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華人被狗咬,索賠$5000被駁回!因“每隻狗都有咬一次的權利”

一名女子因在公寓電梯旁被狗咬傷而提出的4,862.62加元賠償請求,近日被卑詩省民事裁決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駁回。
根據5月5日公佈的裁決結果,申訴人Ying Shen於2022年聖誕夜前往公寓大堂向禮賓員致以節日問候時,被鄰居牽著的一隻迷你澳洲牧羊犬(mini Australian Shepherd)咬傷。

當晚,Shen從電梯出來,正巧遇到鄰居Jeffrey Dale Polo牽著他女兒的狗Juliet散步回來,兩人擦身而過時,Juliet突然咬了Shen的手。
據裁決書,Polo當時立刻道歉,並解釋“這隻狗通常很乖”。
Shen稱,咬傷後她感到“劇烈而持續增強的疼痛”,隨後乘Uber前往St. Paul’s醫院急診,接受了破傷風針及“表淺擦傷”的處理。
裁決成員Peter Nyhuus在查看了傷口照片後描述,Shen的手背(拇指和食指之間)有一個小的開放性傷口。
Shen隨後向溫哥華市政府報告了該事件,動物管理執法官介入調查,最終認定Juliet不是一隻具攻擊性的狗,因而不違反動物管理附例(Animal Control Bylaw)。

不過,調查也發現Juliet並沒有按照規定註冊登記,這成為後來Nyhuus作出判決時的一個考慮因素。
Nyhuus在裁決中解釋,依據慣例,只有在狗主人“知道或應當知道”狗具有攻擊傾向的情況下,狗主人才對咬人行為負法律責任。
他寫道:“通常而言,如果狗以前沒有咬過人,主人無法預見其危險性,因此,‘每隻狗都有咬一次的權利’(Every dog is entitled to one bite)。”
考慮到Juliet並未註冊,如果她曾有過攻擊行為,執法官很可能會更早發現其無證狀態並強制註冊。因此可以合理推斷,這應是Juliet的首次咬人行為。
裁決中還指出,Polo並沒有疏忽大意,他當時用“合理的力度”牽著Juliet,使用的是短牽引繩,狗靠得很近。
Nyhuus總結道:“雖然我同情Shen女士的遭遇,但我必須依照法律現狀裁決。在法律眼中,2022年12月24日發生的事件,本質上是一場無人需為之負責的意外。因此,Shen女士所主張的損失和賠償,不予支援。”
資訊來源: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woman-bitten-by-australian-shepherd-refused-4k-because-every-dog-is-entitled-to-one-bite-tribunal-rules/
轉載自:超級生活
微信ID:superlifeca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