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英國的永居可能是世界上管理最寬鬆的永居之一了,只要離開英國不超過兩年,永居身份就可以一直保留。如果一旦超出,永居身份就會失效。
但只要有合理的返回英國長期生活的理由和材料,就可以透過申請returning resident(回遷許可)簽證回到英國並拿回永居身份。
想要申請該簽證,您必須滿足以下的條件:
1. 目前在英國境外;
2. 連續兩年以上離開英國;
3. 上一次離開英國時擁有ILR身份;
4. 離開英國期間,繼續與英國保持緊密聯絡;
5. 返回英國之後會將此當作長期永久居住地

"其實當時我也有聯絡別的機構,但唐頓的律師團隊回覆很快,有問必答,很負責任,我的問題都可以很完美地回答我。整個辦理過程很順暢。下籤也太快了!心裡一塊石頭終於落地啦!"
那麼想必看完之後,很多朋友都會好奇:如何證明你是否與英國有“保持緊密聯絡”呢?
根據英國內政部條例,可能會考慮以下諸多方面,正常情況下,當至少滿足以下幾點時才能夠說明與英國保持有緊密的聯絡:
1. 您此前在英國居住的時間;
2. 離境英國的時間長短;
3. 離開英國的原因和具體情況;
4. 現在想返回英國的理由;
5. 今後是否會繼續居住在英國;
6. 其它有說服力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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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所用護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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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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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居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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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規格的相片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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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證明你與英國之間有緊密聯絡的材料, 如在英國時候的工資單、銀行對賬單、租賃證明、個人財產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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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大部分時間在英國生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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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與英國親人有緊密的家庭聯絡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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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現在的情況和離開英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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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離婚證、死亡證明等
不過好訊息是:在2020-21年期間離境超過2年的人,在申請Returning resident簽證時,簽證官將把疫情因素作為考量因素之一。
唐頓的移民法律團隊在此建議,申請人除了正常申請returning resident的材料之外,還要提供2020年1月24日之後各種返回英國的機票取消記錄,以證明自己是希望回來英國但一直受疫情影響航班未能出行。

成功後,你會再獲得一個3個月有效期的永居入境許可,入境後再換BRP吧。
最後再強調一下:並不是所有的英國永居離境限制都是2年,有人透過EU settlement scheme得到的英國永居可是允許離境不超過5年喲。
最後,祝大家申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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