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娃哈哈到娃多多,“私生子”的亂賬該算清了

文 | 飛劍客
繼承戰背後的“私生子”亂賬
2024年2月,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溘然長逝,輿論原以為商業帝國早已穩妥傳遞——其獨女宗馥莉在集團深耕近二十載,來0被視為“天命所歸”的掌舵者。
然而短短一年,風暴驟起:香港法庭卷宗揭露,三位宣稱是宗慶後非婚生子女的美國公民聯手將宗馥莉告上法庭,直指一筆21億美元的神秘信託資產。
社會輿論習慣於聚焦豪門香豔秘聞:原配、子女、“外室”子女糾纏的倫理劇。三人起訴狀赫然陳列的“同父異母”兄妹身份,瞬間點燃了圍觀者的熱情。
在2003年那份書面檔案和滙豐賬戶記錄裡的“7億美元承諾”,家族律師口中宗慶後親自換匯填補信託的操作細節,一切指向那個龐大而誘人的數字:三人追索高達153億人民幣的信託財產及其利息損失。宗馥莉手握2020年遺囑,強調父親明確“境外資產由獨女繼承”的意圖,卻因簽字現場只有高管而無親屬,文字效力暫時懸於風中。
這場橫跨杭州與香港兩地的資產鏖戰,如刀鋒劃過絹帛,瞬間刺破了宗慶後數十年精心構建的“布鞋首富”形象——那個每年消費不超五萬元、與原配相守終生的樸素商人神話。
不僅如此,我們來看看宗氏家族的商業帝國,又是怎樣塑造出來的?
對於娃哈哈,宗慶後確實有開創之功。他承包經營的校辦集體企業經銷部,依靠娃哈哈兒童營養液賺取了第一桶金。但其後發展迅速遭遇瓶頸:空有市場需求,卻受限於人力、裝置與場地,擴張乏力。
恰在此時,百分百國資性質的杭州罐頭廠陷入資不抵債、工資難發的困境。杭州市政府的決策是關鍵:將規模更大的國企杭州罐頭廠交給正蓬勃發展的校辦工廠娃哈哈進行“小魚吃大魚”式的兼併。
這次兼併絕非簡單的商業行為,它是國資將沉澱的生產要素(成熟的工人隊伍、生產線、場地)注入到一個有活力的經營體之中,併為其大開綠燈(如銀行信貸傾斜、政策支援)。正是這關鍵一躍,讓娃哈哈得以迅速突破產能瓶頸,快速鋪開營養液以外的產品線(如果奶),奠定了日後霸業的硬體基礎。
沒有這次國資主導的雪中送炭,宗慶後兄弟可能還在為自建廠房的繁瑣事務奔波,那時的市場競爭風起雲湧,有樂百氏、金義等,時機稍縱即逝,娃哈哈後來能否成為全國巨頭實屬未知。
基於這份複雜的歷史淵源,娃哈哈在1991年組建集團公司後的股權結構清晰地反映了國有到混合所有制的底色:1999年改制後,上城區國資局持股51%成為絕對控股方,宗慶後個人持股29.4%,工會代表員工持股19.6%。即便經歷了後續調整,直到事件發生前,上城區國資委與員工工會聯合體仍持有娃哈哈集團70.1%的壓倒性控股權。在法律層面上,宗氏父女並非真正意義上擁有大部分股權的“業主”,始終是大股東下的小股東。
可正是這樣的小股東,卻主導了一場橫跨多年的資本轉移術。比如就在今年,387件“娃哈哈”系列商標正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由娃哈哈集團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娃哈哈食品公司”)。後者才是宗家本體。
為何掌握絕對控股權的國資,卻在看似掌控了企業命脈的舞臺上逐步失語?
前面說到,改革開放初期“企業需掛靠”的特殊制度,讓宗氏家族借用了“娃哈哈”這塊集體外殼實現了起飛。然而,真正的權力轉移發生在隨後的幾十年。宗慶後精心構建了一套平行於集團主體的私人網路。透過“宏勝系”(飲料生產)和“三捷系”(包裝)等體外公司,娃哈哈集團的核心業務——原材料供應、關鍵生產環節、至關重要的銷售渠道——被系統性地切割、剝離、轉移。
鉅額財富透過關聯交易的方式,悄無聲息地從名義上屬於全民資產的娃哈哈集團,流入了宗家完全掌控的私人王國。
一個數據揭示了這個機制多麼有“效率”:據公開資料,娃哈哈集團近三年向所有股東(包括控股的國資)發放的分紅總額不足一千萬元。這對於一家年銷售額動輒數百億的商業巨頭來說,是極其反常且難以解釋的。利潤去了哪裡?
不言而喻,流入了宗氏搭建的“體外迴圈”管道。
此刻,面對宗馥莉與突然出現的、索要153億人民幣信託財產的異母兄弟的爭端,手握大股權的國資保持了的沉默。非其不欲干預,實乃難為。當價值創造和利潤捕獲的核心鏈條早已固化在宗氏私人體系之內,無論貿然插手家族紛爭的名分,還是精準打擊利益輸送的要害,都存在巨大的現實困難。2023年曾有動議,試圖讓宗氏部分讓渡利益後由國資徹底退出股權,實現幾方默契“了結”,但最終未能成功。
有人說,那麼大不了娃哈哈集團拿著商標去找今麥郎什麼的供應?關鍵在於,渠道控制權遠比股東名冊上的股份更有力量。
這個困境在宗馥莉去年與國資方的短暫對峙中展現得淋漓盡致:當國資試圖加強管控,時任集團高管的宗馥莉以辭職相挾,便幾乎導致娃哈哈龐大的銷售體系可能面臨癱瘓風險,最終迫使國資將其請回。
在快消品這類對渠道依賴極深的行業,實控並運營銷售網路和供應鏈者才握有真正的生死牌。商標再響亮,若無人能驅動那龐大而隱秘的生產——供應—銷售機器,其品牌價值也無法落地為真金白銀。
這場“爭產”無論信託資產歸於哪位宗家子女,它都已深刻地揭示了,在特定歷史路徑下形成的中國部分大型企業的本質:在法律形式上的股權所有者(國資、員工工會),常常並非價值流向的真正支配者。企業的控制權和利潤分配的核心鑰匙,始終牢牢握在掌握渠道與運營命脈的“操盤手”及其家族手中。
類似路徑的企業很多,比如大名鼎鼎的河南雙匯,早期也是漯河肉聯廠發家,雙匯發展香港上市,萬隆也跟老宗似的在香港當太上皇。再看華晨汽車、健力寶、雲南白藥等案例……這些企業在創造昔日輝煌的同時,也埋下了關於權力歸屬的致命隱患。此番宗氏家族的爭產風波,撕開的不僅是家族私生活的遮羞布,還有混合所有制經濟探索歷程中那些仍未找到答案的根本性問題。
沉默凸顯了政治經濟學意義上的“制度套利”:當地方依賴企業稅收與就業,便不得不默許經營者透過關聯交易實現實質控制權,即便這種控制權挑戰了國有資本的法理權威。
從娃哈哈到“娃多多”,被資產轉移後的這個怪胎又何嘗不是一種國有資產和民資誕下的名不正言不順的“私生子”?
眼下的爭產風波,對於公眾的價值或許正在於撕開這“私生子的”舊賬,讓長期偏離軌道的龐然資產歸屬,站在公平上重新“上稱”。
先富們的階級的再生產
宗家的案例,撕開了特定歷史路徑下形成的鉅額財富在“體外迴圈”中悄然完成轉移與積累。然而,第一代梟雄落幕,這些依靠“制度套利”積累的龐然財富,其最終歸屬與未來流向,旋即被拋入一個更具普遍性的時代熔爐:中國第一代民營企業家財富的“大傳承時代”。 
這不僅關乎一個娃哈哈的歸屬,更關乎一個新興階級如何維繫其地位、延續其財富的核心命題——階級再生產。雖然長久來看,沒有不消亡的統治階級,然而不像封建社會千百年一個鋤頭一個鋤頭地消滅自己,資產階級內部卷出了一個五六十年的康德拉季耶夫週期。每一次長波都伴隨著一次階級的洗禮、紊亂和破滅。
微觀上再生產齒輪鬆動了,就會出現了紈絝子弟,或者二代玩不婚主義和玩網紅,再自暴自棄一點的,吸毒,犯罪,跨過道德底線也大有人在。二代可以坑爹,但爹也可以給你找認不完的兄弟姐妹,這些都是豪門家事,只有八卦的價值。
真正屬於歷史的價值是能夠讓無產者提升對歷史的認知,掌握歷史唯物主義的東西,譬如,資產階級該如何透過婚姻和繼承製度讓資本一直寄宿下去的問題,他們能否一直體面地持續下去?
一部分先富的積累,始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國企改制這“驚雷”劈開的機會視窗。他們或憑藉膽識、人脈或在特定崗位的“東風”,成功完成身份與資產大挪移。時代的劇變塑造了其財富基因——機遇驅動、缺乏穩固積累。有些壯年時期身在體制內遇到強硬的獨生子女政策。事業與計生疊加,使得家庭結構相對脆弱,所有繼承希望孤注一擲地寄託於名義上“唯一”的孩子身上。這類二代既缺乏競爭壓力,又面臨巨大的傳承期待,出問題的多。
另一支“先富”在東南沿海——如閩粵浙南地區——透過堅韌拼搏在私營經濟的沃土中破土而出。濃厚的宗族文化遺存是他們的底色,企業不僅是經濟實體,更是家族凝聚力和地位的象徵。企業內遍佈“叔伯”及姻親的身影,親緣和性緣強有力地支配著資源分配、決策流程與利益分割。
這種模式下,繼承人挑選範圍似乎更寬泛,存在某種“容錯率”。家族網路成為內部選拔和培養的重要平臺,子侄輩較早進入企業學習。然而,家族庇護極易扭曲能力評價,削弱市場篩選力,造成治理效率低下,僵化和封閉嚴重製約企業應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環境。多房妻室、非婚生子女浮出水面,財富分配便成為點燃家族矛盾的導火索。
布魯克林家族企業研究顯示全球近70%家族企業折戟於二代繼承,此類家族傾向排斥“外人”。但當企業膨脹至遠超創始人控制邊界時,引入職業經理人制度成為無奈的救命稻草。
九十年代網際網路革命噴薄而出,則孕育出新一代數字時代的財富新貴。像二馬等這批技術驅動型的鉅富們,在短短十年內便聚斂了堪稱天文數字的財富,財富高度依賴特定領域爆炸性增長或政策強力背書。繼承之時,二代們面對的不再是傳統制造業可觸可感的“重資產”,更多是股權、專利和龐大使用者流量這堆無形之物。科技新貴的子女更依賴龐大的資本運作團隊和精密的信託設計實現保值增值——對他們而言,家族財富的物理實體常常是陌生的數字與金融組合。
當然,還有一些先富,說不好聽點就是都不知道家業怎麼起來的。
宗慶後生前試圖用兩條腿走路。明面高舉“一妻一女”的牌坊,黨員形象,定長女宗馥莉成為企業形象代言人;暗裡卻未能斬斷傳統父權結構下開枝散葉的渴望。這種既要維護獨女繼承的現代人設,又想保留傳統宗族多子繼承的分配邏輯,註定是不好走的。
再說其他私有制補丁:職業經理人制度未必意味著高枕無憂,像諾基亞這樣的老牌公司都被高管們弄垮,怎麼找一個好的職業經理人是個世界難題。
理想的狀態是資產階級集團之間實現聯姻,譬如網上有爆料老王曾催促小王把宗馥莉娶了,小王當然沒這個膽。他們很難實現找一個門當戶對的物件實現跨資產的聯姻。
如果富豪們對二代信不過,倒還有一個階級再生產的補丁,就是家族信託。在歐美,家族信託是富豪們規避稅收,擴大利益的法寶。簡而言之,就是老王可以把想傳承的財產捐給離岸信託公司,然後信託公司保證年年分紅給家族成員。不過家族信託我國還是一個新鮮物,起點大概是5000萬,但信託並非沒有代價,交給信託的錢,就算你自己也不一定拿得回來,因為法律上相當於你捐給了信託公司。
這裡有一個優點,就是財產不至於到小王小宗這代就敗完。信託方也不是白打工,付了一百年利息,養個二三代人,按照約定,財產就屬於信託公司了。一些歷史原因,國內精英對於“財產權剝離”這一類概念十分敏感,可能對信託持有不信任的態度,但隨著越多二代有再生產道成肉身失敗的風險,這也在成為一個趨勢,這是我們要警惕的。
說到底,階級再生產是個整個社會都面臨的問題,有點產的人都容易被這個東西攪動著神經,我們能看到中產小資為了後代再生產而瘋狂雞娃,也能看到很多一代對二代接班問題殫精竭慮。越往上的階級來說,再生產越是奢侈的玩意。
當一個階級無法解決財富如何傳遞的問題,信託契約和遺囑檔案變成血親互撕的武器,資本自身積累邏輯的腐朽便暴露無遺。
我們正身處中國第一代財富大規模交替的歷史湍流。某些時代的得利者憑藉制度轉軌的紅利完成階級躍升,卻困於歷史侷限性而無力續寫階級再生產的劇本時——這未嘗不是好事。這正是一次重新檢視資本流動合法性、財富分配倫理根基的契機。
當然,歷史不保證“合法危機必然導向進步”,但它至少給了我們一個視窗:把“二代們能否守住家業”的庸俗懸念,轉換成“社會能否收回被私有化的過去和未來”的政治命題,這些歷史程序中的資本“私生子”亂賬該算清了。
倘若任由這場豪門繼承危機停留在獵奇與唏噓,那便浪費了他們親手遞來的認知武器;若能趁機將“繼承權限制”、“累進遺產稅”、“社會分紅”、“生產資料社會信託”等議題推進,或許能把少數人的繼承焦慮,轉化為推動社會分配公正改革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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