的。
我們專門討論了我喜歡的角色扮演型別,這些影片就是這樣拍的。”
當法庭質問他,為什麼這些影片中的女性大多都是閉著眼睛時,鄒振浩竟然回答:
“這是我要求她們這麼做的,因為我有這種偏好。
我喜歡在她們似乎睡著的時候與她們發生關係。”

(警方在現場發現的隱藏攝像頭)
但在大量證據面前,法庭並沒有接受所謂自願的說法。

檢方指出了鄒振浩的犯罪模式:與女性見面,用藥物或酒精讓她們昏迷,一旦她們失去反抗能力,他就實施犯罪。
他將錄影當做“犯罪紀念品”,滿足私慾。

當檢方問及鄒振浩是否因此感到“強大”時,他笑了。
檢方追問:
“為什麼笑?”
鄒振浩回答:
“我在各方面都很好,我比其他人都好,我是個優秀的人。”
目前,鄒振浩否認了所有35項指控。
如果不是有姑娘勇敢發帖曝光,有第二名受害者站出來兩人一起去報警,還可能會有更多矇在鼓裡的女性們受害。
隨著案件的進一步審理,希望鄒振浩能夠為自己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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