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別人怎麼做,怎麼對待、評論、評價我們,我還是要按照我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生活,做事。到了如今這個年紀,好像也沒辦法強迫改變出廠設定了,便只能接受自己並生出被討厭的勇氣。我仍意識到一件事情,就是在我的世界裡,對很多事物沒有絕對的對錯概念。尤其是在我對它的認知沒有到非常深刻的地步,但有的人卻能很有把握的對一個東西持有觀點,進而根據他的經驗指點。舉一個蠻有趣的例子,我最近發了幾篇PR稿件,同部門的同事肯定地指著我的內容中的“—”說,這一看就是AI的習慣(意思是用AI撰寫的文章),而且中文裡才用”—“你以後注意改成“-”。我小聲獨唸了一句我就是經常用“—”的…(好像在為AI辯護哈哈),但最終只說出了句 好,我之後注意。
我之前對“-”和“—”在寫作中的認識只有:“-”是連線詞的,“—xxx—”中間可以連線長一點的句子。像 merriam-webster, 4-minute, dog-friendly 都是用前者“-”。後者叫做Em dash(也就是破折號),比如 The new nurse—who was wearing the same purple scrubs as the old nurse—entered the room with a tray of Jello. 並不是因為中文輸入法下我們採用它,英文裡面它有自己的獨特地位和用處,去連線比較長的說明句子。
後來我查閱了merriam-webster和 grammarly 的一些文章,也是如此。
我無心爭辯這種對錯,這是我做事的方式。我也可以不愧疚的承認說我在工作中使用了AI,並且每天、大量使用,我的課題與興趣就是探索如何與AI協作。我的公眾號大部分內容、包括我之前發表的一篇學術論文 《Reader-aware Writing Assistance through Reader Profiles》https://dl.acm.org/doi/abs/10.1145/3648188.3675152 都逼逼我的興趣、思考、甚至可以說是某種熱情就是研究 Language AI,探索人和機器的共生關係,協作關係,發揮彼此的優勢讓更多的任務被完成,如果可以的話被更創造性的完成。“一看就是AI” 這句話讓我反思——我們需要證明人在其中的痕跡嗎,要如何證明?為什麼要證明?要刻意地加人味兒而增加。
AI 在文字工作上並沒有那麼“閒”(學到了並痴迷於馬來話的精髓),甚至很多方面都不遜於人。記得之前我有一本Word Power Made Easy的陳舊小冊子,我看了它很久,記得疫情前居住在北京的那段時間,每天早上到麥當勞吃9.9套餐、寫daily journal,遇到什麼想用的詞就翻它、學那裡怎麼組合的,也是形成了“某種模式”。GPT的“模式”只是你看上去翻來覆去就那幾樣(但它的參考物件是數不清的小冊子),但是讓你自己寫,你也寫不出這幾樣呢。很多時候我是interactively向他學習“這幾樣”,學習在溝通的層次上如何漸進,還有當我想模仿一些作家的style—它能幫我借來Helene Hanff的幽默,Rob Swigart的想象力,Flannery O'Connor的反常即正常。當然,這些都不是我的,是我借來的用於某種需要我大量閱讀才能獲得的語言風格,將其用於溝通或其他目的的variation。我覺得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都有被轉化的可能性。如果給一件事情設定“只能是這樣”“必須如此”的條框,它就好像變成了化石一樣。人在流動,人的思維在流動,人周圍的一切都在瞬息萬變,人會因為某種目的、某個需要而對事物進行重新發明創造、解釋甚至衍生,進而推動事物發展程序。
James Bridle 的 Ways of Being 裡面有一句對科技的定義我很喜歡:
Technology is the active human interface with the material world.
語言就是如此,也難怪很多人雖然在使用著但不願承認GPT的作用,因為它的形千變萬化,但神經網路的運作就是如此,它運用語言的這一特性,同人運用語言是一樣的。我不敢說語言這特質一切都好,但對於溝通來說,語言的變化有時是必要的。在我看來,溝通除了盡力做到精準,需要誠懇、有效、有層次,甚至有變化多端的風格設計。因為我的目的不僅是把事情說清楚(這個沒有尺子),也是去了解人的方面-瞭解對方、理解這段關係、穿過冰冷的事情去尋找激勵彼此的點、尋找讓彼此舒服和鬆弛的方式。如何使對方願意和你繼續對話,理解你,然後幫助你,我覺得不只是事情所決定的,是溝通的意願所決定的,是理解人的願望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