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在前面」
大家都知道的,楊樂多前陣子寫了篇文章,說的是在男權社會下,一個女孩子長大很艱難。
然鵝,我們團隊的男孩子們不服了。他們都表示,男權社會下,男生就不艱難嗎?
於是我們才華派出了男生代表趙優秀,來反擊楊樂多。我們就是這樣一個包容的公號,包容不同的對立的聲音和觀點存在。
希望大家且看且珍惜,唉,以楊樂多的兇殘程度,很可能這是他最後一次寫稿了。
接下來要講的這個經歷,可能很多女生會覺得不可思議,但是男生們或多或少都經歷過:
那天我在商場陪女朋友逛街,突然想上廁所。憋了半天,終於找到衛生間準備釋放一下記憶體的時候,我一轉頭,差點兒沒尿一鞋:倆保潔大媽拎著水桶和抹布滿面春風地走進了男廁所,旁若無人開始了清潔工作。在我旁邊的大哥也被嚇了一跳,很無奈地笑了笑。
說實話,我挺不舒服的。畢竟作為一個成年男性,當著異性的面上廁所總會有些尷尬。況且,這種類似的事情,也發生過不止一次了。

不知道為什麼,在我們的傳統觀念裡面,男生生來就是沒什麼隱私的。
大學的時候,洗澡都要去公共澡堂,幾十個人擠在一個超大的浴室裡一起洗。每天晚上澡堂快關門的時候,大媽就會在門口喊:“快點洗啊,我要收拾了!”如果你不趕緊衝出去穿上衣服,那你下一秒就會看見拎著水管、穿著水靴的大媽“啪嘰啪嘰”地從一群光溜溜的小夥子面前走過。
有男生驚吼:“大媽,我們還沒穿衣服呢!”
大媽往往呵呵一笑:“嗨呀,大媽的兒子都比你們大了,大媽什麼沒見過啊?”
臥槽,那保潔大爺還啥都見過呢,能讓大爺去女澡堂子溜達一圈不???
從小,我們就被期許成為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生來就帶著“強者”的標籤。
我們被預設必須有大大咧咧不拘小節的性格,所以,我們也就失去了自己應有的隱私和尊重。
再舉個例子。男孩子從小都會穿開襠褲,彷佛男生的小jj露在外面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漸漸長大一點,親戚朋友往往會拿小朋友的小jj打趣,甚至也會動手摸一下,他們還給起了不少有趣的代名詞:小牛、雞兒、丁丁······
但卻沒人會拿小女孩打趣:“來,寶寶,讓我摸一下你咪咪~”(噫,想想這樣做就流氓!)
可為什麼偏偏要對小男孩“上下其手”?
男孩子們不要面子的啊???
我家在東北,我們那邊從小都有去公共浴室洗澡的習慣。
經常有媽媽帶著五六歲的男孩子,在女浴室、女更衣間出現,大家都見怪不怪,覺得這很正常。
但是,你見過小女孩出現在男浴室嗎?
無論媽媽再忙,爸爸也堅決不會帶女兒出現在全是男性的私密空間。因為大家都認為這對小女孩是一種傷害,其他人看見小女孩的裸體就是在佔我女兒的便宜。
可是同樣的事情,為什麼放在男孩子身上就不成立了呢?
你看,我們一直掛在嘴邊的話,是如今我們依然是男權社會,女孩子的生存環境很艱難,而男人太佔便宜了。
是的,前半句話沒問題,女孩子的處境的確有些艱難。她們沒有男孩子強悍,生孩子、來例假還要承受那麼多痛苦。比如坐在我旁邊的女同事,這兩天恰好來大姨媽,每天都痛到抱著阿潘暴風哭泣(阿潘:我並不想被抱)。作為男生,我們要守護女生、溫柔地對待她們。
但後半句話真不對。其實,在這種所謂的男權社會下,男孩子的生存環境同樣艱難。

因為,“強者”的標籤給男生們帶來的不只是隱私的潰敗,還有與生俱來就要承受的壓力。
在北京某公園,有這樣一個相親角,許多爸爸媽媽會替兒女在那裡相親。在這裡,評判兩個人是不是合適的標準貌似只有一個:財富。
說得更直白些:男生的財富。
王阿姨是個東北人,她在全國各地輾轉,跑了很多個相親角,只為給他35歲的兒子尋覓個結婚物件。王阿姨總結了這麼久都找不到合適相親物件的原因:
兒子沒有房子。





現在年輕人的思想已經進步了很多,可是大部分人都還有這樣一個隱形觀念:男生應該賺錢養家,男生應該功成名就,結婚就要男生買房,啪啪啪的時候男生就得在上面。
我們一起擠地鐵,一起熬大夜,一起吸著濃度爆表的PM2.5,可到了上面那些事情上,憑什麼就把責任全都甩給男生?難道只是因為他們的性別是男性嗎?
你看,男權社會下的男性,壓力真的有點大。

除了揹負沉重的生活壓力,在其他方面,男性在社會里所扮演的角色同樣值得深思。
從小,男孩們就被貼上了“勇敢”的標籤。我們理所當然地預設男生就應該膽子大、不矯情,我們預設男生是不會受到傷害的:
男孩子是不能怕黑的,要變得勇敢;男孩子是不能總哭的,要學會堅強。女生如果被毛毛蟲嚇到,我們會覺得她好可愛呀。而我每次被蟲子嚇到,都會被說“你一個大男生有啥害怕的”。
唉好難啊,我們男孩子就沒有“嚶嚶嚶”的權利嗎。
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男生被剝奪了恐懼和懦弱的能力,還失去了受到保護的權利。
比方說,如果提起“強姦”這個詞,我們腦海裡是不是馬上會浮現這樣一幅畫面: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一個瘦弱的女子被一個壯漢強行拖進了小巷子裡……

但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說起“強姦”,在我們的印象中受害者總是女性?
男性也可能受到傷害,男生也會被強姦啊!我經常晚上一個人回家的時候,也瑟瑟發抖,害怕會有人對帥氣的我圖謀不軌。
看過一個新聞,一個10歲的男孩子遭到性侵而死亡,父親請來了律師打算告犯罪的嫌疑人。
結果律師說:“在現行的法律框架內,不存在強姦男性罪……”
為什麼成年男性摸小女孩私處就會被認為是性騷擾?可成年女性摸男孩私處卻不是性侵犯?
為什麼說:我的男上司總是騷擾我!大家會立刻罵一句流氓;
可是換成:我的女上司總是騷擾我!是不是情況就變得不一樣?
的確,從生理構造上來講,男性的確比女性擁有更多的優勢,但因為這些優勢,我們就能忽略男生受到傷害的事實嗎?
目前在國內,官方並沒有公佈男性遭遇性侵犯的資料,男性被“強姦”的案例也很少被媒體報道,可男性被侵害的案例卻一點也不少。
2009年3月18日,河北石家莊兩名男子搶劫“強姦”一位打工仔,事後警察通報批捕嫌疑人僅針對其搶劫環節,“強姦”事實未被提及。
2010年10月24日,深圳男保安酒後“強姦”同寢室男同事,訴至派出所後無法立案,兩人只能“私下解決”。
2011年1月4日,北京一名42歲的男保安深夜將一名18歲男同事“強姦”至輕傷,北京朝陽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這是國內法院首次對強姦男性者追究刑事責任。
2013年,嘉興一男子被同事酒後性侵,對方只被拘留了14天。
《法制日報》曾報道稱,2013年廣東省青少年健康危險行為監測報告顯示,男生被迫發生性行為是女生的2.2倍至2.3倍。而且,男性被迫發生性行為在我國有不斷增加的趨勢。
你看,男權社會下的男性,也是會受到傷害的。

我們承認在某種程度上,男孩子比起女孩子來說的確是強悍一些的。所以換水換燈泡這種工作,當然該由我們來承包,你們當小公主就好了。我不委屈,我超樂意。我的女生朋友,只要跟我在一起,一定不需要親自擰瓶蓋的。
但其實,在這種畸形的男權社會背景下,我們過度高估了男性的強大和擔當,甚至可以說是妖魔化了。
我們問自己兩個問題:從整個社會的現狀而言,女性處於弱勢嗎?
是。
男性是強者嗎?
不一定是。
扭曲的環境之下,兩性都受到了桎梏。
事實上,男權社會下,不只是會對女性有偏見,對男性也有。
其實,我們一直弄錯了一個點,給大家科普一下。(感覺自己突然有文化了起來)
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講,性和性別是不一樣的。
性(sex)指的是男女生物屬性,叫性徵。性別(gender)男女兩性的區別,是社會在一定時期下賦予男女不同的行為模式規範等。
是不是感覺回到了高中被生物支配的恐懼裡,好的我還是說人話吧,解釋下:
男性和女性最根本的區別在於身體結構的不同,這是我們的“性”;可是我們的“性別”角色,不等於我們的性,而是社會強加給我們的。
比如,雖然你擁有男性的身體,但你的心理性別也可以是個姑娘,你就是想穿裙子塗口紅穿高跟鞋,憑啥不可以?
我們所有的偏見,都是基於“性別”這個角度提出的。
這一切,都是男權社會下,我們對男生的刻板印象。
男生不是超人,有時他們也會很累。
我雖然是個身高180、有腹肌的男生,可是我也害怕鬼,需要躲進楊樂多懷裡讓她保護我才行。
所以,我們其實也並不想要男權社會。
我們最希望的,是最終把男權和女權提升到相等的位置上,最後合併為一個“人權”。
人們都可以選擇自己喜歡,自己擅長的生活方式、職業和人生目標,而不會被人施壓和指摘。在這樣的思想下,女人不再等於生育機器、家務機器、花瓶;男人也不再等於掙錢超人、養家英雄、頂樑柱。
如此一來,那些天天指著精緻男孩罵娘炮的人,也可以閉嘴了。
我希望的男女平權,是除了跟生理差異有關的問題,絕不拿性別談事;
我也希望,在目前這個男權社會下,我們都能夠擁有更多的自由和權利;
最後我希望,下次上廁所的時候,不會再遇到拿著拖把的大媽了,我真的尿不出來。

