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CBS Boston 5月14日報道 最近,社交媒體上充斥著聯邦特工在麻州拘留人員的影片。從伍斯特(Worcester)到沃爾瑟姆(Waltham),手機鏡頭記錄下多起逮捕畫面,部分場景帶有暴力色彩。影片中常見現場目擊者向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特工要求檢視相關檔案的畫面,但特工往往不予回應。

ICE特工有哪些法定職責?
在網上流傳的影片中,一個常見問題是“要求檢視逮捕令”。
對此,擁有31年聯邦執法經驗的前國土安全部調查局助理局長布魯斯·富爾卡特(Bruce Foucart)表示:“當然,特工在執行逮捕時無需向公眾出示逮捕令。通常情況下,特工實施逮捕時不會向被逮捕者展示紙質檔案。”
他指出,逮捕令會在局勢安全、完成逮捕程式後出示。
富爾卡特解釋道:“我們希望儘快控制住當事人,以避免其對執法人員或公眾構成威脅。事後將有充足時間向當事人出示逮捕令。”
值得注意的是,這類逮捕令並非由法官簽發,而是來自國土安全部或ICE的行政逮捕令。

無搜查權
富爾卡特說:“這類逮捕令不賦予特工搜查權。”這意味著,未經允許,他們不得進入私人住宅。
他還說:“通常情況下,他們追捕並計劃驅逐的物件已存在有效逮捕令。”
這些逮捕令可能是未結案的聯邦、州或地方逮捕令,也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富爾卡特指出,公眾存在一種誤解,即認為ICE特工逮捕的人必須有犯罪記錄。
富爾卡特解釋道:“很多時候,他們持有的是驅逐令。這些人身份狀態不合法,已走完法定程式,移民法官裁定其應被驅逐。”
特工需要表明身份嗎?
ICE在逮捕現場常被問到的另一個問題是:“你屬於哪個機構?”
根據法律,聯邦特工必須表明身份,但是,“身份證明”的標準是什麼?
富爾卡特說:“他們無需口頭回應任何人關於身份的問題。我們通常有一項政策:必須穿著帶有‘突襲行動夾克’之類的標識服裝,如果你要在公共場所執行逮捕等任務,需穿著帶有機構徽標的衣物。”
他強調稱,執法的核心目標是確保現場所有人在逮捕過程中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