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櫻花季丟人大賞又來了!一整個櫻花樹枝掰斷帶走!他們比華人狠多了

春天來了,溫哥華的櫻花又開了。粉的、白的,一樹樹開得轟轟烈烈,本該是朋友圈裡最浪漫的風景,可偏偏有些人,非要讓這浪漫變成一場“災難”。  
最近,列治文Garry Point Park又雙叒叕上演了讓人血壓飆升的一幕——遊客們直接上手摺櫻花枝,甚至整把整把地薅走,還有人拿著“戰利品”擺拍,笑得那叫一個燦爛。網友拍下照片怒斥:“這不是賞花,這是搶劫!”  
不過,這次有個“新亮點”——搞破壞的主角,不是華人,而是一群印度遊客。是的,你沒看錯,這次終於不是華人背鍋了!但先別急著鬆口氣——不管是誰幹的,這種缺德行為都一樣該罵!
說實話,這種事兒在溫哥華早就不新鮮了。每年櫻花季,類似的新聞都能準時“打卡”:  

– 曾經有阿姨們為了拍照瘋狂搖晃樹枝,甚至爬上樹杈折花,美其名曰“給孩子玩”; 
– 去年就有年輕情侶為了製造“浪漫櫻花雨”,直接把整根樹枝掰斷;  
– 今年這批直接上演“櫻花大采購”,折完還拎著花枝招搖過市……  

年年提醒,年年有人裝聾作啞。這次更離譜——皇家騎警就在停車場開罰單呢,可對眼前咔嚓咔嚓的折花聲,愣是假裝沒聽見!網友氣得直罵:“停車罰款倒是積極,破壞公物就選擇性失明?”  
有人辯解:“不就折幾枝花嗎?樹又沒死,至於上綱上線?”  
至於!太至於了!
櫻花樹不是韭菜,割一茬還能長一茬。折斷的枝條需要數年才能恢復,而頻繁的破壞會導致樹木生病、花期縮短。更噁心的是,有些人折完花,拍完照,轉手就把花枝扔地上——合著您這不是愛花,是愛“朋友圈點贊”啊?
一位網友的留言特別戳心:“我女兒想帶櫻花回家,我們蹲在地上撿了半小時落花,膝蓋都疼了。但我想讓她知道,喜歡一朵花,不一定要毀掉它。” 
溫哥華市政府不是沒貼過“禁止折花”的告示,可問題是——光貼標語有用嗎?
在多倫多,破壞公園樹木最高可被罰$300加幣;在美國舊金山,摘一朵金門公園的花都可能吃罰單。可溫哥華呢?破壞櫻花的人年年逍遙法外,守規矩的人反而要看著滿地殘花憋出內傷。  
網友們的建議一針見血:  
– “裝攝像頭!抓到就重罰!” 
– “學學日本,賞櫻區安排巡邏員,見折枝直接開罰單!”  
– “在公園入口發傳單,中英雙語+旁遮普語大寫加粗:折花=罰款$500!”
櫻花年年開,可某些人的素質卻年年“掉線”。  
我們總吐槽某些國內遊客素質差,可到了加拿大,“不文明”是不分種族的摘花、爬樹、搶車位、公共場合大聲喧譁……“自由”不是為所欲為的藉口,“文化差異”更不是破壞環境的免罪金牌。  
最後想說——櫻花再美,也美不過一顆懂得尊重的心。如果連“不折花”這麼簡單的事都做不到,下次賞櫻,您還是在家P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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