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西河池民警李燮為救一名跳河自殺的女子而犧牲,年僅39歲。
這個女生在網上被罵爆了,連身份資訊都被扒了出來。根據網友的爆料,女生今年16歲,為了逃避上學專找人多的地方鬧自殺。民警救了她兩次,她為了活命把民警往水裡按壓。


網上流傳的影片我看了好幾遍,沒有找到跳河兩次的畫面,圍觀群眾兩次拋繩倒是有的,女生第二次才接住。上岸後的抱怨應該是謠傳,女生在接受採訪時還表達了對警察的感激。至於她的個人資訊,未知真假,就算是真的傳播也是違法的。

即便討厭一個人,還是得基於事實。接下來說點眼見為實的東西。
女生會不會游泳不知道,但她明顯是有點水性的,起碼比救她的民警水性好。民警不會仰飄,但她懂得在等待救援的過程中保持仰飄。

而根據警方的披露,他們接到報警的時間已經是夜裡11點,女生“專找人多的地方自殺”可能性不大,但這麼個人跡罕至的時間段到底是誰經過並報警存疑,很大可能是女生事前通知朋友或者自己報的警。

網上說女生沒有任何嗆水跡象,事後證明她也嗆水感染了肺炎。但就當時的情況看,她比警察情況樂觀。警察已經明顯體力不支了,她至少還能撐一陣。
岸上拋繩子的人大機率也是民警,ta更像是要把繩子拋向自己已經體力不支的同事。警察出於本能去接那根繩子,但是被女生一把就推開了,還把警察的頭一把摁進了水裡。
一個鬧著要死的女生,連一秒都沒猶豫就把手伸向了繩子。而自知已經不行了的警察,用盡生命最後一絲力氣,把女生推向了繩子,也推向了生。
強烈的反差讓人淚目更讓人憤怒。
我是那種安全意識特別強的人,沒事就刷各種溺水救援的影片,類似的例子看得太多了,很多溺水者為了讓自己活下去,都會拼盡力氣拖拉救援者,把對方往水裡摁以獲得短暫的浮力。
把這些人稱之為“水鬼”,不是沒有道理的。
如果你把這場悲劇歸因為一個女生惡毒的個例,就會遠遠低估水下救援的危險性。
但凡對自己生命負責的成年人,壓根就不會在不帶任何救生裝備的情況下跑到開放水域讓自己溺水。更不會一邊鬧自殺,一邊求生欲比誰都強。他們不把自己的生命當回事,更不把別人的生命當回事。
極端自私本身就是一種壞。
十六歲的女生,三觀還沒有完整地建立,靠自殘尋死博取關注,因為自己的自私和中二,就害死了一個忠於職守的民警,讓一對年幼的雙胞胎永遠失去了父親,太可恨了。

但是除了宣洩情緒,還有很多東西是值得反思的。
岸上救援永遠優於岸下,能不下水絕不下水。那根繩子如果一開始就丟擲來,民警原本不需要犧牲,他們的流程是有問題的。
你沒法去要求被救助者的道德素質,對方就算是流氓,無賴,惡棍,警察只要接到了出警任務,還是要想辦法組織科學有效的營救,怎麼保護自己有時是比救對方更重要的事情。
遇到開放水域溺水,很多人第一反應都是報警。但大部分基層派出所在這方面的培訓是不到位的,有些民警連游泳都不會,更別提訓練有素的救生和急救。
李警官一看就沒接受過相關的培訓,完全是憑著自己的一腔熱血,用本能去捨己救人,他犧牲的實在太可惜了。
我強烈建議將救援和急救,納入民警日常培訓中,不要再發生今天這樣的悲劇。
希望大家都能有個清醒的認知,那就是會游泳絕不等於開放水域不會溺水,更不等於可以救人。
我出去玩水都會隨身帶著浮板和一根救援繩,就是給溺水的人準備的。

如果實在沒有岸上救援的條件,下水也要分情況。
如果是小孩溺水,我會毫不猶豫跳下去。
成年人(也包括一些已經發育跟成年人身形無異的十六七歲少年)溺水,別急著跳下去救人,更不要正面救人。否則很可能像影片裡一樣,求生的本能讓ta爆發出驚人的力量,拼命拖住你把你往水裡摁,除非孫楊這種精通游泳又體格壯碩的才有可能掙脫。
比較穩妥的方式是等ta已經嗆得差不多了沒有多少掙扎的力量了,繞到身後用反蛙泳的方式將其拽走。
自殺不救,不要輕易介入他人的因果。說句三觀不正的話,如果一個人真的想死,就成全ta吧。
我也是別人的媽媽、女兒和妻子,我不會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一個不把自己生命當回事的陌生人。
心懷善意,雪中送炭就已經是普通人的能力極限了,不要去捨己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