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鳳凰生活報告」(ID:PhoenixLifestyleRpt)
要說曾經秋冬流行過什麼時尚單品,你至少能拉個Excel表格。
編輯部的小王感嘆:“上班路過三里屯,發現至少5個人都身穿衝鋒衣,腳踩低中高三筒雨靴。”
說這句話的時候,他沒注意辦公室有三位同事偷偷收攏褲管,露出藏在工位下的亮色雨靴。
是的,雨靴就像領導突然的神經,不知何時發作,回過神來已佔領大街小巷的各個角落。
地鐵裡俯拾皆是,打工人用紅橙黃綠藍雨靴湊齊《歐若拉》的應援色;
週末看個音樂節,來Live現場插秧的人比水田唱歌的人還要多。
還有人說,戶外人的標配,已經從“衝鋒衣登山鞋”進化到“衝鋒衣+雨靴”的組合套裝了。
喜歡的人愛不釋腳,看一遍便被種草,恨不得把雨靴塞進遊戲人物的腳掌;
1
提起金庸世界,我們自小便耳熟能詳一句口號:日出東方,唯我不敗,千秋萬代,一統江湖。
現在,「雨靴神教」,也正在成為現實世界的大型非正式組織。
最city的人,已經longchamp配上leggings,手拿stanley、腳蹬雨靴,頂著大太陽走進辦公室:
“晴天穿雨靴怎麼了,穿衝鋒衣的人也不在山裡上班啊?”
畢竟時髦這件事,就主打一個反差、無用、預期違背,越奇怪就越不奇怪。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在大城市通勤這件事,本身就需要一些硬實力。
面對通天河隨機重新整理在四九城的可能,樸實的海淀居民早已套上了雨靴。
“甭管是不是種田鞋了,你就說是願意在雨中遭殃,還是有靴不慌吧。”
畢竟,在這媲美西天取經的下班路上,現代文明在自然偉力面前不值一提。
雨下的小還能坐交通工具,下的大就從sky變老天奶。
小毛驢直接罷工,小車車、公交地鐵全線停運,只有一雙穿著雨靴的腳才能走出回家的路。
這時你才明白,為什麼每位上海小囡都有長雨靴,不是因為她們想復刻《雨中曲》的浪漫,而是早已被磨平了氣焰——
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上海嬢嬢會用實際行動告訴你:
有了雨靴,你將不懼任何惡劣天氣,猶如海燕對戰暴風雨——
真正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真正的雨人敢於勇闖髒臭的水坑,變成城市裡的佩奇。
穿雨靴踩水,就像打遊戲開掛,準備離職前的瘋狂蹦噠,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估計雨靴自己也想不到,曾經適配田間地頭的它,已經換了新的匹配環境。
不變的是,無論是農村下田還是城市上班,使用者都是牛馬。
對另一波人來說,雨靴帶給人的安全感不是管天,而是管地。
他們將雨靴奉為祖傳保命神器,保護自己不受爛泥地的騷擾。
幾乎每個穿雨靴去音樂節的人,回家了都要給自己的“救命恩人”上炷香,暴雨加荒地的場地設定讓每個去音樂節的人苦不堪言。
出門前靚麗四射的Emily,回來就變成山裡的泥萍。
陷進去拔不出來的場地是帆布鞋的死敵,運動鞋的剋星——感謝這個世界有雨靴。
它不會讓你進去五分鐘就找不著鞋,不用在入場前給幾百塊買的褲子上保,而是溫柔的說“乖,不必逞強。”
也是因為雨靴十足的安全感,大家甚至還總結了穿雨靴的公式:
低筒的舒適,中筒的百搭,高筒的安全,過膝的雨靴走天下。
鄭板橋寫“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如今這句話就是對雨靴最好的背書。
2
誠然,就像所有人都知道東方不敗自宮,雨靴的缺點所有人也都感知的到。
大頭,粗線條,缺乏設計感;膠皮,不親膚,穿久了會悶腳。
現在,戶外風已經颳了三年的現在,時尚和功能早已握手言和。
那些看不起雨靴的人,就像之前看不起衝鋒衣、老人拖、大腸鞋一樣,已經悟了:
雖然但是,時尚的完成度還是在於臉,但大家似乎都在下意識地“想要試試”。
日本的野鳥協會,將專業效能和都市時尚相結合,吸引了熱愛戶外活動的都市人;
英國的Hunter和法國的Le chameau以經典的防水雨靴款式著稱,它們不僅實用,更成為了復古風出片神器。
首先(自認為)站在鏈條頂端的,是hunter的忠實擁躉者。
作為英國皇室御用品牌,穿上這雙帶有品牌logo的雨靴,彷彿血統也變得高貴起來。
在某些圈子裡,腳踩Hunter雨鞋已經變成了“下雨了,鞋還在”的一種優越感表現。
“曾經的時尚icon黛安娜王妃都穿Hunter,介就是why。”
除了原教旨主義,這群為Hunter站街的人還有另一層考慮,覺得它包容性最強,顏色亮麗,設計前衛,能搭出不同風格的ootd。
黑色的Refined和惠靈頓成了雨靴德比,每次都能激起蛙聲一片。
要是無法從配色上脫穎而出,雨靴DIY就是爭奪冠亞季的關鍵。
繪畫、貼紙、定製配件,為了心愛的雨靴,人人都是爆改大師。
另一邊的野鳥協會則是完全相反的樣子,面對對家的的挑釁往往輕嗤一聲:
“都倒閉了,還裝什麼O”,“粉色嬌嫩,你如今幾歲了?”
相比於Hunter的多巴胺配色,野鳥協會沉穩的幾乎一成不變的顏色就是逼格的背書。
他們一邊吟誦著“less is more”的口號,一邊配上覆古風獵裝外套。
“請不要叫我Mr.Barbour,請叫我Old money。”
一部分人用貴价雨靴裝腔,另外一部分人對雨靴的愛,來自於它的包容性。
雨靴就像大地母親,它包容的不是腳,而是囊中羞澀,但仍能捯飭的小心臟。
對廣大打工人來說,高達五百上千的“雨靴頂流”咱們買不起,幾十塊的拼夕夕還能猶豫?
網上買平替毫無負擔,這叫“迴歸初心,裝備返祖”——雖然有點味兒。
I人追求低調,E人強調花哨,把雨靴鞋面當作展示牆就是下雨天E人的必備單品。
而當靈感一旦發作,“只要你不尷尬羨慕的就是別人”,便成了雨靴的第一定律。
hello kitty雨靴你見過嗎?小狗雨靴你見過嗎?
“別問穿這種鞋上班合不合適,反正阿童木雨靴是最適合發瘋打工人的單品。”
別看網際網路的雨靴時尚都是女人的展示櫃,#男人穿雨靴tag也在悄悄發展壯大。
朋克是一種精神,更是一種學術精神,雨靴除了能搭連體服,還能配收腿運動褲。
這時你才明白,為什麼即便是大晴天打工人也將雨靴穩穩地踩在腳下。
3
它就像灰姑娘的水晶鞋,穿上美了,但穿的過程折騰壞了。
更別提雨靴還有磨腳、打滑、開裂的風險,尤其是四大頂流,再貴也逃脫不了雨靴的通病。
第一個穿Barbour騎小藍車的人,現在已經拄拐了。
“硬得把腳後跟磨壞,還沒走到地鐵站襪子已經在腳底了。”
除此之外,蕉下有縫、Rockfish是美麗刑具,所有高筒雨靴都悶腿,放著不穿還會開裂。
但即使這樣,雨靴還是成了都市隸人的時尚單品,陪著隸人們上山下海,開會散會。
可能性是一種幻覺,但是服飾,就成了精神自由的象徵物。
沒有充足的假期接觸大自然,就買好帳篷週末開車去山裡露營。
此時,雨靴不再是對天氣的應對,更象徵著對城市桎梏的反叛與逃離願望。
在嚴肅、規律化的辦公室場景中,雨靴是叛逆和反常規的。
中產在逼仄的環境裡,試圖用一雙獨特的鞋子,表達對生活的主導權和對個性化生活方式的追求——
所謂隱晦的抗議,就是辦公室“黑奴”用兩褲腿水發瘋,以及拒絕“收到”的權利。
它磨腳,是為了告訴你冬天了,出走記得穿長長的厚襪子。
“抱著負重鍛鍊的心態穿它,重量會給人出走荒野的勇氣。”
既能接住洩漏的水,也能成為泡腳的桶,生存與生活就在一念之間。
安·蘭德在《阿特拉斯聳聳肩》裡寫:“以我對生命以及我對它的熱愛發誓,我永遠不會為別人而活,也不會要求別人為我而活。”
大家愛上不僅是雨靴,還是它平凡外表下包裹著的自由與野性。
是一個個被城市生活壓抑的靈魂,在日復一日的循規蹈矩中,依然渴望自由、渴望不被束縛的生活。
正如蘭波所言,“生活在別處”,那此物就象徵著那個別處。
蹬上雨靴的那一刻,彷彿npc的頭頂出現了天音,它告訴我們:
撰稿|山口大炮,編輯|杜都督,本文轉載專注於發現衣、食、住、行、玩等領域背後知識的微信公眾號【鳳凰生活報告】,關注鳳凰生活報告,精緻飯桌談資較大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