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綠卡入籍考公民最新變化,移民局將重新定義入籍資格!

近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釋出了一項關於入籍(naturalization)申請的新政策更新,明確了入籍申請人“合法入境為永久居民”的要求。
此項政策變化旨在簡化入籍申請程式,尤其是在申請人重新入境後的合法性審查方面。對所有準備申請美國入籍的永久居民而言,這是一個重要的政策轉折點,直接影響了入籍的資格判斷標準。
政策背景與原有規定

在此之前,入籍申請人必須證明自己在入境美國時已經合法獲得永久居民身份,並且在後續每次重新入境時也要滿足“合法入境為永久居民”的要求。換句話說,即使申請人在首次獲得綠卡時符合要求,只要其在未來某次重新入境時被視為“未經合法入境”,也可能會影響到其入籍資格。

這一規定的過於嚴格,常常導致一些本應符合入籍條件的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遇到困難。
法院裁決與政策更新

但蕞近,第四巡迴法院的判決對這一規定提出了挑戰。法院認為,一位曾經持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回美居民(LPR),即便因遣返程式而被假釋進入美國,並且在蕞終該程式被終止的情況下,仍然符合“合法入境為永久居民”的要求。法院認為,USCIS對於“每次重新入境”的要求超出了法定的範圍。

為了與法院判決一致,USCIS決定更新其政策,將“合法入境為永久居民”這一要求的判斷範圍僅限於初次入境時的合法性,或者是申請人透過身份調整成為永久居民時的合法性。之後的重新入境不再影響入籍申請的資格。

政策變化的核心內容
1)只考慮初次入境或身份調整:

USCIS將只在入籍申請中考慮申請人初次入境或身份調整時是否符合合法永久居民的要求,而不再審查申請人在後續重新入境時是否符合這一標準。

2)不再對後續入境設定障礙:

這意味著即使申請人在某次重新入境時出現問題,只要其首次入境或身份調整時符合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要求,其入籍資格就不受影響。

3)適用於所有當前及未來的申請:

這一政策更新立即生效,並適用於所有在政策釋出後提交的入籍申請。

實際案例解析:李女士的入籍申請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這一政策的實際應用,下面我們來看一個具體案例。

李女士於2010年獲得美國綠卡,並在美國定居多年。在2015年,她因家庭原因返回中國,之後又按計劃回到美國。2018年,李女士被要求重新入境時,因某些原因未能透過入境檢查,蕞終被允許進入美國,但此過程涉及到暫時的遣返程式,之後才被恢復為合法永久居民。

根據之前的規定,李女士可能會面臨入籍申請被拒絕的風險,因為她在重新入境時曾被視為“未經合法入境”。然而,在新的政策釋出後,李女士的情況發生了變化。

按照新的入籍政策,USCIS不再審查李女士的後續入境情況,而是僅關注她初次獲得綠卡時是否符合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由於她在2010年初次入境時已經是合法的永久居民,且沒有違反入境規定,因此李女士符合入籍的資格要求。

李女士透過這一政策更新,順利提交了她的入籍申請,併成功透過稽核。這一案例清楚地展示了政策變動對於實際申請人的積極影響,也說明了這一政策是如何幫助那些曾因重新入境問題而面臨入籍障礙的申請人。

政策變化的意義

對於所有計劃申請美國入籍的永久居民來說,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是一個利好的訊息,尤其對於那些在合法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後曾因個人原因需要離境,並在後續重新入境時面臨問題的申請人。新的規定為他們提供了更加寬鬆的入籍條件,避免了他們因非初次入境時的合法性問題而無法順利入籍的困境。

如果你或你的親友正在計劃申請美國入籍,或者曾因入境問題遇到過困難,不妨重新審視自己的入籍資格,瞭解這一新政策對你可能帶來的影響,如有疑問也可以隨時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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