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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川普關停EB-5,投資人怎麼辦?
先說下,這是假設,我不認為會發生。當然,不妨礙這是最近兩天我被問到最多的問題之一。
另一個就是,怎樣趕“川普末班車”的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昨天談過:川普再談500萬金卡,將非常非常快開售。我不認為,EB-5會被叫停,也就不認為有末班車的問題,如果擔心萬一發生,可以按照昨天文章(川普再談500萬金卡,將非常非常快開售)談的做好準備,觀望再動。
下面就來談這個問題:假如川普關停EB-5,已經遞交I-526/E申請的投資人怎麼辦?
本來不想多解釋,因為我不認為會發生,即便發生也不會對現有投資人產生影響。
但是,川普不可預測,大家有顧慮。今天又有投資人在文章中問了,還展開討論了,那EB5Sir就還是來談談這個問題。
先看下今天的討論:

這位投資人的觀點,比較有參考價值,文章開始之前可以先看下上述討論。
首先,我們要清楚兩個概念:祖父條款和祖父法則。
1. 祖父條款
這個是寫進2022年EB-5新法案裡的法律條款,只要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遞交區域中心的I-526E申請,就會正常拿到簽證配額,移民局繼續EB-5審批直至最後的永久綠卡。
注:直投是永久法案,沒時間限制,所以就沒有所謂祖父條款。區域中心法案是臨時法案,2027年9月30日之前到期,必須要續期才能持續,所以有所謂的“祖父”問題。
祖父條款,就是明打明寫進法律條文裡的保護條款。
法條如下:

2.祖父法則
如果,沒有明打明寫進法律條文裡,EB-5投資人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嗎?我不認為如此。
還有一個基本法律原則,祖父法則來進行保護。
我們來問下AI:
“祖父法則”(Grandfather Clause)是一種法律適用規則,其核心含義是:當法律或政策發生變化後,舊法適用於既成事實,新法只適用於未來情形。這種規則允許在舊有建制下已存在的事物不受新透過條例的約束,是一種務實的折衷手段。
這是一項基本法律原則,新法不應該溯及既往,新的法案出臺,對於之前所發生的行為是不應該具有追溯力的。
按照通常說法就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我的觀點很明確,即便川普叫停了EB-5,祖父條款乃至祖父法則也會保護現有投資人的移民利益,即便關停EB-5時候連祖父條款也不認(我不認為技術上有實現的可能性),那整個法律體系就亂套了,這是違反最基本的法律原則的。
當然,上面的投資人也提出反例:
21年6月30日區域中心計劃停擺的時候,投資人的簽證也沒發被叫停了,I-526的審批也叫停(當時I-829的審批繼續)。
我對此觀點是:
1. 在我看來,這是違反祖父法則的。
其實,這也算是當年的立法bug,立法時沒想到過排期,沒想到過需要很長時間去審批I-526,還會因為法案被叫停而導致投資人無法拿到綠卡。
2. 我認為,當年其實是政治博弈導致的。Grassley代表的鄉村改革EB-5的一派,以叫停EB-5的舉措來逼迫Schumer為代表的紐約城市派,坐下來談判,否則魚死網破。
如果是正常的關停,一定會有善後方案,wind down,逐步關停。否則,交了錢不給卡,這是流氓政府,不是米國應該乾的。
3. 好吧,川普在很多人眼裡就是流氓,會幹任何他想幹的事。那會怎樣?
起訴。還有法律在。
假如川普搞定了行政、立法,還有司法系統。三權裡,還有一權。
其實,21/22年,EB-5區域中心計劃停擺的時候,也有律師發起了訴訟,如果再繼續拖延,包括當時幾個業內大律師,甚至是IIUSA,都準備發起訴訟。
更何況,今天已經有祖父條款在,法律依據在那裡,沒什麼好擔心。
當然,對現有投資人沒有直接影響,也不等於完全不用擔心。
現在還不知道川普端出來的會是一盤什麼菜,金卡是否會佔用EB-5簽證配額,是否會導致排期更加嚴重。
這點要再繼續觀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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